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在公司幹了十幾年了,現在公司將我調職,但我發現前三年公司沒有幫我交社保
這種事很常見,公司沒有異常的話不用理會,不放心的話可離職,讓原單位補齊社保後減員,不行就去社保監督部門反應情況。好多單位打擦邊球,效益不好就遲交,緩交,少交員工社保,這不是好兆頭。
㈡ 10年前的社保公司沒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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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沙一家企業上班,在總公司工作的前10年,公司一直沒幫我交養老保險金,之後我換至分公司才開始買,買了8年。但是我馬上就退休了,養老金還沒買滿15年。請問我能要求總公司補交前10年的養老金嗎?【律師解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杭州市中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實務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第二條(三)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用人單位先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後開始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如勞動者主張補繳此前的社會保險,以用人單位開始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其他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但你沒有積極主張你的合法權利,已經超過仲裁時效,因此你現在不能要求總公司補繳養老金。若你因此事提起仲裁或訴訟,存在被駁回的風險。
㈢ 在公司工作十年沒買社保離職了可以索賠嗎
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社會保險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3)在公司十幾年之前年沒有交社保擴展閱讀:
勞動者離職後,也就是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發生勞動爭議的可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未交社保也是屬於勞動爭議,參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㈣ 公司前十年未給員工交養老保險 該如何補償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不為在職員工繳納社保是違法行為。
如果單位未參保辦理社保,又沒支付雙倍月工資給員工的,員工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單位不補繳社保,又不支付雙倍月工資的,被辭退的員工可以到單位所屬地勞動局、社保局投訴。
(4)在公司十幾年之前年沒有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㈤ 之前我在公司幹了十幾年了都沒有買社保,後面
勞動者在公司工作10多年,但公司沒有購買社保,就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提起仲裁委員會裁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㈥ 在一個公司十幾年,企業不給交社保,該怎麼辦
在公司不給員工購買社保這種情況十分普遍,還有很多中小微企業和私營企業都不提供社保這項福利。這主要是因為,為員工繳納社保會導致公司用人成本直線上升。大家都知道,社保繳費是由公司和員工共同承擔,其中,員工承擔的社保繳費僅占很小一部分,大部分的繳費比例都是由所在企業承擔。
從2019年開始,社保將由稅務部門集體徵收以後,社保的征繳力度大幅的提升。可以對用人單位嚴格按照簽訂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並且要嚴格按照員工本人的工資基數去購買。公司想要不給員工繳納社保那是不可能的了。
㈦ 公司十幾年沒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辦
可以到當地社保局申訴。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1.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回者補足答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2.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3.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4.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㈧ 公司一直沒交社保,都10年了,能不能把以前這10年社保補交上
如果您2006年以前屬於本市城鎮戶口人員,在本市企業工作,企業未按規定為您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依據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
京勞社養發[2007]21號文件的規定,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內的被保險人,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獲取更多社保建議可以去小保官網咨詢下專業顧問。
㈨ 在企業上班10多牛一直沒有交社保企業才開始交社保前面那幾年怎麼辦
如果你可以有證明在企業上過十多年的班。那這十多年你是可以補交養老保險的。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明,那隻能從現在開始交,直到交夠15年之後再辦理退休手續。
㈩ 我在公司工作十年了,一直沒買社保,現在怎樣才能把以前的補交回來。
1.勞動者可以直接向單位申請補交社保,或者直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解除勞動關系後單位任要補交社保。
2.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議勞動關系後,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各類社會保險。如果未繳納保險,則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以單位沒交社保為理由提出立即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單位仍應補交社保。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為單位交一部分、個人交一部分,如果單位補交,個人也應補交。另外,由於單位違法,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4.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5.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後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
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