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勞動法社保繳納規定 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怎麼罰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1)公司不規范不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
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第七十五條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⑵ 公司按多少標准交的社保 不會算
實際上應該按照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來計算。
用人單位應根據參保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如實向地稅部門申報本單位參保職工下一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基數一年一定,年度內不能變更。員工繳費基數的計算口徑應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工資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出差補貼、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除外)、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個部分組成。用人單位應如實申報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
⑶ 公司不按實際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合法嗎 怎麼辦
不合法,可以到社保局進行仲裁。
公司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⑷ 單位不為我繳社保,應如何「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義務,如果單位不交社保,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你所說的情況應當承擔37000元,因此受到相關的賠償損失可能不多,要有證據及是由於單位沒繳納社保引起。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1、支付每滿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2、補交存在勞動關系期間的社保。
3、如果為未簽勞動合同,應支付最多12月的雙倍工資。
(4)公司不規范不購買社保擴展閱讀
案例:
2013年9月,劉某應聘到沈陽某保安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每月工資1600元,先後在多個工作場所擔任保安,但保安公司一直未給劉某繳納社會保險費。劉某多次向保安公司提出要求補繳,但保安公司以種種理由拖延不繳。
劉某考慮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會影響將來退休後的生活保障,因此決定與保安公司進行最後的協商。因最終協商未果,劉某於2017年10月向保安公司郵寄了《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以公司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此後劉某失業,因保安公司未繳納失業保險費而無法申領失業保險金。劉某要求保安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及失業保險金遭拒,故來到沈陽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後,迅速指派律師為劉某提供法律援助。在律師的積極幫助下,劉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保安公司應向劉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並賠償失業保險金損失。
⑸ 公司有義務為員工購買社保,但只購買最低標准違法嗎
按目前我國法律,公司有義務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現行的社保保險是指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這五個。
⑹ 公司不按國家規定購買社保,違反了勞動法那條哪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復勞動法制>>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的第72條明文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第73條中作了具體的補充: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1.退休;2.患病;3.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4.失業;5.生育。且強調「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此外,在第76條中還作了跟進說明: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綜上所述,您所在的公司,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另外,我們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97條: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100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所以,您可以上告到當地勞動局,狀告您公司侵權,由他們干涉解決。或者直接上訴電視媒體對其曝光。
⑺ 企業可以按最低標准繳納社保嗎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最低標准就是當地社平工資的60%。具體數量根據職工的工資水平發生變化:
第1情況、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第2情況、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第3情況、職工工資在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