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 個人交社保 和單位交金問題
先回答下面的問題吧。。
社保是有個最低基數的額,工資3000元 低於最低回基數會按最低基數計算。上海的答具體如下。。
至於個稅,個稅有個起征點:3500元,,,不扣完五險一下個人部分就裡起征點更遠了,所以是不用交的。。
自己交呢,參照上表,自己把企業和個人部分的全交了。。其中失業和工傷的不用交。
㈡ 上海社保問題上家公司漏繳社保,然後補錯社保。
你要求上家單位補繳5月份的,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你去勞動爭議或仲裁,肯定專會得到支持。
現在關鍵屬點是你是否願意為了這一個月的社保花費這么多精力?
從上家單位來說,它的確有錯,操作失誤,為你交了7月份而不是5月的社保,但是實際等於是成本已經出去且不可逆,除非老闆或有話語權的主管說再多付一個月的成本,普通操作社保的人事難道自己掏錢嗎?
你現在勞動關系已經在新單位,理性建議你:想開點,別去搞了,好好開始新工作,免得影響新工作,得不償失。如果你真的不服氣,可以去勞動仲裁或舉報,不過還要花精力參加勞動糾紛調解。
㈢ 上海社保漏交了一個月隔年可以補嗎
是的,要補交的
只要按照規定繳納滯納金就可以補繳了。
醫療保險要繳納20年才內能報銷,養容老保險要繳納15年才可以領取養老金。
1、社會保險方面中斷以後再入保險,可以進行補繳,把中斷期間的社會保險補齊.
2、社保中斷以後再入保險,也可以不補繳中斷期間的社會保險,個人寫出放棄申請,存入檔案,就可以不補繳了,但中間間斷的時間比計算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是待遇有應當的影響。
㈣ 今年滿七年在上海居轉戶。請問我個稅交納和社保不一致會影響居轉戶嗎一般單位都是交最低檔社保的
很難講了,以我親身經歷來說,我是2006年4月份在上海一家外企辦理的上海居住證,至今專已持屬續了八年,按照上海市居轉戶的政策,已經符合滿七年居轉戶的要求,因此准備好了所有要求文件,並在去年底順利遞交了上去,但是剛剛接到通知,說是辦理居住證的公司與繳納社保的不是一個單位,被退了回來,我查詢了一下,由於是外企,因此按照公司的說法,是按上海市規定由外服代替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問題是,我辦理居住證、繳納個稅都是外企單位,而繳納社保是外服來繳納,現在告訴我不是一個單位,無法辦理居轉戶,最關鍵的在於,你在哪個文件上能找到有這么一條政策,擺明了就是不想讓過,吹毛求疵的找毛病!唉,祝你能夠平安過關吧!
㈤ 上海社保由於換工作斷了一個月可以自己補交嗎
可以。
以個人名義抄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給補繳。
為彌補因企業遲繳職工養老保險費,造成職工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1999】7號文件執行。計算方法如下: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應補年度繳費工資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補繳系數。
(5)上海單位漏交社保對個人影響嗎擴展閱讀:
報銷:
醫療報銷: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後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醫療費用設定結算期。
結算期按職工和退休人員住院治療的時間,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門診治療的時間設定。
㈥ 上海工作單位一直未交社保,可以補交嗎
【1】你復媽媽原來有單位工作嗎?制
既然說是補交,就是原來交過社會保險,但是不足15年。
補繳金額,按當時補交標准一次繳納。
山東青島這邊按照每年繳納差不多1萬元。
【2】如果沒有繳納過社會保險,
只能繳納城鎮養老和醫療保險。
是每年年初繳納一次。
醫療保險按被保人年齡繳納。
歲數越大,繳費越多。
㈦ 上海自由職業個人社保漏交了一個月怎麼辦
如果沒有超過三個月可以補繳,超過了就不能補繳了。社保繳費年限是按月累計的,缺一個月無所謂。
㈧ 上海拍牌漏交一個月社保補交後能繼續拍牌嗎
上海拍牌漏交一個月社保補交後,不符合連續繳納3年社保的情況,不能參加車回牌的拍賣。根答據《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市戶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證明且自申請之日前已在本市連續繳納滿3年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可以參加拍賣。
第九條 個人和單位應當通過指定網站或者定點辦事窗口,申請參加拍賣。個人和單位在申請參加拍賣過程中,應當如實填寫承諾書,對自身具備參加拍賣資格、願意承擔違反承諾產生的相關責任等內容作出確認。
(8)上海單位漏交社保對個人影響嗎擴展閱讀:
《上海市非營業性客車額度拍賣管理規定》第十三條個人客車額度與單位客車額度分場、定期拍賣。個人客車額度拍賣採用無底價方式,單位客車額度拍賣採用有底價方式,底價為同月個人客車額度拍賣成交均價。拍賣通過網路、電話等進行。
第二十六條對提供虛假信息、材料,偽造、變造額度證明材料的,由服務中心取消其參加拍賣資格、收回已取得的額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發生前款情形的,3年內不再受理其參加拍賣申請,相關信息納入本市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㈨ 上海市社保斷繳一個月會有什麼影響
醫療保險
斷繳社保一個月,醫保停用。
這時候如果生病了,吃葯、住院都只能自費。大部分城市會在你重新開始繳納的第二個月,看病正常報銷。
社保斷繳三個月,影響報銷時間和年報銷金額。
連續繳費年限不同的,享受的醫保待遇也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說,醫保連續繳費的時間越久,每年的報銷上限就越高。
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未繳滿15年不能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需要至少累計繳滿15年,到達退休年齡時可按月領取退休金。如果中途斷繳了可以補續,但可能影響退休後的養老金待遇。
生育保險
社保政策規定斷繳之後生育險清零,想要再享受生育保險福利待遇也要等到重新繳納滿12個月之後了。
工傷、失業保險
斷繳對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影響不大
社保對於工傷保險來說,是即繳即用的。上班時公司必須給員工交社保的;而失業期間沒有工作,自然也就不享受工傷保險的待遇了。
對於失業保險來說,對於連續繳費沒有明確的要求,只要是失業前已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非本人主觀原因失業的(主動辭職不算),就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買房受限
現在熱門城市都需要交納社保一定時段才能有購房資格,。上海需要5年,這5年之內,一 旦斷繳,就只能重新累計時間。
說5年,就5年,少一天、少一個月都不算5年。
同理還有買車哦,別看搖號難,一但社保斷繳,連個搖號的機會都么有了。
落戶受限
上海居轉戶的門檻條件之一就是需要7年社保不斷繳。
拓展資料:
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1]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將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這意味著,未來隨著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合並,人們熟悉的「五險一金」或將變為「四險一金」,醫療保險將與生育保險合並,有些大型企業會為員工購買福利,如人身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2]
㈩ 工作單位總不及時上交社保,而是過後補上,影響在上海落戶積分么
工作單位總不及時上交社保,而是過後經過申請緩繳批準的,在批准緩繳期內補繳的,不會影響在上海落戶積分的。如果未能申請緩繳批準的,會依據相關法規(《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國務院令第259號)處罰或者交納滯納金後,再與交納的也不會影響在上海落戶積分的。
依據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公布的文件:
一、《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十條(申請緩繳的條件)規定:
繳費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同意,可以向市勞動保障局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
(一)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進入破產程序的;
(二)停產、連續虧損一年以上,或者瀕臨破產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情形。
二 、《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緩繳申請)規定:
繳費單位申請緩繳的,應當提供相應的財產權證(包括房地產權證、有價證券、股權憑證等,下同)。
對財產有獨立處置權的繳費單位,可以申請緩繳;對財產無獨立處置權的繳費單位,可以與對其財產有處置權的第三方共同申請緩繳。
三、《上海市社會保險費征繳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緩繳期限)規定:
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緩繳方應當提出緩繳期限和繳費計劃。
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四、依據《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征繳若干規定》第六條:
繳費單位因經營狀況等原因,確實不能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提供財務報表和其他證明材料,並由繳費單位和對其財產有處置權的機構提出繳費計劃,以經評估和有關權證管理部門備案的財產權證,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緩繳。有關權證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辦理繳費單位的財產備案。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繳費單位可以緩期繳納。緩繳期最長為一年。緩繳期間,繳費單位不得轉移已備案的財產。備案的財產應當依法優先償付欠繳的社會保險費。
緩繳期滿,繳費單位仍未按繳費計劃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或者在緩繳期間轉移已備案財產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依據上海市政府公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規定:
(三)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
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指標最高分值10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准如下:
1.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80%低於1倍的,積25分。
2.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倍低於2倍的,積50分。
3.持證人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以及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積100分。
持證人因未正常繳納上海市職工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費基數不能合理對應的、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單位不一致的,不作為本項的積分依據。
六、所以只要單位補繳的,不會影響在上海落戶積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