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離職兩年了 可以要求原單位補繳社保嗎
入職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有規定的(基本的就是社保法)。不存在自願和不自願,這樣說、這樣做吃虧的只能是單位。
現在員工要求補繳,人家手裡有證據,就必須補繳,這就是吃虧的地方。
有勞動合同在,補繳不成問題,關鍵看收不收利息,或者滯納金了,這些可以跟員工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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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銷:
醫療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
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
㈡ 請問我以前在單位交過5年養老保險。後來辭職了。現在可以把以前的都補交上嗎有10年沒交了。
可以。
如果你自己交的話,在戶口所在地以靈活就業身份個人交,是按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20%交納。其中8%入你個人賬戶。如果是掛靠某個公司交,最少也要按最低交費基數的28%全額個人交了。最低交費基數是上年度平均工資的60%。其中也是8%入你個人賬戶。如果不到退休年齡去世,可以領回個人賬戶中的全部金額,也就是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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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㈢ 辭職後能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嗎
勞動者辭職的,是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其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社保。
1,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2,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㈣ 離職職工是否可以要求企業補繳社會保險
要求補繳是你的合法權利,你可以提出你的要求,要求無果,你就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讓單位補繳社保的個人主張。
㈤ 從原單位離職2年了,能要前公司補交以前的社保嗎
從原單位離職2年了,不能要前公司補交以前的社保。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功能
1.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第一是社會保險制度作為需求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來發揮作用,從而對經濟起正面的作用;第二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進經濟的持續繁榮;第三是社保成為企業招攬人才的基本條件。
現實中,越是發達的地區,員工對於社保的重視程度越高。尤其是一線城市,因為和買房買車資格掛鉤,社保已經成為找工作的重要標准。
㈥ 辭職已十年,社保一直沒有續交,現在新單位重新辦的話,是個什麼情況,是要把這十年的補交還是什麼的
社保:按國家政策執行,任何時候都可以續交上的,全國統一管理,不用新辦,以回前欠的可答以補繳也可以放棄,累計繳滿15年且到達退休年齡時才可領取養老金;如果要取出,只能取出個人交的部分,企業給交的是取不出來的,不合算,建議你續交上就可以了。個人的保險號都在系統中的,提供給企業辦事人員即可。養老保險是不允許重復繳費的,系統里邊有的話,新開也開不了的。全國統籌後能在全國范圍內遷轉了。
醫保:按地方政策執行,不知道你在哪個城市。我在秦皇島市,市區和其它區、開發區都不一樣,如果在市區工作辭職後又在開發區找了工作的話,就要在開發區重新開戶辦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醫保停交二個月保費的,也要重新辦理,無法續繳。所以醫保不能停交的,像你這種辭職十年沒交保險的情況就得新辦了。醫保很快也將全國統籌,但醫保一但停交超過規定期限就要從頭再開始了,沒有累計一說。
㈦ 社保以前公司買了幾年,辭職後就沒交了,過了好幾年了可以補交嗎
現在越來越嚴格了,太久前都不可以補繳,只能最多補繳近期3個月,而且有些補繳後不算連續繳納。
㈧ 關於離職後可以要求公司補繳社保的問題
離職之後,公司就跟個人解除勞動關系了,自然無法要求單位為其繳納社保了。但若是勞動合同期內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的話,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㈨ 職工辦理了社保但本人辭職後還能要求企業補繳以前未繳的社保費嗎
社保作為國家為人民福利,是基礎的保障,企業應該給在職,職工繳納養老,這是勞動的一種肯定,如果辭職後,應當把沒辭職以前企業應該應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