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傷保險,員工發生事故後,是社保局賠償還是公司賠償
如果公司給職工購買了相應的工傷保險的話,公司只需要賠償一部分即治療工版傷期間的工資權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其他都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但是如果公司未參加工傷保險,其職工發生工傷時,工傷保險待遇全部由公司支付。
具體的工傷賠償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第一、醫療費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第二、交通、伙食補助費
1、由所在公司按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2、工傷職工到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由公司按照出差標准報銷。
第三、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
職工因工傷要接受治療的,停工期內原工資待遇不變,由公司支付。傷情嚴重或特殊的可延長,但不超過24個月等等。
Ⅱ 工傷期間的工資是廠方發放嗎還是保險公司出
工傷保險是為了保障勞動者在崗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後給予一定的工傷賠償的保險。那麼我們都知道工傷保險是」五險一金「中僅次於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就不用說了。在發生工傷後,工傷期間工資還有嗎?工傷期間不上班工資由誰發?
一、工傷期間是否應當發放工資?由誰發?
工傷期間的工資是由單位發的。但是工傷賠償是由社保繳納機構,按照工傷認定的程序,認定後發放給公司再賠償給勞動者。值得注意,工傷賠償不是公司直接賠償的。但是很多時候,公司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那是不是就不能得到賠償?
在公司沒有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及時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按照工傷賠償標准自行賠償給勞動者。因此如果公司不給繳納社保的,發生工傷事故,公司是需要賠償的。所以勸告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單位,不僅違法,而且還可能要賠償。
工傷職工在停工休假治傷期間,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資福利待遇。由於用人單位發給職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可能有區別,因此工傷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與受傷上個月的工資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樣,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都不得以各種理由停發或部分停發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否則,其行為是違法的。
二、工傷期間,公司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如果在工傷期間,公司不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的,其行為就是違法的行為。但是如果直接詢問工資情況,對方可能很反感,我們解決問題一定要善於圓滑。可以向公司提出支付」生活費「,而不是說是」工資「。而且在此期間工傷賠償可能未拿到手,不宜採用強硬手段。先進行協商,最後等拿到了相應賠償,再詢問工資。協商不了的我們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且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或者投訴。
Ⅲ 工傷社保是賠償給職工還是用人單位
工傷社保這一塊,原則上是賠償給職工本人。
但實際上,個人辦理工傷這一塊的手續很麻煩,一般都是用人單位負責人事的到相關部門辦理(特別是醫葯費用這一塊,原來由單位墊付,單位辦理要方便一點,)單位辦理好以後,該由傷者本人享受的由單位付給傷者。
如果單位辦理好以後不付給傷者,傷者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請的。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謝謝!
Ⅳ 報工傷後工資是用人單位支付還是社保賠償呢
是用人單位支付。
Ⅳ 工傷期間工資是公司發還是社保局
職工在工傷期間,工資由原單位按月發放,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按受傷前工資標准支付。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故工傷期間,職工的工資與受傷前的工資標準是一致的。
Ⅵ 工傷期間得花費和工資是單單位出還是醫療保險公司出
工傷職工醫療費用抄和停工留薪期工資按照下列辦法辦理:
一、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和住院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不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原則上由工傷職工自行承擔,但用人單位同意的除外。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
二、停工治療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
符合護理條件的,經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
Ⅶ 請問勞動者的工傷賠償是由單位還是社保部門支付
保險小來編幫您解答,更自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工傷事故經設區社保局已認定工傷及勞動能力鑒定的,醫療費、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費、護理費、康復治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間工資按工傷前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是否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在於勞動者一方。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為你繳納工傷保險的,那麼所有費用按工傷保險條例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Ⅷ 工傷期間工廠交社保了工資怎麼發
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才能做工傷鑒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鑒定等級後才能最終確定,而且同樣的等級各地賠償金額會有差異。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或請按以下方式操作: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如果單位有交社保,則大部分補償由社保基金賠付,否則就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6、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Ⅸ 工傷鑒定後的賠償是用工單位還是社保
1、工傷社保是賠償給職工本人的。
2、《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內費用,按照容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