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自己交社保如果找到工作後改為由公司交保險,我還需要上勞動局辦理什麼手續么
不需要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回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答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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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要求:
1、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3、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Ⅱ 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我可以到勞動局仲裁嗎
可以的,單位不為員工繳納社保費用是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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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二、《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Ⅲ 辦理社保之前要去勞動局辦理哪些手續
如果單位已經有社保備案,那麼員工申請購買社保只需要由負責人帶上(員工身份證復印回件加蓋公答章,參保申請表加蓋公章)到當地地稅部門就可以申請購買,也可以直接在社保系統進行操作就可以了,員工不需要單獨備案。
如果單位初次申辦社保,就需要負責人帶上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資料到社保部門申請備案後才可以申請員工參保,具體需要咨詢當地社保部門。
Ⅳ 上海公司社保為員工轉出後還需要去勞動局辦理退工嗎
個人的社保封存之後,現在要轉出,必須是先去勞動局辦理退工備案才可以的,還要版有下權一家單位的接收函,有接收意向的。
不需要補交之前欠交2個月的社保,就可以直接辦理啟封、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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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2、被保險人初次繳費6個月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方可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大病醫療保險的被保險人須連續繳費,不應間斷。
逾期三個月未繳費的,視為間斷。間斷前連續繳費滿5年並沒有報銷過大病醫療費的,其再次繳費的時間前後相加連續計算。
繳費不滿5年或雖滿5年但享受了大病醫療保險待遇的,其再次繳費時,6個月以後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按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並且,只報銷一次性住院的醫療費用超過1300元的,門急診費用不予報銷。
Ⅳ 新型成立的公司跟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交社保需要走什麼程序公司得先去勞動局備案嗎備案需要什麼資料呢
企業和員工簽的勞動合同是不需要備案的,但是公司在後期給在職員工依法繳納社保時需要備案。具體程序:
1、企業先到勞動局備案,申請社會保障證書。
2、領取當地的勞動合同樣本,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勞動合同,辦理員工的相應人事檔案,然後申請就業證。
4、帶著合同、就業證到社保處辦理保險。
備案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4、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 一代碼證書:
6、其他核准執業的證件。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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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訂合同時,單位的基本情況要明確,要判斷是否是合法企業,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單位地址、電話等,要求將這些內容明確寫在合同中。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7、社會保險約定要明確。
Ⅵ 醫保是我自己繳費的現在由單位繳納,要我本人去勞動局辦理解除手續嗎
醫保是我自己繳費的現在由單位繳納,要我本人去勞動局辦理解除手續嗎?你這種情況應該單位還要出具相關的證明才能辦理。
Ⅶ 我公司給我們交社保了,但是卻沒有在勞動局備案,我請求幫助怎麼辦
有些地方的政策,勞動合同不要求勞動備案。沒事,這與社保繳納沒有聯系。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咨詢。
Ⅷ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怎麼交啊!
一、先開立企業社保帳戶,一般是在企業的所在轄區的勞動保障部門
要准備的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 《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證讀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證原件)。
二、然後把已經在之前參加社保的員工的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社保帳戶
三、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列印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包括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四、辦理同城委託扣繳社保手續(這是到企業開戶銀行辦理)
五、以後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表
由於各地的開立企業社保帳戶所需資料不一樣及辦理增加員工社保手續也不一樣,政策也經常調整,所以具體所需資料應按所在轄區社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