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進入事業單位編制後,原來在企業買的社保怎麼辦
1、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
2、失業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進入機關工作,原單位及個人繳納的失業保險費不轉移,其失業保障按《人事部關於印發〈國家公務員被辭退後有關問題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執行。
3、醫療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在同一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隨同轉移。職工流動後,除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其他醫療保障待遇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1)考入事業單位前一直沒買社保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1、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由機關事業單位進入企業工作之月起,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在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或單位)工作的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
補貼的標准為:本人離開機關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在機關工作年限×0.3%×120個月。
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月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退休時按機關事業單位的辦法計發養老金。
已建立的個人帳戶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退休時,其個人帳戶儲存額每月按1/120計發,並相應抵減按機關事業單位辦法計發的養老金。公務員進入企業工作後再次轉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原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的本金和利息要上繳同級財政。
其個人帳戶管理、退休後養老金計發等,比照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職工的相關政策辦理。
2、醫療保險關系處理
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在同一統籌地區內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不轉移,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隨同轉移。職工流動後,除基本醫療保險之外,其他醫療保障待遇按當地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本通知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抓緊制定具體辦法,認真組織實施。
② 考上了事業單位編制在考察期,還沒公示。,之前的保險怎麼辦。一直都是自己在交保險,要去辦停嗎
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尚未納入回社會保答險的參加和管理范圍,像您這樣工作後轉為事業或者公務員編制,之前已參加的社保如何處理,目前還沒有全國性的規定。《社會保險法》也只是在其第十條第三款提到「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而國務院還沒有為此出台具體規定。因此,您可以將這個問題先放一放,多注意今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待相關規定出來後及時辦理。不過有一點需要注意,各地方可能會根據自己的情況和條件制訂具體政策,您要了解清楚當地規定和做法。
另外,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前後工齡是連續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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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你好,我想問,考上事業單位後 之前交的社保沒有了,只有最近考上事業單位交的。那之前的錢到哪了
1,這樣的事極少聽到。
2,不知你如何確定「之前交的社保沒有了」?
④ 考上事業單位,之前未交過社保,需要補交嗎
按正常情況應該是需要補上的,只有補上才能算工齡的,而且08年國家的事業單位改革制度要求事業人員也需要辦理養老保險,從而完成事業單位體制改革。
⑤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應該怎麼辦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5)考入事業單位前一直沒買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⑥ 准備考事業單位,裡面提到了要兩年的工作經歷,我出來工作幾年了,和那位沒關聯沒買社保,能報嘛
報考事業單位。只要你工作經歷兩年以上,社保。買不買的沒關系,應該能報考。aqui te amo。
⑦ 國企工作了15年但未交過社保(單位也沒交過)考上事業單位後,之前的工齡能算嗎
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1953年版1月) 2.《國務院關權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規定》(國發[1978]104號)3.國家、省、市各時期的的工齡審核政策。
說明:
1、如果你之前在企業,沒有交社保,那麼你進事業單位後,在企業的工齡不認可的。(這里的工齡,是指可以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工齡)
2、事業單位不是公務員。有的事業單位要交社保,有的不用。總之不交社保的,退休費又財政支付,交社保的,退休費由社保基金支付。
3、無論你進的是政編公務員單位,還是事業單位,你之前在企業的工齡,必須是要繳納社保的,才能算工齡(所謂的算工齡,就是你的工齡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有多少年工齡就等同於交了多少年社保)
最後,可以肯定的答復你,94年~08年在企業工作,企業沒有交過社保的,那就一定不能工齡視同繳費。
⑧ 考事業單位,填的現單位無,但是沒有簽合同、有交社保會影響審查么
不會的。沒有簽合同來的社保應該都是個源人自己交的,所以沒問題。到單位以後轉成單位交就可以的。如果是找關系讓單位幫忙交的話,就是可以算工齡,就不能填單位無,等考進後轉單位接著交就OK。
可以讓單位打個報名以前的離職證明,證明你之前的工作時間。如果單位已經給你交社保的話,社保系統里會有記錄的,社保計算時間以社保系統里的時間為準的。這不影響審查。
⑨ 考入事業單位後,之前企業交的社保有什麼用
進入事業單位來後,單位會給源繳納社保,會把沒進事業單位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年限會累計到新參保的年限上。醫療保險里的個人賬戶余額也會累計在一塊。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