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簽署離職協議並從原單位離職2個月了,還能要求公司補交漏繳的社保嗎
員工和單位協商離職之後,單位按照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在員工和單位解除專勞動關系之屬後,單位是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了。因為只有單位和員工存在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單位才能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
㈡ 打算從原單位離職,在之前公司沒有交的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補交嗎怎麼做
1、先弄清楚原單位繳納社保的具體情況,從你的說明來看單位僅僅繳納失業保險這種情況還是很少見的,因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一般都是捆綁在一起的,要麼就是不交,要交幾項都必須交。你也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局12333作進一步咨詢。
2、如果原單位沒有按規定給你繳納社保,要求原單位補繳。你從什麼時候開始在這個單位工作直到你離開,單位就應該幫你補交這段時期的社保。
3、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維權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這個要有心理准備。首先和公司協商,要求補交,達不成共識,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申請勞動仲裁,這時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證據材料了,這非常關鍵,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贏的。
4、這段時間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證據: 如工資條(最為重要)、考勤記錄、工作證、人證物證等等,以書面材料為重。
5、自己不能補交的。
㈢ 我已經離職了一年公司給我社保交了現在要我補交他們請問怎麼辦
社保是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繳納的,不繳納屬於違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繳納社保,你已經離職,不用理他們。
㈣ 申請離職期間 可以讓公司補交社保嗎
員工與單位的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單位沒有給員工繳交社保的,員工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在職員工可以與單位協商,離職員工需在離職後一年內與單位協商,要求補繳,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屬地勞動監察申請勞動仲裁,主張單位補繳社保。
關於員工社保補繳的年限,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進行補繳年限界定和規則制定。企業資深人力資源經理謝炳城認為,員工請求單位補繳社保的,從勞動者知道或應當知道單位沒有為其繳納社保費之日起最長不能超過兩年。
理論依據:
1、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發放員工工資的書面記錄可以只保存兩年以上備查。也就是說,超過兩年的工資記錄,用人單位沒有繼續保存的法定義務。
2、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這條規定可以解釋為,超過兩年時限的,即使單位工資、加班費等支付不足,單位也不再承擔被員工追索和被勞動部門查處的責任。
3、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合同法〉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追索兩年前的加班工資,原則上由勞動者負舉證責任,如超過兩年部分的加班工資數額確實無法查證的,對超過兩年部分的加班工資一般不予保護。(本條規定僅適用廣東地區)
社保屬國家法定福利,個人和單位都應當依法參加社保,社保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一部分記入社會統籌賬戶,一部分記入員工個人賬戶。從本質上看,社保應當屬於員工勞動報酬的一部分,其性質與工資、加班費等相似。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那麼,參照上面三個法條規定,員工主張社保補繳的期限,應當與勞動報酬一致,不超過兩年。
結論:員工追索不超過兩年的社保補繳的,單位應當給予補繳,員工追索超過兩年的社保補繳的,單位可以拒絕補繳。若單位同意補繳兩年以上社保,同時也必須經社保局同意,按社保局要求提供相關勞動關系證明,方可補繳。
㈤ 已辭職,想要公司補交一年的社保,是要先跟公司說,還是直接告到社保局
先和單位協商,如果單位願意直接補時間比較省
單位不補交,再去社保局專稽核部門投訴單位
《社會保險屬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㈥ 職工辦理了社保但本人辭職後還能要求企業補繳以前未繳的社保費嗎
社保作為國家為人民福利,是基礎的保障,企業應該給在職,職工繳納養老,這是勞動的一種肯定,如果辭職後,應當把沒辭職以前企業應該應繳納,。
㈦ 申請離職期間 可以讓公司補交社保嗎
如果想停繳,找單位人事部門,可以辦理停保手續的。(一般正規單專位怕你日後告狀說沒屬有給買社保,可能不給辦理或者要求你自己寫申請要求停保或不買社保)
一般只要你一定要求不交社保的話,單位是可以停的,但是一般會要求你簽一份自願停繳社保的協議的。
單位那邊現在也都可以網上申報社保的,他網上申請停保就可以了,但是我還是建議你不停社保吧,每個月你個人也就幾百塊錢,繳滿十五年會有好處的呢
㈧ 2020年社保延遲繳納,辭職了,公司會給你補上嗎
如果你2020年就辭職了公司才不會給你補交社保因為那也是公司的錢
㈨ 2020年單位申請了延期繳納社保,延期到期後如果公司不給補繳怎麼辦
你好!
單位申請延期繳納社保,社保局那邊會記錄在案的,每個月社保的增減人數專都有記錄屬的,只是錢延遲繳納,不影響你個人的繳納。所以這個你不用擔心。
你只需要確認一點,就是你離職的時候,最後社保系統裡面列印給你的:退工單上面的日期是不是你離職日期就可以了,如果是就會正常繳納進去,如果是很早以前的,那麼和單位延期繳納沒有關系,而是單位很早就辦理退工了。正常單位不會做這種事情的,所以80%可以放心的,具體問問你們公司人事就可以了。
㈩ 離職幾年了還能要求補繳社保嗎
離職人員能要求補繳社會保險。
針對一些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版費的情況,規定明確權,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規定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