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在上海一家企業工作十幾年單位沒給交社保怎麼辦
讓單位補繳,不補繳,向參保地社保中心投訴。
B. 我是公司HR,由於剛到上海,想問問, 上海社會保險辦事網如何查詢單位繳納人員信息
http://www.12333sh.gov.cn/200912333/2009wsbs/grbs/shbx/02/200909/t20090917_1085046.shtml
打開上面的網頁鏈接,然後輸入您或員工的身份證號碼即可。
C. 上海公司社保逾期,如何處罰
個人社保參保需提供的資料:
填報《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及《委託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
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首次參保人員,屬招工或調入入深戶的需提供調令(或招工表)的復印件(驗原件),屬戶口遷入的員工,女35歲、男45歲以上的還需提供原遷入地社保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參保狀況證明;
某某建行、中行、農行、工行之一開立的本人儲蓄銀行存摺的戶名和帳號頁復印件(驗原件);
已有《某某市勞動保障卡》或《某某市職工社會保險證》人員,在申請個人參保繳費時,須驗審《深圳市勞動保障卡》或《深圳市職工社會保險證》;
申辦《某某市勞動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相館的數碼照片回執。
D. 上海在哪可查詢社保關系是否已經被離職單位封存
這個不用查的,按上海的規定:單位停止繳費後的次月15日,社保卡中醫療保險的功能被封存,不能看病買葯,但社保卡的其他功能依舊可以使用。在下次繳費後的次月15日被封存的功能就恢復了。
E. 上海單位社保繳費的詳細名單在哪裡查
你查自己單位還需要個單位編碼。你所說的「單位社保繳費的詳細名單」這樣等於查所有的繳費單位了,應該不是一般人可以看到的,可能需要相應的政府機關授權。你上『上海市人力資源保障網』 看看能不能查詢到吧。
F. 在上海繳納社保以前都是單位繳納一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現在看工資單個人已不用繳納,全部由公司繳納了
沒看到你的工資單,只能籠統的回答一下:
當你的月工資低於上海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准1620元時,有用人單位全額承擔社會保險費。
可能以前你的月工資高於當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資標准了,自己要承擔一部分。
G. 上海市單位2月份有事全公司都沒交社保,現在如何補繳這2月份沒交的社保,去服務大廳人家讓在網上補繳
可以在「上海社會保險服務網」自助經辦平台辦理有關業務。
事項名稱
單位從業人員、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幫工、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社會保險費一般補繳
辦理地點
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由所在地開業服務機構代為申報)。
辦理時間
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
3、關於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滬府發(2011)26號];
4、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實施細則滬人社力發(2009)23號]。
申請條件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6個月以內社會保險費的;
2、因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
辦理材料
1、因未及時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招(錄)用、聘用材料復印件;
2、經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3、根據"居轉戶"政策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社保補繳辦理通知單》。
註: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列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列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後退還。
辦理期限
辦事程序中的第1、3條,當場辦結。
收費標准
不收費
申辦表格
《社會保險業務變更項目申報表(用人單位匯總填寫專用)》(申字4表)(可通過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12333sh.gov.cn下載,或在辦理機構免費領取)
企業、事業單位、公益性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有僱工個體工商戶可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平台"下屬"社會保險自助經辦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cn)辦理本項目。
H. 急!!!上海社保,單位欠繳。怎麼辦
1、如未簽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員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版補償權;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員工在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須賠償;
3、如未足付工資、加班費、辭工扣錢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的四十六條,員工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5、如單位拒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