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在行政單位臨時工社保的問題
08年後簽訂勞動合同沒?其實簽不簽合同你都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
單位解僱你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若被解僱,單位會給你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14條有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4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82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5年1月1日生效的《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100條規定,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按照以上法律規定,你可以要求單位給你把你進單位後的社保補齊,否則,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② 請問事業機關單位的臨時工,他們的五險一金單位應該給他們交嗎
分情況的,當和事業機關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應該給入保險。但根據現有規定,如果沒有,一律認定為僱傭關系,一般交由物業公司代管。
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只要有勞動關系產生,資方都有義務為勞方購買社會保險,也就是五險,有的地方說是三險,因為工傷和生育保險個人不需交納費用。住房公積金因不是法定的,大多數企業是不給職工繳納的,國家現在不強制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企業不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將被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甚至是處以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逾期不繳納公積金的,將被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現實中,如果員工因為企業沒有為其正常繳納社保公積金而提起仲裁、訴訟,那敗方基本是企業。
五險一金,單位需要承擔一部分,這部分從單位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員工也需要承擔一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也就是說,對於企業而言,每月除了需要支付10000元的工資外,還需要為員工額外支出4310元的五險一金費用;對員工而言,10000元工資到手之前會先被扣除2223元的五險一金費用,之後還會被扣除個人所得稅,因此員工實際到手工資低於7500元。
③ 行政單位臨時工社保
主要看你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是屬於行政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並且簽訂勞動版合同,應當給你繳納權企業性質社保。
另外說一下,行政事業單位自身是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社保的,這個你是想繳也繳
不了的。
不知你是男的還是女的,如果是女的,55周歲是幹部身份退休年齡,工人身份是50歲,男的全是60周歲退休。所以你的情況是有點頭痛的。
我的建議是你跟單位負責人說說好話,補足15年的社保,即使個人部分自己出。因為如果你去仲裁或者訴訟,這是找勞動局,也是行政單位,他們都一個大院的,你說呢?
④ 事業單位全額撥款機關事業保險臨時工轉社保
有一點我不明白,如果你是編外的臨時工,是不能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保的,為什版么你可以權?是不是你說錯了?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後單獨成立了機關事業單位社保中心,只負責在編人員的養老保險。編外人員應當參加企業社保。如果你們單位在並軌前在企業社保參保,那隻能說你和在編的一起在參加企業社保,並軌後他們轉過來,你保持不變
單位有自主權決定用工方式,是自己跟你簽合同,還是走派遣之類的其他方式。
⑤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臨時工買社保么
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臨時工買社保。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沒有臨時工的稱呼,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5)行政單位臨時工社保擴展閱讀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
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作為企業的HR,也需要及時為員工辦理社保。
《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⑥ 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沒買社保,醫保到了退休後單位有什麼補助金
如果事業單位來對 你只是要求提供勞源務,那麼你 應當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的。 如果是僱傭關系事業單位應當為你繳納 養老保險。雖然沒有和你具體簽訂勞動合同但是事業單位內部用工是有具體手續的。一般這種情況只是提供勞務,事業單位沒有義務為你繳納養老保險的。我們單位象你這種情況很多。食堂、保潔都是如此沒有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是有上級主管部門的一般不可以隨意雇傭工作人員。
⑦ 機關單位臨時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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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勞動回關系,單位就需答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而且目前沒有臨時工的說法。在機關單位因為只有是否有編制的區別,都是屬於正式員工。
失業保險是屬於社保中的一項,單位是需要為員工繳納的。社保主要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
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是由打單位和員工共同承擔費用,而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是由單位全部承擔。
依據《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⑧ 行政事業單位臨時工繳交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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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臨時工需要繳納社保醫保。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⑨ 行政單位聘用人員社保首次申報錯誤,將合同工申報成臨時工,社保局說
遇到這種情況,到第二年社保年檢的時候可以說明情況,對錯誤的地方進行更正
⑩ 請問機關臨時工社保補繳問題
我遇到幾起咨來詢這樣的案源子,你如果是城鎮戶口,應當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如果是農村戶口,根據重慶市法規,恐怕難辦了。
我遇到幾起咨詢這樣的案子,你如果是城鎮戶口,應當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如果是農村戶口,根據重慶市法規,恐怕難辦了。
當然,所有保險含在工資里,違背法律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