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公司不可以給非本單位的人員代買社保
因為存在經濟風險。只有本單位在職人員才可以在公司繳納社保,必須是有工資記錄的,非本單位人員無工資記錄。
⑵ 在自己注冊的公司交社保,如果去別的公司上班,會怎樣
可以自己繼續繳納,新公司繳納的那部分直接發到工資里,當然新公司一般不怎麼喜歡這樣選擇,這個可以和人力資源談嘛。
⑶ 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在另一家公司交社保合法嗎
不違法。
因為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公司委託第三方勞務公司繳納社保是公司和其之間的協議,只要給員工繳納社保就不算違法,只不過將保險業務外包而已。
(3)在單位上班可以說別的公司代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
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企業在辦理登記注冊時,同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前款規定以外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九條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⑷ 公司委託另外一個公司代繳社保可以嗎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見,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開戶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則社會保險也應以公司名義繳納,目前很多公司委託第三方並使用第三方社保賬戶進行社保繳費的行為並不符合法律規定。
因此,用人單位委託第三方繳納社會保險並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對公司自身而言,亦存在巨大的行政和仲裁訴訟風險。
拓展資料:
個人繳納社保政策規定
1、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後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2、醫療保險方面,自由職業者,個體戶參保,可以選擇只建統籌基金,不建個人帳戶,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建立個人帳戶!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是單位承擔6%,個人承擔2%;
3、在辦理結束養老保險手續後,帶著已辦理的養老保險手續,以及相關證件,到當地的醫保中心辦理繳納醫療保險;
4、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5年,醫療保險最少需要交納25年。並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就可以申請辦理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優惠。
拓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國人大網
⑸ 企業為別人(不是本公司的員工)買社保違法么
不違復法,這個叫做社保掛靠,以社制保掛靠的形式來繳納社保的,個人與代理機構實際是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按照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用工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後應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雖然社會保險法要求勞動者必須要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才能繳納社保,但社保代理也是一項人事外包業務,可以把社保業務交於第三方繳納。二者未予以說明所以不違法。
社保掛靠是指想要購買社保的個人,由於某些原因,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所以就將社保掛靠在專門辦理社保代繳的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為其購買社保。
拓展資料
社保掛靠的好處
社保掛靠對企業的幫助是:提高效率,規避風險,節省成本,促進發展。
具體而言:
1、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專注於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
2、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提高響應的速度與效率。
3、規范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起到促進作用。
5、避免大量投資於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6、簡化流程,節省時間,提高員工滿意度。
7、不會因社保專員的專業性不強操作不當引發糾紛。
⑹ 在本公司交社保的員工可以在其他公司代交個人所得稅嗎
國家對在兩處以上有薪金收入的人員是這樣處理的:
只要其中一家公司交社保就可以了,工資該怎麼做怎麼做,個人所得稅也是,是多少就報多少。(目前都是全員全額申報)
社保如果不是在你公司繳納的就直接填0就可以了。不影響報稅。
局端的處理方式;
1.如果兩處工資都到達納稅標准(目前2000)則各個公司交報各個公司的稅,稅局分別扣除。
2.如果兩處都未達到納稅扣除標准,則在兩家公司申報後,匯總,再對匯總的薪金按個人所得稅標准算稅,而扣稅是默認在工資較多的那家公司扣除。
(6)在單位上班可以說別的公司代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為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繳制度,強化代扣代繳手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征管法)及實施細則和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根據2016年5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令 第40號》,《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暫行辦法》全文廢止。
扣繳義務人在代扣稅款時,必須向納稅人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並詳細註明納稅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號碼(無上述證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證明身份的證件)等個人情況。
對工資、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因納稅人數眾多、不便一一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可不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但應通過一定形式告知納稅人已扣繳稅款。
納稅人為持有完稅依據而向扣繳義務人索取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不得拒絕。扣繳義務人應主動向稅務機關申領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據以向納稅人扣稅。非正式扣稅憑證,納稅人可以拒收。
⑺ 公司可以幫別人代繳社保嗎
公司可以幫別人代繳社保。對企業有一定的好處。
具體而言:
1、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專注於核心的戰略性工作,從而提升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
2、提供接觸新管理技術的機會,提高響應的速度與效率;
3、規范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起到促進作用;
4、降低成本,舒緩資金壓力,克服企業很多的規模經濟弱點,在國內由於勞工權利意識的提高、就業安全體系和勞動法令的普及,人事直接間接費用及外圍成本不斷地增加,人力資源管理業務外包可以降低企業風險,擺脫雜務干擾,最終引導企業專心經營核心資源,發展核心競爭優勢;
5、避免大量投資於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
6、簡化流程,節省時間,提高員工滿意度;
7、不會因社保專員的專業性不強操作不當引發糾紛。
(7)在單位上班可以說別的公司代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代繳社保的幾個注意事項
1、首先,社會保險代繳是通過合法注冊的公司來進行繳納。選擇某個代理公司來代辦,就要對該公司的資質做好審查,看是否合法注冊。這樣,對自己的權益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2、其次,要和代辦公司確定好代繳的社會保險基數。如果代辦公司和客戶以高基數來確定金額,實際上卻以低基數來給客戶繳納,客戶的權益就得不到保障,而且還會受到金錢損失。
3、繳納社會保險一個月後(次月),每月要和社保代辦公司索要繳費證明,或者自己在社會保險網站登陸查詢,看自己的社會保險是否真正繳納。注冊很簡單,用自己的醫保卡號直接注冊即可。如果是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是沒有醫保卡的。
在社會保險中心正式將你的信息錄入社會保險繳費系統後,會首先給你一張臨時社保卡,這張卡的號碼就可以用來注冊。每月查詢自己社保的繳費情況,可以充分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4、要在合同上約定好工傷申報事宜(重中之重)。目前,很多人選擇了社保代辦公司,但是忽視了工傷約定條款。委託人一定要和代辦公司約定好,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如何由代辦公司進行申報、處理理賠等事宜。
⑻ 在自己注冊的公司交社保,如果去別的公司上班會怎樣
1、給員工上社保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但員工只能在一個公司上社保,同時也在另一個單位上班,就不能再上另一份社保。法律不禁止員工同時在兩個單位工作。如在另一單位工作給另一單位造成損害,單位可要求解除合同。
2、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現在你還在其他公司上班,你的工資也在上班的公司做申報,那你的社保理應由所申報工資單位繳納。自己注冊的公司就不要重復申報你的工資,不然稅局系統可以比對出來,你在兩個公司同時有收益,要累加合計來交個人所得稅。你自己注冊的公司也不必要為你在自己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