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新成立子公司,員工在總公司交社保,子公司必須有一個交社保嗎
如果你分公司開了社保賬戶, 就要賬戶裡面最少一個人購買社保了。 既然員工在總公司名下買社保,也是可以的。 這個具體看你們公司參保操作了。
⑵ 子公司可以代母公司繳納社保
不能,子母公司是獨立法人關系,不能這樣看待。如果是總公司和分公司,可以視為總公司購買,子公司無獨立法人人格,行為效力歸集於總公司。
⑶ 母公司和子公司同一套人馬社保社保法多少條約定怎麼交
看員工是和母公司還是子公司簽的勞動合同,和哪個公司簽的勞動合同哪個公司負責繳納社保和發工資。
⑷ 子公司員工同時受雇於母公司,社保要怎麼繳納
社保繼續按照母公司繳納方式繳納。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用人單位逾期未繳納社會保險的處罰: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⑸ 總公司代子公司繳納的社保,子公司怎麼做賬
計入其他應付款——總公司
⑹ 母公司與子公司怎麼繳納社保 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個人可以自己繳納社保。
辦理方法: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內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容+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戶口或農轉非戶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戶口本、身份證和復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⑺ 社保在母公司交,子公司該如何做賬
社保在母公司交,月末的時候計提社會,繳費時,就當是母公司拔款下來入帳再支出就可以了。
⑻ 母公司為子公司員工交社保是否合法
不合法。
因為無論是總公司還是分公司,都是獨立的營業執照和公章,除了隸屬關系外,基本上沒什麼關系。
而社保的繳納要求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由總公司變成分公司,已經不屬於原公司了。因此是違反《社會保險法》的。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⑼ 子公司與分公司在繳納社保方面有什麼不同
子公司與分公司在繳納社保方面的區別主要是開戶階段,由於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需要總公司寫個授權委託書才能開戶繳納社保。其他的沒有什麼區別。
母公司、子公司都有自己的獨立的法人,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獨立公司企業,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公司章程,並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也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公司,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所以不具備勞動用工權。
但是分公司只要取得營業執照,就能交社保。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9)國外子公司怎麼交社保擴展閱讀:
企業社保好處
第一點,企業幫員工繳納一部分的社保錢。也就是說,我們交社保的時候除了自己花錢,企業還會幫我們分擔很大一部分,而個人繳納社保的話,就只能自己承擔全部的金額。
第二點,繳納的基數不一樣。企業社保會根據工資高低來按照比例進行繳納,而個人繳納社保最高也就只能繳納當地社會的平均工資,要知道最後我們領取的養老金是按照多繳多得的原則,也就是企業社保最後鎖得到的錢必然比個人社保得到的多,並且由於企業社保有公司幫忙繳納。
第三點,穩定性。由於企業社保帶著強制性,只要上班就會自動繳納,而個人入保的話,則需要自己去繳納。
⑽ 公司派員工去海外工作,在社保福利方面怎麼承擔和那邊的子公司簽合同的話,社保福利這部分怎麼計算
這種來情況在我國的社會保險法上還源真沒有具體的規定,它只是提到了外國人在境內合法的工作可以參照本法參加我國的社會。照此理解,作為境內的母公司將員工派到境外的子公司工作,可以有二個選項,一是把社保關系保留在境內,由母公司照常交納各項社會保險;一是參加子公司所在的社會保險,這要看子公司所在地的法律是如何規定,是不是也象我國的社會保險法一樣可以參照執行。通常情況下,常見的是以第一種方式處理。當然具體的你還是去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