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離職員工社保多交了一月怎麼辦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職工多繳社保申請退回方法
一、在企業繳費之後沒有發生退休及轉移人員變動的情況下,可以到地稅部門辦理退費:
第一步,持離職員工的離職證明、繳費票據到地稅申請退費,並由地稅部門重新確定繳費基數;
第二步,到企業參保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當月做實賬戶刪除;
第三步,到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企業處辦理申請退費手續(退費材料中必須包括地稅出具的認定繳費基數錯誤的證明、繳費票據、退費申請表);
第四步,辦理完上述的手續之後到地稅退費,並向地稅申報正確繳費。
二、企業恰好有新增人員漏保的,可重新報盤,將當月做實賬戶刪除,按正確的繳費人員做實賬戶就可以了。
❷ 離職,導致公司幫一個員工交了兩個月的社保,怎麼辦
社保交過,不能說是沒用了,永遠都是他本人的
按照社保規定必須雙方自願解除專勞動關系後屬,公司才可以給予停保
至於多繳的錢,社保部門無法給予幫助要回,需要公司與個人協商解決。
另外,如果他仍舊在本地工作,你們公司不給他停保,他是不能轉到本地的另一家公司繼續繳納社保的,一個人在一個統籌地區只能有一份社保。
友好協商,好說好散,是吧?
純手工,希望幫到你,有問題請追問。
❸ 離職了公司多交了二個月社保要我自己全額承擔嘛
繳納社保是好事,個人部分可以自己出,單位部分本來在職期間的是專由單位承擔的,但由於單位失屬誤導致多交的,是單位和個人協商解決的。不過首先要去社保部門查詢下個人社保賬戶,看是否確實已多交了兩個月的社保。確認後,再看自己想怎麼做了,否則是由財務負責償付了。不過單位收取的什麼質保金可能涉嫌違反勞動法
❹ 已經離職兩個月,公司忽然聯系說多給我交了一個月社保,現在要我退還全部費用1800。合理嗎,我有權不交嗎
1、先上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或者直接到社會保障局核實用人單位是否已替你繳納你已離職月份的社保;
2、你已離職,公司確實沒有義務幫你繳納離職月份的社保費用,但這個是由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前及時去申請停繳,而不是離職員工本人的失誤,所以是否必須退還這筆費用,在法理上存在爭議;
3、基於社會保險是一種員工福利,特別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更是有利作用於員工本人,因此員工再個人道德上可考慮退還這筆費用。這類似於銀行轉賬轉錯賬號,失主來追回費用的情況。
希望以上分析對樓主有參考價值。
❺ 公司在本人合同到期離職後多繳兩個月社保要本人全部承擔合理嗎
不合理,而且給你交這兩個月那麼就影響到新單位給你交社保,而且全額承擔現在可以自行繳納的,不需要單位強行給你繳納。
❻ 辭職時公司多交了一個月的社保這由誰承擔
如果你及時辦理了辭職手續,那麼多交一個月社保應該是公司的責任。
❼ 如果單位給已離職一個多月的員工多交了二個月的社保,能追回嗎
可以通過來法律的途徑,申請源勞動仲裁或者向當地的社保部門說明情況,看多繳納的社保有沒有辦法退回;
可以退保退費的情況: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3、參保人出國定居(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4、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尚有餘額的(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
退保所需資料:
1、養老保險手冊;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保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以下爭議屬於勞動爭議:
1、因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及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因履行企業內部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勞動權利義務內容而發生的爭議;
5、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後發生的爭議;
6、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生的爭議;
❽ 辭職後公司多交倆個月社保要自己全額承擔
具體什麼時候多繳的2個月社保、到底有沒有繳,需要弄清楚。以下假定企業已經給你繳了:
1、辭職後,因為公司失誤,造成給你多繳了兩個月,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這兩個月的社保費用需要由你自己全額支付。因此,公司讓你全額承擔,本身沒有多大的問題!
2、但這種事情,你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對你而言,因為公司雖然失誤,但總的受益人是你;對公司而言,雖然可以於法從你那裡追回已繳的社保金額,但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過失。所以,你可以根公司協商,只承擔部分。例如,生育、失業、工傷,可以不承擔,因為自由從業者不能夠買這三項,養老保險只承擔20%,這是自由從業者的額度。這是是比較公平的判決。如果單位肯做出進一步的讓步,你要主動接受;如果單位不肯讓步,自己又有時間,可以走勞動仲裁,最後可以得到以上公平的判決,但也只是少了幾十塊而已。
❾ 已經離職兩個月了,原來的單位多給我上了兩個月社保,現在讓我全額承擔這兩個月的社保費,我應該全額承擔
天啦,我跟你一模一樣,明明是她們自己的過失,為什麼要找我來承擔喃,而且我也看不到錢到賬了,只有一個什麼失業欠費十多塊錢,不會我們是同一家單位。CDFSY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