① 剛入職兩年未交社保,現在能要求公司補交嗎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② 因公司原因未上社保,過後還可以要求其補繳嗎
如果公司沒有幫員工繳納社保,根據勞動法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納,如果無法補繳納,可以按照當月工資的雙倍補償員工。
③ 公司一直沒交社保,都10年了,能不能把以前這10年社保補交上
如果您2006年以前屬於本市城鎮戶口人員,在本市企業工作,企業未按規定為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依據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
京勞社養發[2007]21號文件的規定,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被保險人,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獲取更多社保建議可以去小保官網咨詢下專業顧問。
④ 員工在公司上班前面幾年沒買社保現在可以補交前面的嗎
或許各地這方面的政策不同?我們這邊,我曾去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大廳咨詢過,以前的補交不了,只能是繼續交以後的。可以咨詢一下當地的這個部門
⑤ 憑這些可以讓公司補繳未繳的社保嗎
2013年以後是強制交社保,如果你是這期間的話應該是可以找勞動部門成功補繳的
⑥ 公司上班十多年,社保未交,現在可以補交嗎
現在社保補繳最長能補繳一年。十年不可能補得上的。
你可以收集證據走勞動仲裁,其他途徑沒辦法補齊10年的社保。
⑦ 公司未給員工未繳社保,兩年之內的可以補繳,那超過兩年未繳納的怎麼處理呢
也可以經濟補償。看他本人的意思啊。如果連續繳納對員工還是有好處的。咨詢你們單位的辦理機構。是社保局還是勞動局。
⑧ 公司沒有購買社保可以要求補繳嗎
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是可以要求單位補交的,一般可以向人社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維權。
⑨ 公司不給我交社保,可以怎樣讓公司補交
一是你要有在這個單位工作的證明,證明工作期間,從哪年至哪年在這個單位工作。
持證明,去社保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交社保。
⑩ 公司不交社保我自己補繳還不行了嗎
首先,需要確定像你這種錢情況,社保有欠費是否可以辦理轉移。
如果不可以轉移的話,只能等舊單位宣告破產,持相關手續到社保中心辦理單位銷戶、個人轉移;轉去其他賬戶(新單位或人才中心或失業)繼續繳費。
如果欠費可以轉移的話,你將你的社保轉入新單位賬戶下,從新單位入職開始先正常繳費,只要保證到退休可以連續繳費滿15年。退休時就可以享受養老待遇。然後再追以前單位的那部分欠繳,如果原單位破產清算時還有錢能把這部分補繳上是最好的,如果不能,你可以在新單位賬戶下個人補繳、或者乾脆放棄。
還有,關於欠繳轉移、欠費補繳這個問題各地社保中心口徑不是完全一致的。甚至同一城市,不同區的社保中心把握的尺度都是不一樣的。最好的辦法是你自己多跑幾趟多跑幾個地方,跟辦理人員磨一磨、好好說說。應該不是太難解決
補充:
從現在開始正常繳費並不需要你之前繳費必須連續的。這個連續繳費只是在你辦理退休手續,審核待遇時才有影響
(我辦理過很多個之前欠費暫時無法補上的員工,都是轉到我們單位賬戶下先正常繳費,然後再慢慢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