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工傷鑒定前,已經離職,社保停繳,能得到工傷保險和公司的賠償嗎
你出工傷的時候在職的證據一定要有,也就是當時看病的一些材料,然後你離職的時間,只要有時間證據你就可以追溯,你需要拿著材料,工傷鑒定,當時看病的材料,還有離職的材料到所屬的勞動局咨詢,應該可以追溯。
2. 工傷認定做了勞動能力鑒定沒做 辭工後公司社保停交 會對後面的賠償有什麼影響
鑒定後,按照傷殘等級支付賠償金,不會有變化,但是需要公司配專合,所以屬會有麻煩是真的 。
所有的工傷賠償金審批表都必須要求用人單位簽字蓋章,而且如果傷者鑒定上傷殘,還要要求勞動者出具由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憑證,才能到社保申請領取工傷賠償金。
3. 工傷認定後社保和公司分別賠償哪部分
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工傷鑒定後公司停社保擴展閱讀:
工傷認定後一般還需要勞動能力鑒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時限自作出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工傷職工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代為提出。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復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五)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4. 傷殘鑒定期間,單位停交了社保怎麼辦
這種情況比較復雜,要根據傷情及傷殘等級來考慮,《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有許多職工工傷治療結束後借故不上班,但傷殘等級鑒定是1-4級企業是不能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退出勞動崗位,繳納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基金支付傷殘津貼;5-6級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這兩種情形以外企業在超過停工留薪期仍不上班的單位可以停發工資
5. 工傷鑒定十級賠償,社保局賠後公司還需要賠什麼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按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分別計算。其標准分別按照所在統籌地區最後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年齡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為:五級,每滿一年發給0.7個月;六級,每滿一年發給0.6個月;七級,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八級,每滿一年發給0.3個月;九級,每滿一年發給0.2個月;十級,每滿一年發給O.l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五至六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低於15個月的,按15個月支付;七至八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低於10個月的,按10個月支付;九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低於5個月的,按5個月支付;十級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低於3個月的,按3個月支付。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30%。
6. 工傷發生時公司交社保可是鑒定結果出來公司斷交社保能得到賠償嗎由社保局還是
公司「斷交」,可對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若涉嫌違法,可要求公司支付賠償。或經濟補償。工傷鑒定結果出來,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7. 拿到工傷鑒定結果後去社保理賠有期限嗎
工傷賠償金與當地《工傷保險》政策法規有很大關系,傷者一直在公司上班的話,就一直有效,但是傷者千萬要妥善保管受傷後醫療、認定、鑒定後的所有資料,否則很有可能給自己的賠償申請帶老不必要的麻煩,更多的問題可以撥打12333社保熱線咨詢。
工傷賠償金一般包括由公司支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其中要領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賠償金的時候,必須要出具:
工傷認定書、鑒定結論書、身份證復印件;
工傷保險一次性待遇審批表;
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復印件
領取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憑證;
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單位記賬憑證並加蓋財務鮮章
個人領取賠償金的時候還需要提供指定銀行銀行卡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復印到一起。
從上面可以看出,要領取所有賠償金,和公司是否配合有很大的關系,公司配合勞動者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勞動者再配合工傷後醫療、認定、鑒定時的相關證據到勞動局工傷賠償窗口申請領取並被工作人員受理,那麼在10天左右就可以到賬。
如果公司不配合,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然後上訴法院,最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個流程走完大概需要5個月左右。
如果公司特別無賴,又沒有公司賬戶可以被強制執行,那麼傷者相要領取賠償金將遙遙無期。所以傷者應該盡量的不要將和公司的關系鬧太僵,當然鬧僵了傷者也不應該怕事,直接請專業人員代為理賠就好。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8. 工傷認定後社保局不賠付怎麼辦
一、認定為工傷後,單位不賠償怎麼辦
您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條例》第條第2款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即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所發生的工傷,用人單位是直接的賠償責任人,但這並不意味著在用人單位拒絕賠償或無法賠償的情況下,勞動者便索賠無門。因為《社會保險法》第41條規定:「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根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6條第2款之規定,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即當勞動者發生工傷遇到「無人管」時,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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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傷處理程序
工傷處理得按以下先後程序進行:
1、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有勞動合同時不需此程序);
2、認定了勞動關系後再申請認定為工傷,包括認定後可能發生的訴訟;
3、做勞動技能鑒定評定傷殘等級(特別註明不是司法鑒定);
4、根據鑒定結果主張工傷賠償,提請仲裁,賠償請求又存在著是否一次性解決即終止用工與否兩種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張。
以上是小編為您提供的關於工傷賠償方面的相關介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工傷賠償標准,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准。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准。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如果您對工傷賠償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咨詢華律網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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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在工作中發生工傷,尚未進行工傷鑒定,辭職後,社保減員後停了,如果在回原單位,續交保險重新上保險後
你好!
首先我要確定一下你為什辭?單位逼迫還是你主動辭職?員工受傷期間,尤其是工傷鑒定未完成的情況下是不能離職的。按照你的說法,單位又重新幫你買了社保,現在一種方式就是和社保局說是公司人事手誤刪除了,發現問題又購買了社保(包括單位逼迫你辭職,然後你發現受傷很嚴重,又去找單位,單位發現事情很嚴重又重新購買社保),這個情況看看社保局那邊怎麼說,你一出一進那邊系統都是有記錄的。
按照正常情況下你是可以享受的,但是你目前的情況比較特殊,所以你先和單位做好協商,統一口徑!你確實是在工作中受傷的,符合領取標准,只是人為做了一些變動。最壞打算就是沒有了,單位補償給你,所以要看你和單位怎麼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