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要求按實際工資買社保,為什麼有企業仍按最低標准買
國家確實要求按實際工資去購買社保,但是卻沒有明確規定企業一定要以最高標准或中等標准為員工買社保,那麼企業當然會自由的選擇為員工購買社保的標准,具體的標准還要看企業對員工的政策到底是什麼樣的,比如說一個好企業有可能是真心的對待員工,為員工以後考慮,所以就會買高等標準的社保,不過現實情況是很多企業只為員工買最低標準的社保,那麼對於這種情況,我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
3、工資本身就不多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的中小企業還是占絕大部分的,幾乎達到了所有企業的95%以上,那麼這些中小企業每年的產值本身就不多,所以他給員工開的工資本身就是有限的,根本不可能存在為他們繳納太多的社會保險金,所以他們只能為員工繳納最低標準的社會保險。
❷ 工作單位按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保合法嗎
每年,各省市將公布上一年度城鎮職工社會平均工資標准。總體而言,各省市將根據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社會工資核定社會保障繳費基數的上限和下限,最低為60%,最高為300%。2019年5月,明確了降低社會保險率的國家綜合實施計劃,並將社會平均工資標准改為上一年所有城鎮職工的平均工資。過去,大多數地區是根據非私營單位工人的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工資水平要高得多。例如,2018年,城市非私營單位的平均社會工資為6,871.75元,而私營單位的平均社會工資僅為4,131.25元。
例如,養老保險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8%,僱主承擔繳費基數的16%;醫療保險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2%,用人單位承擔6% ~ 10%;個人失業保險為0.3%~1%,僱主為0.7% ~ 2%。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不需要由個人承擔,繳費率一般為2%~4%。事實上,有些地區根據雇員自己繳費基數的總和徵收社會保險費,而另一些地區則根據用人單位雇員的工資總額徵收社會保險費。在第二種方法中,只要確定工資總額,它就與工人的支付基數無關,這樣企業一般不會降低支付基數。企業降低繳費基數的根本原因是減輕社會保障負擔。畢竟,養老保險的總繳費率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總額的35%~40%。雖然有些企業說會用減少的開支來補償員工的工資和福利,但實際上他們有多少呢?只有企業自己知道。無論如何,不按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障費是違法的。工人可以向勞動監察或社會保障審計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❸ 公司按最低標准交社保是合法的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應該按實際工資足額繳納,如內果按當地最容低工資標准繳納,是不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因此,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之一。
所以,公司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就是一種違法行為。
❹ 社會保險需要公司和個人各繳一部分,公司最低標准要交多少,個人又要交多少
社會保險需要公司和個人各繳一部分,公司最低標准要交多少,個人又要交多少?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問題補充:另外:繳納保險需要檔案嗎?
交納僅需要本人身份證,跟檔案沒有關系。
❺ 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給員工按最低基數上社會保險
國家社保政策明確規定:職工的繳費基數,是按照職工的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只有職工的工資,低於統籌地上年度平均工資60%的,按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60%填報繳費基數,
在60%至300%之間的,按實際工資報送,最高不超於統籌地區平均工資的300%,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等,口徑與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的規定一致。
(5)公司按最低標准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繳費比例
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具體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❻ 企業可以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嗎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最低標准就是當地社平工資的60%。具體數量根據職工的工資水平發生變化:
第1情況、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第2情況、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第3情況、職工工資在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❼ 公司按最低工資標准繳納社保問題,員工怎麼維
繳納社會保險,是根據職工月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最低工資繳費的,屬於不足內額繳費,是違容法行為,要受到處罰。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❽ 公司按照最低標准交社保,那個稅會怎麼交
公司應當按實際工資交納社保和公積金,可以要求公司補交差額部分的社保和公積內金。
社保系統按最低交,這容是為了減少公司的管理費用或者說負擔,比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去年高達19%,沒必要的。公司部分交多了對公司對你個人也不好。
社保也就是我們說的社會保險,如今我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社保,至於實際繳納社保的基數,這就要根據單位的情況來確定了,但對於繳費的比例,法律方面有要求,可供單位自由選擇的餘地不大。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8)公司按最低標准買社保擴展閱讀: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只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❾ 公司只按最低工資標准買社保,這樣合理嗎
公司只按最低工資標准買社保,這樣不合理。
❿ 新公司社保按照最低繳納,對我有什麼影響
國家規定繳納社保需要按照實際工資來繳納,但是有些公司出於一些原因給員工繳納的社保是按照最低標准來計算,其實這對於員工來說影響比較大,比如繳費少了那麼自己賬戶里的錢就相對來說減少,眼下看著到手的工資是比較多,但從長遠來看等你退休領養老金時工資也會減少,所以如果能夠按正常工資繳納還是跟著國家規定走為好。
對於一個已經沒有啥體力的老人來說一百塊錢也是很大的一筆錢,所以在這時候你就會後悔當初為啥不按照正常工資繳納,如果當年跟著國家的要求走那麼如今的工資也不至於就這么一點點,所以影響這種東西你短時間是看不出來的,只有等到享受各項待遇時才能夠真正體現出來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