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考入事業單位後,之前企業交的社保有什麼用
進入事業單位來後,單位會給源繳納社保,會把沒進事業單位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年限會累計到新參保的年限上。醫療保險里的個人賬戶余額也會累計在一塊。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⑵ 事業單位和企業社保區別
企業單位的社保與機關事業單位的社保不同之處是:
一、事業單位和企業的社保交納的百分比是一樣的。但是事業單位是有預算定額的相對較少,企業就沒有還可以交納補充養老金,應該說好的企業比事業單位交的多,差的企業有可能就只交最低的社保金了。目前退休養老金是根據在職基本工資計算的另外再加上個人養老金交納部分這兩塊計算發放的。
二、企業繳納的社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⑶ 高分懸賞,回答越全面越好,事業單位入編後多久可以拿到工資卡和社保卡
其實是這樣的 你去事業單位上班了 但是不代表你的已經是編制內的人 你可能是考上了 去工作了 但是編制還在辦 要遞交你的檔案材料還有考試面試這些東西 批下來有一段時間的 而且批下來之後就要去把你檔案調過來了 你可以以此為參照看看你是否辦完入編手續 一般情況下 入職的一個月內會給你辦理完工資卡等手續 但是工資卡是需要自己去辦 還是統一給你辦一張 這個是看你們那邊的具體操作如果是可以用自己的卡 你到時候報卡號就行了 工資是這樣發的 這個月發上個月的工資 也就是你本月的工資是下個月發 如果是統一辦理工資卡的話 到時候財務或者人事會問你要材料去辦卡的 你不用著急 這個事情一般會在發工資之前七天左右給你辦結 事業單位嘛 肯定不會少你工資 至於社保卡 這個就不一定了 要看你之前有沒有交過社保 還要看你買的社保和這個單位的社保能不能統一 有些地方的社保是分省級和市級 不一定能劃歸統一賬戶管理 可能就要新辦 其實你不用那麼著急 因為社保也是這個月交上個月 也有可能他是統一劃賬 幾個月交一次 這些都是正常的 一般都是入職的第二個月才能拿到工資這些 社保卡可能還會更久一點 但是總的來說應該是不會有太大影響 只要社保他正常給你交就行了 拿不拿卡 這不要緊 你把醫保卡揣著就行了 這個卡是要拿的 其他的卡 其實拿不拿影響不大 一般用不到 我手裡那兩張公積金卡和社保卡 兩年都沒動過一次 你可以先去和同事打聽打聽 工資怎麼發 發什麼卡 是不是要自己辦 和財務問也可以 都不影響的 工資是你正常勞動所得 問了也沒什麼丟人的 當然你也可以先等等 你的這個事情一般都會在下個月單位統一發工資之前處理完
⑷ 事業單位人員辭職後社保怎麼辦
1、重新就業的,由新單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2、辭職後靈活就業的,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如果是在辭職前,就已經落實好了新的用人單位的,辭職到新的用人單位就業後,可在直接將原單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關系轉入新的就業單位。如果是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就業的,社保關系不用轉接,只要原單位停保後,就可以由新的用人單位在原賬戶上繼續繳納就行了;如果是跨統籌區就業的,到新單位上班後,可請求新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幫助自己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按照新單位的待遇標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如果辭職後屬於自謀職業的,在同一個城市的,只要憑本人離職證明,就可以到社保部門辦理繳費主體的變更手續,即由單位繳費變更為個人繳費,並重新開設銀行代扣代繳賬戶,便於社保部門每月扣款;如果是跨城市靈活就業的,由於在戶籍以外的地方無法辦理個人繳納職工社保的業務,這種情況,只能在原來的城市以個人身份來繳納。
(4)事業單位入職社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由於事業單位是從2014年10月1日之後在開始納入社保繳費體系的,如果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的,2014年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視為繳費年限,今後在辦理退休時,視為繳費年限的認定需要個人檔案,所以在事業單位辦理辭職後,要保管好個人辭職的相關資料,個人人事檔案,可轉存到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便於今後查找;由於辭職後,原來繳納的職業年金無法轉接,新的用人單位也不可能繳納職業年金,所以退休後,需要到原來的單位辦理職業年金的領取手續。
⑸ 進事業單位需要用到社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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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事業單位編制後,版職工由企業進權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l/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根據勞社部發[2001]13號文件規定,職工由企業進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已建立的個人賬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月按l/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⑹ 剛到事業單位入職,單位人事問之前有沒有社保,我是農村戶口,大學畢業後又沒找工作上班,應該沒有社保吧
沒有工作過就沒有單位幫你繳納過社保。
入職時單位會問你有沒有交過社保,有的話就接著幫你交,沒有就會幫你建檔開始交。
即使沒有單位幫你交,也可能你自己交過。
⑺ 新進事業單位人員辦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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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22%7%20%7%13%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⑻ 事業單位入職第一個月工資交社保嗎
只要是正式參加了工作,從入職第一個月開始繳納社保。當然個人繳納部分直接從工資里扣下。
⑼ 新進事業單位人員辦社保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22%7%20%7%13%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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