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關系轉移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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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是江陰的,現在在南京,正好和版你朋友倒權了過來
叫你同事在江陰的公司在江陰社保局給他開個戶,繳納社保保險最少一個月,然後自己或者叫人事部的人,去江陰社保局開一個接收函(就跑到櫃台,說「我要把外地的保險轉來,給我開個接收函)
然後拿著這個函,到南京的社保局,把這個函給他,他會給你打一堆的材料,你拿著這個材料,還有勞動關系變動表,跑到江陰的社保局,把這些材料給他,江陰社保局的人會對著那些單子輸入電腦。
然後你的事就搞定了。
2.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聯系函》 可以郵寄給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嗎
根據2010年1月1日出台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養老保險在全國將實現無障礙轉移,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第二步: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參保人只需辦妥上面兩步手續就可以了,簡單地說就是「走時帶走,就業續回」,其養老保險關系將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
(2)北京社保局轉出聯系函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3. 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什麼流程
根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第六條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轉移手續:
1、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2、按規定處理個人賬戶,需辦理個人賬戶余額劃轉手續的,劃轉時需標明轉移人員姓名和社會保障號。
3、生成並核對《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並提供給轉入地經辦機構。
4、轉出地經辦機構將參保人員有關信息轉出後,仍需將該信息保留備份。
《聯系函》信息不全或有誤的,應及時聯系轉入地經辦機構,轉入地經辦機構應予以配合更正或說明情況。不符合轉移條件的,轉出地經辦機構應通知轉入地經辦機構。
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戶余額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1、核對《信息表》列具的信息及轉移的個人賬戶金額。
2、將轉移的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
3、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4、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信息表》按照社保檔案管理規定存檔備案。
參保(合)憑證、《信息表》或個人賬戶金額有誤的,轉入地經辦機構應及時聯系轉出地經辦機構,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予以配合更正或說明情況。
4. 社保轉移聯系函是處理中,是轉入地沒有發出嗎
社保轉移聯系函處理中,有可能是正在途中或者已經收到了還未處理,異地社回保轉入,轉入地答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後,也需要一段時間辦理轉入手續,過程比較慢些快的幾個月,慢的話需要好長時間,這個不影響本地參保,本地可以正常參保,異地的社保轉入後合並就好了。
5. 社保轉移聯系函怎麼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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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只要拿原參保地繳納的社專保卡或《基本養屬老保險參保繳費本》,到新參保地社保局開遷移接收函就可以了。
2、拿新參保地社保局開的遷移接收函到原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拿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帳戶合並即可。
3、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勞動者的累計繳費年限。
6. 社保聯系函
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新就業地(或戶籍地)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內予以審核,讀取上容記載的參保繳費信息。符合轉移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傳送至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機構。
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應在下載或收到《聯系函》10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一)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二)將《信息表》通過省級轉移平台傳送給新就業地(或戶籍地)社保機構,同時將紙質材料原件寄送新就業地(或戶籍地)社保機構;
7. 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是個人遞交到社保局嗎
我這也是讓自己郵寄!
8. 去社保局開接收函轉移社保關系需要什麼材料
1、先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所開戶
如果是回戶口所在地工作,那麼甩手讓單位新開戶版就行落權了;如果是個人繳費,那得拿著去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哪個銀行的每個地區規定都不一樣,需要你自己去社保所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社保。
2、開過戶後,一般只需要帶著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就可以到社保所開到接收函了。
祝好!
9. 個人能拿著社保聯系函在社保轉移櫃台辦理嗎
社會保險轉移流程: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版費後,由用權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10. 養老保險轉入地社保機構開出的《接續聯系函》我應該怎樣郵寄
是由轉入地社保局向轉出地社保局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不是個人郵寄。
一般來說,跨省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各地社保部門會這樣辦理:轉入地社保局受理審核轉移接續申請;轉入地社保局對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轉出地社保局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轉出地社保局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及資金劃撥手續;轉入地社保局在收到有關資料及資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轉入手續。
(10)北京社保局轉出聯系函擴展閱讀: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三)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