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傷賠償沒到位,單位告社保局行政訴訟,這樣下來,工傷賠償停發,要等明年是嗎
這個社會沒有辦法,都是政府得流程,所謂的正事它們天天都在坐著沒用的事,它們也是這邊辦事每個就成都玩走走看看!!等著吧!!
⑵ 補繳社保的行政訴訟申請書怎樣寫
補交社保不屬於行政訴訟,是勞動糾紛,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到仲裁委員會仲裁。
⑶ 為辦理退休手續提起行政訴訟被告是人社局還是社保所
如果社保中心為被告,可以把用人單位作出第三人,一並在行政訴訟過程中進行審查。
⑷ 想告社保局討要失業保險金,行政訴訟如何寫是去法院還是其他哪個部門
首先要考慮,起訴的理由是什麼?能贏的可能有多少。
⑸ 可以起訴社保局不作為嗎
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工傷職工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向社保局所屬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社保局提出,時限為收到社保局核定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對復議決定不服的,應在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最初作出核定決定的社保局或者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工傷職工對社保局工傷保險待遇核定決定不服,也可以不經復議程序,在自收到核定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社保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前行政訴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行政復議法》
第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第十二條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法》
第十八條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復議的案件,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實際情況,確定若幹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⑹ 工傷認定下來了,公司不服仲裁,提行政訴訟告社保局,能推翻工傷認定嗎
工傷認定中,公司對工傷認定不服,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的。對於能否推翻工傷認定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
⑺ 我是以第三人參加行政訴訟應訴,原告不服社保局給我認定的工傷原告以我己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
以第三人參加行政訴訟應訴,原告不服社保局認定的工傷,原告以當事人己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為理由是不成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該規定不僅僅是退休前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⑻ 公司員工因不服社保局工傷認定,提起行政訴訟,將公司列為第三人合法嗎
按實際情況,對工傷認定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如果公司與該案存在利害關系的版,可以列公司權為第三人,列公司為第三人的決定合法。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被訴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但沒有提起訴訟,或者同案件處理結果有利害關系的,可以作為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
人民法院判決第三人承擔義務或者減損第三人權益的,第三人有權依法提起上訴。
⑼ 可以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行政訴訟嗎
如果確定是對你的權益構成侵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方拒絕協商調解或拒不認錯的情況下,可以法院進行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