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社保情況說明怎麼寫,格式是什麼樣的
一、社保情況說 明書內容如下:
1、先說明 社保人姓名, 身份證號。
2、屬於哪個單位, 單位的所屬版情況(事業還是權企業)。
3、社保情況具體寫清繳納的日期和原由。
4、本人的保證,如,以上情況屬實,如提供虛假情況,本人承擔不利後果。
5、單位名稱(所屬單位),日期。(詳細到年月日)。
6、社保人簽字,單位負責人簽字後蓋章(單位的章)。
二、社保情況說明一般都是就是社保補繳證明和,是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參加社保,繳納保險費時候需要的資格審核認證證明書。
三、注意事項:各省的社保情況不統一,社保情況的具體事宜最好在窗口問清楚,記錄需要的材料後再進行書寫。
2. 查公司繳納社保情況說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攜帶身份證或者社保卡,1,到當地社保機構列印。2,可以去所屬的街道、區社保所列印
或者2,可以在當地社保機構網上列印,提供查詢碼給查詢單位查詢
這樣可以么?
3. 企業領取執照一年社保未開戶要寫份說明該怎麼寫
說 明
因為單位剛成立,沒有招到人員。只有總經理和會計2人,還是兼職,自己有社保。因此沒有辦理社保繳費,特此說明。
單位名稱:
年月日
4. 公司如何開通社保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 種 國有、集體企業 三資、私營企業 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 22% 7% 20% 7% 13% 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5. 查公司繳納社保情況說明
攜帶身份證或者社保卡,1,到當地社保機構列印。2,可以去所屬的街道、區社保所列印
或者2,可以在當地社保機構網上列印,提供查詢碼給查詢單位查詢
這樣可以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6. 社保說明怎麼寫
證明
*******:
茲有***身份證號(****************)個人社保代碼(*************)於 年 月 日起在我單位 崗位任職,現為我專單位法人代表屬。特此證明。
落款
日期
7. 公司關於社保證明怎麼開
社保繳納人只需憑身份證,即可到市各區地稅局辦稅服務中心開具。
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一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一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一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對單位因參加企業年金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申報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根據《轉發部社保中心〈關於規范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通知〉》規定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注意事項
1、用戶首次申請密碼時,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區縣職介所或區縣社保中心服務窗口申請。如欲通過「上海公共招聘網」進行網上求職,攜帶本人學歷證明,服務窗口工作人員將更新和維護有關學歷信息。
2、已獲得密碼的用戶可以直接在網上按提示的步驟修改密碼。
3、已獲得密碼的用戶如欲修改本人學歷信息,可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學歷證明到區縣職介所或區縣社保中心服務窗口辦理。
4、密碼遺失的用戶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區縣職介所或區縣社保中心服務窗口辦理查詢密碼手續
8. 崑山新開的公司,要辦理社保,怎麼個流程麻煩各位詳細說明一下 ,非常感謝
具體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3、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4、繳費單位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8)公司社保開戶說明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9. 新公司未在三個月內開社保賬戶的情況說明模板
建議問一下社保中心,可能有官方要求
10. 公司購買社保的具體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 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 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 表格填報說明:
1、 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 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 :「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 :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 :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 :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 :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 :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 種 國有、集體企業 三資、私營企業 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單位繳納 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 22% 7% 20% 7% 13% 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