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山東省濟寧市微山縣三孔橋的社保卡幾年了好多沒給的是怎麼回事呢
社保卡是需要自己去辦理的,沒有主動發給你的。到當地與社保合作的銀行,帶著身份證自己去登記辦理。
❷ 微山縣兩城鎮北薄東村92年交300元,鎮政府說給轉到社保卡了,是真的嗎
這個是不是真的只要去社保局查一下就可以了。一般不會騙人
❸ 微山社保
如果要轉回家鄉那邊 一般要在那邊有個工作單位接收你 社保從濟南公司轉到微山公司 但了微山 還是一樣的社保 至於你說的如果是個人自己繳納社保 費用是多少 這個全國目前不統一 你還是咨詢微山當地的社保局人員吧
以下是社保轉移的一些知識,希望能幫助得到你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❹ 濟寧社保服務中心電話多少錢
濟寧市社保機構一覽濟寧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濟寧市紅星中路36號2720000537-2937915
濟寧市中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濟寧市建設路34號2720000537-2316148
濟寧市任城區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濟寧市共青團路54號2720000537-3161108
微山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微山縣東風路2776000537-8221249
魚台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湖凌2路建行2723000537-62211895
金鄉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金鄉縣文峰路2722000537-8721784
嘉祥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建設北路55號2724000537-6868930
汶上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汶上縣英雄路12號2725000537-7292671
泗水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青年路46號2732000537-4227011
梁山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梁山縣泉河路158號0272600537-7362850
曲阜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春秋路13號2731000537-4493255
兗州市社會保險事業處東橋南路310號2721000537-3404178
鄒城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公園路1846號2735000537-5298017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❺ 微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那
微山縣東風東路清水巷8號,這是人事局電話8222226,可以問一下
❻ 微山社保局退休工資詢問電
撥打勞動保障咨詢電話12333咨詢。
退休人員的工資待遇享受條件、計算,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和其他養老保險待遇是當地社保局職能。
❼ 山東省微山縣社保局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如果是有關社保、醫保方面的問題,可以登錄當地社保局、衛生局的網站,或親自到社保局、衛生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知識和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裡的回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准確的。
❽ 微山縣17年社保每個月多少
社保繳費金額依據當事人的參保種類、繳費基數等確定,並不能一概而論的。
不管是哪一種,因目前是2016.02,暫時沒有辦法確定2017年的繳費金額。
❾ 在濟寧交的養老保險辭職了需要轉到微山嗎
需要轉回到自己定居的地方方便以後養老金的領取。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專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屬》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