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以最低標准上社保可以少交稅是什麼意思
錯。其實「公司以最低標准上社保」是多交所得稅,因為此項是允許稅前扣除的。
Ⅱ 公司社保買的越多,是不是可以抵更多的稅
公司給職工買的社會養老保險可以抵稅。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單位根據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的規定為全體雇員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基本失業保險費,可按稅法規定扣除。即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障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基金機構實際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進、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比例繳付的部分,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的當期工薪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同時還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薪收入,並按章納稅。
如果單位為職工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金、補充醫療保險金、補充公積金等,屬於工資、薪金的組成部分,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不得從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中扣除。
Ⅲ 為什麼社保交越低,個人所得稅交越多
社保少了,應納稅所得額就高了。
一般來說:
工資 - 個人應交社保 = 應納稅所得額
Ⅳ 一個企業社保交的人多,是不是表示稅也會交多
現在的養老退休金是以個人帳戶和基礎養老兩部分為主,這兩部分都跟專交費年限有屬關系,交的越長就拿的越多,具體差多少,可以理解為交多五年就在原來的基礎上拿多三分之一,而且 有一 點,如果沒有到退休年齡就不交的話,那醫療保險 也就沒有了,要等 到退休後才能享受醫療保險 ,所以如果是經濟允許的話,就繼續交吧。
Ⅳ 請教懂勞動法的朋友,單位在為員工交社保時,交多交少有什麼區別,對員工來說應該是選擇哪個比較好啊
1、按勞動法來說,社保繳納的基數應為應發工資,也就是說如果你一個月工資為3000,那麼要按3000來交,而不是按1500最低標准來交,不按應發工資交是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去勞動局反映要求企業依法交。勞動法中有規定,員工入職當月企業應依法、足額、及時為員工購買社保。
2、比例不同,當然享受的權利等就不相同。比如說養老保險,按1500交,你個人出120,企業一般是10%,也就是150,合計270,98%計入你個養老帳戶。如果按3000交,你個人出240,企業出300,計入養老為540,最明顯的區別就是你拿退休金時一個多一個少。當然每個人的想法不同,你同在交多了,雖然是退休後拿的多,但是誰知道退休後是什麼情形,還不如現在多拿點錢把生活過得好點
3、再一點就是工傷了,如果你按1500買工傷,那麼如果出了工傷事故有殘疾或死亡,那麼社保局所賠的錢是按1500來賠的,而不是按3000,把所有費用算下來一般會差3~10萬左右。當然這種情形不是沒辦法解決,一般都是社保局支付1500標準的那一部份, 企業承擔3000-1500=1500那部份,因為企業違法交工傷,所以社保局不會承擔差額,會讓你讓企業承擔,企業不承擔可以要仲裁
4、再就是住房公積金,養老等保險不能退,住房可以退,比例從5%~20%的基數,企業和員工同樣的標准,1500標准一個月你出75,企業出75,後面可以退150給個人,3000就是300,差距很大,住房公積金越多,商業貸款買房個人支出部份就越少
其實有好有壞了,看你個人怎麼看,如果企業所有的人都默認按最低標准買你一個人要求全額支付,那麼企業會對你的印象不好,難有發展,實在不行可以先接受最低標准,離職後要求企業補齊差額,不過到時再補是按前12個月平均工資來作為基數的。
Ⅵ 企業交社保抵稅多少
不是抵稅,而是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答得稅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512號)文件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Ⅶ 社保是交多好還是交少好
多交來好。養老金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基自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繳費年限越多,養老金越多。
Ⅷ 公司未按實際基數繳納社保導致個稅被多扣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嗎
雖然沒有國家性的規定出台必須由單位賠償損失,但是很多地方性的規定已經出台了,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少報職工工資,未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從法理上說也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
一旦發生工傷,職工享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等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而工傷保險基金會嚴格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4條規定,即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核定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繳費工資本應等於職工實際工資總額,但由於用人單位瞞報工資數額,導致工傷職工享受不到法律規定的待遇標准,才使得工傷保險待遇標准縮水。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從理論上講,用人單位瞞報工資數額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待遇降低之間存在因果關系,而工傷職工對此沒有任何過錯,用人單位為自己的過錯承擔行政責任的同時,也應該為工傷職工、工傷職工供養親屬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而承擔民事責任。單位少報工資數額和職工人數,不應只承擔行政責任,造成工傷職工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降低的,原用人單位必須補償差額部分。
Ⅸ 每個月公司扣稅很高,交的社保錢確很少,是最低f怎麼辦求解答
社保買幾檔是公司決定的。
Ⅹ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多少會影響公司的稅費嗎
無影響。社保本身與企業稅費無直接關系。但是,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512號)文件第三十五條規定: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的區別:
(1)繳費險種不同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而且,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繳費比例不同
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分別繳納的,一般企業佔大頭(全國各地繳費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比例為:
1. 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 ,個人繳納8%
2. 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 ,個人繳納0.2%
3. 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 ,個人繳納2%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不需要個人繳納的,全部由企業繳納。而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則需要全部由個人負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