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可以補買嗎
假如你有00年開始工作的勞動合同,你就拿著合同去當地的社保中心上告版,法律有規定,對不權交社保的公司,不但要把所有的勞動時間的社保要補交,而且社保局對公司還進行罰款。
公司說的:政策變了所以不能往前補了,那是騙人的鬼話,是不想給你們補交,性質很惡劣,只有去告他們,否則你們太吃虧了。
根據《勞動法》,社保只要繳滿15年,一到了60歲,你們就可以每月領到養老金了。
而且,國家是提倡勞動者去揭發的,這是最起碼的人權,勞動部門社保局在這方面管得很嚴,是完全支持給職工補交和對單位進行處罰。
假如沒人去申訴,那麼,他們就不便查證。
Ⅱ 大家好,請問單位社保可以補繳嗎
可以。只要是單位原因欠費,允許補繳。
Ⅲ 單位給員工補丶一繳社保補繳只能補激養老險嗎一|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一、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1. 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3.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准
Ⅳ 關於用人單位補交社會保險的問題
1、如果你是08年1月新辦的保險,哪么以前的保險在勞動局是沒法補交的。你在08年1月份之前的保險,可以找原用人單位讓他補出來,補為以後的。
2、試用期間保險問題,如果你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包括這個期間,哪么試用期間用人單位應該補交勞動保險的。
Ⅳ 單位如何給員工補交社會保險都需要什麼手續請詳細說明,謝謝!
單位一般都有社保專管員,有的是會計,出納兼任,他們都懂,即使不懂去當地社保服務中心一問便知。
Ⅵ 單位買的社保包含補充險了嗎
用人單位為員工參加的是職工社保五險,這是法定的。至於說補充醫療保險,明顯就是社保醫療保險之外的保險,並不強制。而補充醫療保險可以是商業醫療保險,也可以是用人單位自己列支報銷的制度。
Ⅶ 請問:社保補交的問題. 個人的社保<兩險>能補成單位的<五險>嗎
從操作上是可以但是會很麻煩。
需要你單位的人事專員,先把你專繳納的2險撤報,然後再給你屬補繳五險,其中還涉及到滯納金和利息的問題。
關鍵是撤保做起來很麻煩。
如果這些費用都是你自己出,就看你公司的人事專員肯不肯幫忙了,工作量不小。
另外如果你不是想以後考公務員和參公事業單位的話,沒必要進行補繳。以後的退休待遇基本沒什麼區別。
Ⅷ 社會保險哪些可以補繳
保險繳納跟戶口所在地並沒有關系,如果你的社保關系已經進行了轉移,那麼內原單位是無法幫你補繳社會保容險的,如果關系沒有轉移,還在原單位,也沒有辦理停保,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可以補繳的,其它如生育、工傷、失業是不可以補繳。
最好還是咨詢一下當地的社保中心,以免有地區政策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