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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繳社保費的批准單位

發布時間:2020-12-22 14:53:39

1. 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條件有哪些

社會保險費緩繳的條件: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內地方稅務機容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1. 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的;

  2. 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停產整頓三個月以上並且發不足或者發不出工資的;

  3. 自然災害造成嚴重損失,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

  4. 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辦理停業、歇業的個體工商戶;

  5. 短期貨款拖欠影響正常繳費的。

2. 老單位緩繳社保,新單位要上社保,時間對不上怎麼辦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 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3. 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規定

1、社會保險費征繳實行登記制度。
2、社會保險登記的主管部門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3、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
4、社會保險登記的變更及注銷。 1、納費人報送的納費申報表,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查無誤的,繳費單位個人必須於每月15日前,全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繳納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費實行屬地徵收原則。
3、利息、滯納金的計算和繳納。 利息的計算和繳納。納費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要計算繳納利息,利息計算按遼寧省勞動保障廳有關規定執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負責確定利息所屬期限及應補繳利息數額,地稅機關只負責徵收。 滯納金。納費人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征所欠費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納費人在補繳費款時,徵收機關要一並計算、徵收滯納金。
4、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 納費人因不可抗力無能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批准可以暫緩繳納,符合緩繳條件的納費人要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報《社會保險費緩繳申請審批表》,符合條件的,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定其緩繳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1、納費檢查的主體是各級地方稅務機關。
2、納費檢查的客體是納費人、代扣代繳義務人實際應繳費基數與納費申報數或核定數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費和偷費現象。
3、納費檢查中發現未按規定繳費的,由地稅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4、地稅機關進行檢查時,必須首先開具《社會保險費納費檢查通知書》,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查單位。 1、對未按規定期限納費申報和報送納費資料的,拒不接受檢查和不提供納費資料的,有意隱瞞工資發放情況造成不納或少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地稅機關責令限期繳納,並按日加收欠繳額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同時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
2、單位納費人、扣繳義務人和納費擔保人在地稅機關規定的限期內仍不繳納費款的,地稅機關可依法採取強制執行。

4. 怎樣寫申請社保金暫緩繳納

樓主的情況未說清楚啊。
比如:你是自由人參保還是原有單位的?社保交到了何時?是否已經欠費?出於什麼原因緩交?等等。
這個申請一般可按下面格式寫:
關於暫緩繳交社保金的申請
XX社保局:
本人XXX,是某單位員工(沒有單位的可寫現居住地),社保證號XXX,社保已從XXXX年XX月XX日交到XXXX年XX月XX日,因單位停產停業,本人已下崗,經濟十分困難,現申請從XXXX年XX月XX日起暫緩繳納社保金,希貴單位批准.
申請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如果沒單位的就不必寫"單位停產停業,本人已下崗"這句,直接寫經濟十分困難就可以了.

5. 哪條法律支持待崗員工的社保應該由單位來承擔

對於待崗員工的社保法律是沒有明確規定的。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繳版納社會保權險的總原則:

  1.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2.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3.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5.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6. 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單位,社保費能否申請緩繳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回則上不超過6個月答,不收取滯納金。減免政策執行期間,不會影響人員正常流動,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關系轉移接續仍按現行規定執行。

7. 社保可以緩繳嗎

按國家規定,養老保險繳費是累計計算的,並不一定要連續繳納。
因此,若暫時回沒有能力交,可以先停答交,然後到將來再開始繳費或者將之前的一並補齊。

但是需要注意,養老保險一般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只有交夠15年以上才能在退休時享受養老保險待遇。而且各地對於中斷繳費的政策並不完全一致,建議直接到當地社保部門核實後辦理。

8. 北京社保緩繳 還需要審核嗎

1 、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專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屬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 1 )、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 2 )、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 3 )、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2 、繳費單位申請緩繳,應當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 對房地產有獨立處置權的繳費單位,可以申請緩繳;對房地產無獨立處置權的繳費單位,可以與對其房地產有處置權的第三方共同申請緩繳。 用於申請緩繳的房地產,應當沒有其他債權的擔保,也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或凍結。 3 、申請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9. 暫緩繳納社保費由哪個部門認定

應向企業所屬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

  1. 用人單位緩繳申請內書;2.用人單位法人、容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3.用人單位上年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證明;4.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負債表、銷售收入、盈利情況等財務報表。

10. 如何寫緩繳社保滯納金申請

申請

________社保局

我廠因_________原因,拖欠職工養老保險,現補交了職工的養老保險,但由於資金十分緊張,無力再承擔因拖欠養老保險所欠的滯納金,肯請社保局領導能體察我廠的實際困難,予以我緩交社保的處理辦法,我廠將於__年__月補交該滯納金,望社保局領導批准為謝.

此致!
申請單位: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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