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原單位欠費 我怎麼才能把社保轉出來
可以攜帶相關依據前往經開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社保原單位欠費擴展閱讀:
其他解決方法
根據《省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辦法》(省政府230號令)第五條規定:「各級地方稅務機關是社會保險費徵收主體,實行五項社會保險費由地稅務機關集中、統一徵收」
《關於全省社會保險費改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的通知》第一條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從2001年7月1日起統一由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徵收」。
因此, 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你也可向地稅機關進行反映。
『貳』 原單位社保欠費不肯補繳,去了新單位怎麼處理
下面回答那位完全是吹水。。。
一:前公司社保欠費,造前公司不內能為你做減員,容是因為社保在欠款狀態,整個公司都不能刪除員工,所以你現在的關系仍然掛靠在舊公司,造成新公司不能為你辦理社保,這種原因未能辦理,新公司是不承擔責任的。
二:前公司欠你幾個月社保呢?由於社保是整體交的,不會說公司不為某個人而不交,即是說如果你未交齊社保,說明舊公司全部員工都未交社保,原公司可能是財務問題。如果只是一兩個月的問題,而你近期又無生育險或重大醫療險報銷的需要,個人建議你到地稅局辦理特殊減員,把自己從舊公司減出去,那麼新公司就可以為你買社保了,如果不是的話,舊公司來個破產注銷什麼的你也是挺麻煩的。但是提醒一下個人申請特殊減員,原公司所欠你的社保費就一筆購銷,你不能再要求其為你補繳之前的保費。
三:如果你近期有生育險或重大醫療險報銷的需要不能斷保,你可以帶原公司的勞動合同和身份證到原公司所在區的社保局做投訴,如果成功,可以在社保局個人補繳所欠社保,然後憑證明到地稅辦理特殊減員。
『叄』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可以向原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
原單位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找仲裁,仲裁判了勝訴讓找法院執行。找法院,法院說沒有相關的法規條文,沒強制執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加收滯納金數額應不高於欠繳社會保險費數額。
『肆』 原單位要不幹了,但是社保沒有停止,所以一直欠費,我要怎麼辦啊
如果單位欠費的話,你自己的保險是不能夠做轉出的,只能是中斷,所以導致你無法在新單位辦理轉入。有一種辦法是員工社保個人欠的部分,自己可以交上,應該可以轉出
『伍』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怎麼辦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系轉不出來先要中斷原工作單位的社保關系。即憑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到社保部門辦理中斷,發還《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然後到機關(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憑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社會保險參保花名冊,到社保部門辦理續保。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5)社保原單位欠費擴展閱讀:
辦理社保轉移步驟:
1、讓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開具一張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轉如要出具匯款信息;各機構要求不一樣,有可能是原單位所屬社保機構出具同意調出函件,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蓋章;
2、持接受函(或轉出函)到原單位社保所屬機構辦理轉移,如原單位有社保專管員,可將接受函交託辦理;
3、原單位社保機構同意轉出,出具「轉移人員清單」含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轉出單位信息、參加工作時間、繳費截止日期等信息;「個人繳費記錄單」含姓名、繳費明細、每年交費月份及賬戶余額等信息;
4、持單據到現單位所屬社保中心辦理轉入。
『陸』 離職後原單位社保欠費
1,可以先補繳然後核對清楚後要單位給你錢,但一定要有書面的協議; 2,採取1方案是最好的專,因屬為你新單位辦了社保後,再補繳之前的會很麻煩,新單位不會給辦理的,因為這樣會導致社保數據與勞動合同時間不符; 3,採取1的方案操作,同樣需要原企業陪你一起辦理,因為還是要走單位的單子的,而且時間估計要到下個月才能辦好。所以,新單位先辦理入職,社保轉移以沒時間推諉下個月再交; 4,若原企業不定協議,找勞動監察大隊,不要走仲裁,仲裁要2個月左右;需要提供的證據很簡單,拿身份證到社保打一份社保記錄清單,拿著你的合同、工資單(或銀行卡發工資記錄)到監察大隊就可以了(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隨時滿足您的消費需求!)
『柒』 舊公司欠費,造成新公司無法參保問題如何解決
在成都這邊,打電話問的社保局,這樣說的:上家公司超過3個月沒給個人繳納,個人才可以申請自己繳納社保,否則只能等上家公司去繳納後停保;
『捌』 前單位社保欠費3個月 在不補齊欠費的情況下 可以由新單位繼續交嗎
是可以由新單位繼續交的。
一、社保是可以補交的,只要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工資單給社保部門,社保部門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照各自的比例繳納。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8)社保原單位欠費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玖』 原單位社保欠費退不出要怎麼處理
一、原單位拖欠社保費,你可以向人社局社會保險處投訴要求單位交納。
二、你說的退不出是什麼意思?社保費補齊後,你可自由轉出,到達退休年齡享受養老待遇。
『拾』 原單位社會保險欠費,我簽下一家公司怎麼交保險
一:如果你們單位真的沒有社保戶頭,就說明你們單位不正規到一定程度了。國家規定,任何單位有義務幫員工繳納保險,如果他不給你交,這本身就是違法。他沒有這個資質,沒有這個社保戶頭就已經是違法經營,一般不可能。
二:如果他實際上有社保戶頭的,叫你自己去交。其實就是為了省錢。如果你自己去交,屬於個人參保,交的保險不可能是全險,比如生育、失業和工傷,都是必須由單位來交一部分的,個人來交保險的話就只能保養老和醫療。這樣子說:比如你單位來交保險的話,保5險,總計要交500一個月,那麼單位要出250,你要出250。這個錢交出去以後500元都在你社保的賬戶里,以後還是屬於你使用。但是你個人去交,你能交的就只有兩個險,那總共交100,雖說你單位給你報銷了,你交出去100,單位又還給你100,但是在你社保賬戶裡面的錢只有100元。而且遇到你工傷、失業、生育(女的有)啥的,你就沒錢賠。所以虧的還是你~~(裡面所涉及的數字就是這個意思,並不是確切數字,具體繳納的金額根你當地的社保水平和你的工資水平還有單位願意給你繳納的基數等等都會有所影響)
三:這樣子的情況我個人不同意自己交,有個單位,他就該給你交保險。如果現在息事寧人,那麼以後出了事等著維權又麻煩了。你是在什麼城市,沒聽說過個人交保險要當地戶口,這可能是各地的勞保政策吧。轉戶口的話這個話題太大了,也不曉得你是什麼個情況,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