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檔案不轉入新公司對各類社保有影響么
辦理社保需要用人單位提供參保人員信息,應該將檔案轉入新公司以便社保部門查驗,也有利於勞動爭議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七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1)公司交社保的建立檔案嗎擴展閱讀
個人檔案的作用
1、個人檔案是一個人一生生命軌跡的縮寫,是用人單位了解一個人情況的非常重要的資料,也是一個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絕不可小看和忽視。一個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離不開與社會上一些單位、一些部門、打交道。
2、建立起個人檔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會的需要,更是一個人在社會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這是單位或企業了解一個人的重要手段。
Ⅱ 檔案和社保必須在同一個單位嗎
如你是北京·那你的麻煩就來了··因為北京新規定北京人的檔案和社保必須一起進人才·同版時一起出人才權··但現實很多單位上社保不管檔案的··你就找工作受到很大限制。這個思想准備你要有··
你檔案如進人才你社保也必須在人才個人繳納···如你單位比較正規必須上社保而又不管檔案·那這樣的單位你就去不成
Ⅲ 檔案和社保有關系嗎
是有關系的。
辦理社會保險參保事宜時,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參保個人的身份證,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填寫相關的表格後就可以參保了。
辦理參保事宜時不需要查看本人檔案,但並不代表檔案就沒有作用。除了在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單位到社保有關部門辦理退休審批手續時,需要提交職工檔案,在辦理社保過程中,遇到一些需要查實的個人情況,也需要通過個人檔案來進行核實。
另外,辦理檔案的轉移是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對職工的檔案,企業可以自己管理,沒有檔案管理職能的單位也可委託專門檔案管理機構代管,如由職業介紹服務中心管理。
(3)公司交社保的建立檔案嗎擴展閱讀:
新單位辦理社保時需要看人事檔案的,社保局需要審查該員工以前的工作時間及社保繳費情況的,辦理社保的續繳費數,將社保的繳費年限連續起來。
檔案存檔方式:
1、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社局下屬人才交流中心接收,並由個人去辦理託管手續。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準備在生源地范圍內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優點是在生源地就業後辦理手續簡單方便,而缺點是兩年內如離開生源地就業,需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2、把檔案留在學校,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檔案留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生源地,學校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報到證。
3、人事部門到社保辦理員工的正式退休手續時,勞動局是要審核員工的年齡和工作年限的,計算工齡用,工齡的長短對退休工資有一定的影響。
Ⅳ 工作6年社保正常繳納,但單位沒有給我建立檔案,到新單位後重新建檔,說我之前的社保就白交了
現在企業都已經弱化對檔案的管理。檔案的作用主要是以前的國有企業、城專鎮集體企業的工齡(未建屬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之前的)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如果檔案沒有記載,是不能視同繳費年限的,這個當然很重要。但是在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之後,即使檔案不存在了。社會保險的繳費記錄都還是在的,但沒有檔案的,退休時還是需要檔案的
Ⅳ 交社保是不是應該以檔案的參加工作時間為准
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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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主要有兩項:
一是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在成立時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是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共同承擔,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義務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還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Ⅵ 請教:企業不調取員工檔案,又是如何為其交納社保的呢
繳納社保不需要要求檔案的。只要單位在社保系統中錄入員工的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證專號碼屬、出生年月、畢業時間、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繳納個人照片兩張,單位在相關表格、資料中蓋章交到社保窗口辦理即可。 2、調取檔案一般不是個人調取,是你現在用人單位直接去調取的。一般你的檔案是在勞動局或者街道。如果是應屆畢業生,檔案在學校,如果之前有單位,那麼要問之前單位是否調取過檔案。 3、繳納社保和調取檔案沒有直接關系,所以問題不大。 4、還有,你的戶籍和現在公司是一個地方嗎?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外地人,那麼當地的公司招用你一般是不能異地調取個人檔案的。 5、如果他們不能調你的檔案,那麼你可以把學歷做假,因為只有檔案中有你的學習成績和是否畢業的記錄。但是如果他們能夠調取的話,就不要提供假的證書。
Ⅶ 辭職後關於社保和人事檔案要怎麼處理
從原單位離職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由人才中心開具調轉人事檔案關系的調函、保險關系轉移通知單等接收材料。
2、回原單位取解職證明、檔案(或去原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取)、保險手冊等轉出材料。
3、持2中的材料回人才中心辦理個人存檔、委託其代繳基本社會保險(個人名義,只交五險中的養老和基本醫療)。
4、無新單位期間公積金暫停繳納。
5、組織關系暫時放在原單位、或轉入人才中心。
有新單位的情況下:
1、新單位開具1中的文件。
2、拿回執行公積金轉移單。
3、持b中拿到的材料回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轉入手續。
4、新單位開當組織關系接收函,回原單位轉出,再轉入新單位。
(7)公司交社保的建立檔案嗎擴展閱讀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必須及時履行轉移職工檔案的義務。職工檔案隨其勞動關系轉移而轉移,由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保管。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18條指出: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不按規定轉移職工檔案,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職工因檔案轉移手續發生糾紛的,屬於勞動爭議,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領取失業金期間,檔案由戶口所在地的人社局檔案管理部門保管。是在辦理失業保險金程序中由單位傳遞到人社局的,個人不得攜帶或保管檔案。
Ⅷ 公司交社保需要檔案么
客戶您好!
公司只要有員工的花名冊和員工的身份證號碼就可以辦理社保了。
這是單位統一代交的,在花名冊有你的名字就得了,以後到退休時再補充。
Ⅸ 單位給職工上社會保險需要檔案嗎
可以辦理。不需要檔案。
參保員工分兩種,根據不同種類所需材料不同:
第一種,從未繳納過保險員工
需要准備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
2.一寸照片。
3.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二種,之前繳納過保險員工。
需要准備材料:
1.保險轉移單。
2.繳費憑證。
3.人員減少表。
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5.身份證復印件。
6.勞動合同。
拿著以上資料去社保局辦理參保手續即可。
拓展資料: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