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對於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員工和企業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朋友你好,如果員工自願放棄社保的情況下,其員工要求企業補繳,那麼企業就必須要為員工補繳,另外,員工是可以以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為由,要求立刻解除勞動關系,並獲得經濟補償金的。但是因為員工他有簽訂自願放棄社保繳納協議的在某種層面上要求的經濟補償金是不被支持
㈡ 社會養老保險單位有沒有權力給中斷如果中斷了會負什麼法律責任
社會復養老保險共交百分之制二十八,其中單位繳百分之二十,個人繳百分之八!不應該只有個人繳!不可以自己以單位的名義交付保險金,應用人單位繳!期間中斷了應該由用人單位補交!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辦理。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職工,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起,補繳養老保險費。 你們單位簽訂合同的時候,合同上都應該註明: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者可採取以下措施維權: 1、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反映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勞動監察部門經調查後將責令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 2、向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申請,請求裁定用人單位辦理和補繳養老保險費,辦理和繳納失業、醫療、生育、工傷保險費。
㈢ 離職協議上寫著不再追究公司法律責任,但是公司之前未足額繳納社保,還能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嗎
能要求公司補交社保,
但是公司如果不給交的話,
你不能申請仲裁或者起訴,
因為您離職協議寫了不再追究公司法律責任。
㈣ 單位不交社保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的法律責任
隨著《勞動合同法》
、
《社會保險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頒布實施,
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成為落實職工社會保障的重要措施。然
而,雖然法律一再規定用人單位強制參加社會保險,但是,用人單位
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現象依然普遍存在。
用人單位不繳社會保險的行
為嚴重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的應為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
後果。
第一、
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
保險的行為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第五十八條《勞動法》第三條、第
七十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
七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等法律法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參
加社會保險是其強制義務。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
不
參加社會保險的行為是違法的。
第二、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
登記的,
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
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
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
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
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
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
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或者未按照規
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
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
正;
情節嚴重的,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特別嚴重的,
對直接負
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
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
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
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是其強制義務,
由於用人單位不參加社會
保險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
給予補繳。
如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無法補繳的,
勞動者就無法獲得社
會保險待遇。那麼,單位的違法行為就給勞動者造成了實際的損失,
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解釋(三)
》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
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
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因此,
單位不交社會保險又無法補繳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
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㈤ 公司未按規定繳納社保,是否可自動離職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你收集在在職的證據,例如工資條、工作卡、考勤等!!
至於勞動合同,可以說明情況由單位負舉證責任,他不舉證更慘說明了沒簽訂勞動合同。。。。
㈥ 在職員工公司停交社保,是不是應該付法律責任
法律來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自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職員工在未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前,用人單位單方面決定停交社保,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㈦ 在職員工公司停交社保,是不是應該付法律責任
法律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回在職員工在未解除勞動答合同關系前,用人單位單方面決定停交社保,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㈧ 單位不交社保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用人單位不交社保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用人單位必須回給在職員工辦理答社保,《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