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公司延緩給交社保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國家強制性政策的規定,而不是福利。社會保險的目的在於使勞動者在退休,失業,患病,工傷,生育等5種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參加社會保險既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應盡的義務,更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從勞動法規上講,用人單位應當自新聘員工上班之日起,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和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實際生活中,用人單位為了減少成本,同時由於員工就職的不穩定性,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不在少數)往往要在員工轉正後才辦理該員工的社會保險參保手續,而在轉正了再拖後幾個月辦理參保手續的也同樣不在少數。
正如你所知道的,用人單位承擔的比例要比個人高。
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5種社會保險的繳費比例,單位/個人分別為:20/8,2/1,8/2,1.2/0,0.7/0。前2種比例全國統一,後3種比例各地會有不同。由此單位繳費比例合計31.9%,個人繳費比例合計11%。如果某地的繳費基數為1500元,單位繳費1500*31.9%=478.5元/月,個人繳費165元/月。
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而沒有繳納的,只能向社會保障機構補繳,沒有補還給個人的政策規定。你的「即使按扣除個人比例算,也應該補還我一部分」的要求,同樣沒有政策依據。
你的這種情況,社會保障機構是允許補繳的,但是單位不會這么做。在社會保障法制建設還不夠健全的今天,你能參保已經是幸運的了,建議你向前看,知足罷了。
『貳』 企業交社保最遲什麼時候交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麼企業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麼在他入職後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
相關法律規定
1、《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2)公司社保晚交了兩天擴展閱讀:
公司繳納社保流程
1、先開立企業社保帳戶,一般是在企業的所在轄區的勞動保障部門。企業已成功辦理登記手續後,當月15日(含當日)內所申報的社保業務屬當月繳費記錄,15日後的屬次月繳費記錄;社保機構統一在每月的20日(含當日)至當月底托收社保費。
2、然後把已經在之前參加社保的員工的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社保帳戶
3、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列印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包括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4、辦理同城委託扣繳社保手續(這是到企業開戶銀行辦理)
5、以後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表
『叄』 公司遲退我,我有證據,過了三天公司又不承認了,我己休息在家一個月了,這樣公司還會幫你交社保嗎
既然你有公司辭退你的證據,你可以要求公司對你進賠償,但是公司一般是不會再給你繳社保了。
『肆』 社保晚交了幾天怎麼辦
社保晚交幾天不要緊,只要再交時補齊就可以了。
『伍』 社保遲交了幾天醫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如果你的社保之前是連續交費的,又沒有因辭職等停止社保繳費,只是遲交幾天社保費,那麼是不影響醫保方面的正常使用的。
社保一般是以單位或自由職業者的形式參保的。1.如果是單位統一扣繳的,那麼社保費用會在每月的社保扣費日自動從單位賬戶上扣繳,單位再從每月的工資裡面扣除員工需要自費的部分。也就是說個人的社保費是不是遲繳自費部分給單位,並不實際影響社保系統的每月扣費操作。只有單位將你的社保以離職為由停止繳費,你的社保才會停止扣費。如果你所在的單位未申請停止你的社保,但賬戶上又不夠錢的抵扣當月社保時,社保局會對你單位進行處罰或收取滯納金,但不影響你的社保卡內醫保方面的使用和報銷。
2.自由職業者的社保交費是當事人,如果你沒有主動申請終止繳費,就算你扣費的銀行賬號上不夠錢的抵扣當月社保時,遲交一兩個月的話,社保局會對你進行處罰或收取滯納,但不會影響你的社保卡內醫保方面的使用和報銷。如果欠費情節十分嚴重,可能會面臨列入失信名單,從而將面臨很多嚴重問題。
『陸』 醫療保險遲交2天要不要緊
保險繳費不及時醫保報銷會推遲,詳細你可以看看下面這個案例:
最近,市民劉先生前往南寧市第一人民醫院就醫,被醫院告知醫保中斷繳費、醫保卡被鎖,不能報銷醫葯費。於是,他趕赴市社保局續保並補繳醫保費,但令他疑惑的是:續保時,市社保局告知他,就算完成了中斷期間醫保費的補繳,也不能立即享受醫保待遇,必須在3個月等待期滿之後才能在醫院刷卡報銷醫葯費,並稱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劉先生已中斷繳納醫保費5個多月,超過了規定的續保期。
「欠費,不是補繳就行了嗎?怎麼還要等待3個月?」劉先生十分費解。帶著這個疑問,記者向市社保局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咨詢。工作人員告知,按照《南寧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辦法》規定,靈活就業人員,或從單位離職後未能(或已不再)領取失業金的職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發生中斷繳費的,續保期為中斷首月算起3個月;不補繳或未在續保期內補繳的,續保後的統籌基金支付等待期按首次參保處理;而靈活就業人員的首次參保等待期為自繳費當月算起3個月。由於劉先生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發生中斷繳費4個月多月,因此,劉先生在完成補繳後,必須在3個月等待期滿後的次月起,才能按規定享受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待遇,即報銷醫葯費。
無獨有偶,近日前來市社保局報銷生育保險待遇的陳女士也因為存在中斷繳費而面臨不能報銷問題。據陳女士介紹,她原來在一私企工作,今年2月跳槽到一家外企上班,但當時由於某些原因,新公司沒有及時為她辦理社會保險接續,導致3月份出現了一個月沒有繳費的「空當期」;今年8月她產下小寶寶,由於不符合《南寧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被社保局告知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為此,市社保局也提醒,按照規定,生育保險只能在單位參保、由單位繳費,並且從懷孕到小孩生產期間,單位必須連續不間斷為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否則,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市社保局提醒廣大市民,市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義務關系對等,為有效維護自身的社保合法權益,廣大市民必須依法及時參保繳費,或督促所在單位及時參保繳費。
『柒』 今年的280元社保晚交幾天會怎麼樣
社保晚交幾天沒關系的,斷交幾個月也沒事,就是醫保斷交後,重新交需要重新激活
『捌』 我為公司交社保比社保扣款日期晚了一天,滯納金怎麼算
已參加社會保險單位應當在每月的1日起15日內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指定的日期繳納社會保險費。在責令期限內,單位仍未足額繳納的,除補繳數額外,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徵收2‰滯納金。
『玖』 交社保時間晚了兩天怎麼辦
補交來時不晚,別像樓上出了事才記得想補交,沒用了,不在保障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