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員工的社保費用是下個月交上個月的嗎
公司抄員工的社保費用是下個月交上個月的。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扣款:
社會保險繳費由單位代扣代繳。
繳納時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部分按要求一並繳納,不能只繳納其中一方的。
以養老保險為例:個人繳納8%每月,在單位向社保交費時,計算方式為單位繳費基數*28%。不存在只繳納其中一方的說法。
社保機構將在下月劃款時一並劃轉。如果連續三個月未能劃款成功,將停止繳費人的社會保險繳費業務。若要結算所欠社保費,應到所屬街道社保管理站個人繳費窗口重新申請劃扣。
Ⅱ 用人單位社保繳納是當月交上月的嗎
這種情況其實是原來國有企業的一些操作辦法不延續了或者說個體、私營內和有限責任容公司普遍了後,國家對工資總額沒有控制了後才導致政策的脫節。原來在國營企業,有工資資金簿,每年年初要有年度工資總額預算(按兩低於原則或大包干),每個月發工資要從銀行走帳並記錄,超出部分,銀行一分錢都不會多給,所以各項帳目規定的很細,員工進企業與企業簽訂合同時,當月發工資會扣除兩個月的保險,但在員工實習轉正後的那個月,是發兩個月的基本工資的,這樣,員工的月度收入是上月的考核加上本月的工資,保險是本月扣除本月的。
但現在基本都是本月扣除上月的了,社保每月10日前地稅統籌,當月的就劃轉過去了,員工是沒辦法實現當月繳納的,都是推後一個月才能繳納。
Ⅲ 公司交的五險一金是當月交上個月的嗎,還是當月交當月的或者交下個月的還是每個公司不一定
12月份發的是11月份的工資,扣的是11月份的社保。
Ⅳ 公司交社保當月才交,為什麼上個月就扣這個月的錢
1.養老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20%(私營企業18%,個人僱主12%),職工(僱工)個人交8%;
註:從2006年1月1日起專,企業交納基本養屬老保險費比例高於20%的,統一為20%;部分地區私營企業以及農村各類擴面企業現行繳費比例低於20%的,從2007年起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逐步過渡到統一比例20%。
從2006年7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規模由11%調整為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納入社會統籌基金,不再劃入個人帳戶。參保人員按本人繳費基數的8%計入個人帳戶。2006年6月30日前已建立的帳戶儲存額維持不變.
2.醫療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8%+補充醫療1.2%=9.2%,職工個人交2%;(1997年開始)
3.失業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2%,職工個人交1%;(1986年開始)
4.工傷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0.6,職工個不交;(2002年開始)
註: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均應按規定參加工商保險。
5.生育保險金——企業為職工交0.9,職工個人不交。
Ⅳ 月初所交的社保費是當月的還是上月的啊
當月繳費復當月使用,月初制進行繳費。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Ⅵ 社保醫保是當月交當月,還是下個月交這個月的
地方的制度不一樣的,有當月交下月,有當月交當月!社保通常是月底進行保險增減和申報,月初進行繳費。
1、社保都是當月月初繳納的,先由公司支付,之後再在員工工資中扣除個人繳納部分。
2、如果出現下個月扣除當月社保費用,可能是員工本月工資是在下個月發放,在發放時員工才知道扣除社保費用。
如:一月份的社保在一個月份由公司繳納,而一個月個人繳納部分在一月份工資中扣除,而發放一月份工資的時間為二月份,那麼在二月拿到工資中扣除的社保其實是扣的一份月的社保。
(6)公司買的社保本月交上月的擴展閱讀
1.比例保險費制
這種方式是以被保險人的工資收入為准,規定一定的百分率,從而計收保險費。採用比例制,原來社會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補償被保險人遭遇風險事故期間所喪失的收入,以維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須參照其平時賴以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為衡量給付的標准,另一方面又作為保費計算的根據。
2. 均等保險費制
即不論被保險人或其僱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計收同額的保險費。這一制度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普遍實施;而且採用此種方法徵收保險費的國家,在其給付時,一般也採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義。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繳納相同的保費,在負擔能力方面明顯不公平。
Ⅶ 公司一個月給員工繳納兩個月的社保,上月的和當月的,
這種情來況其實是原來國有企業的一源些操作辦法不延續了或者說個體、私營和有限責任公司普遍了後,國家對工資總額沒有控制了後才導致政策的脫節。原來在國營企業,有工資資金簿,每年年初要有年度工資總額預算(按兩低於原則或大包干),每個月發工資要從銀行走帳並記錄,超出部分,銀行一分錢都不會多給,所以各項帳目規定的很細,員工進企業與企業簽訂合同時,當月發工資會扣除兩個月的保險,但在員工實習轉正後的那個月,是發兩個月的基本工資的,這樣,員工的月度收入是上月的考核加上本月的工資,保險是本月扣除本月的。
但現在基本都是本月扣除上月的了,社保每月10日前地稅統籌,當月的就劃轉過去了,員工是沒辦法實現當月繳納的,都是推後一個月才能繳納。
Ⅷ 為什麼我的社保是這個月交上個月的呢
當月繳抄費當月使用,月初進行繳費。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Ⅸ 公司交的社保是這個月交上個月的嗎已經11月底了顯示沒到賬
去單位財務問問,是否繳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