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社保繳納單位和發工資的單位不一致的問題
正常這個是沒有關系,現在很多單位都是勞務派遣或者代理的,都存在這種情況。如果有特殊情況你找這兩個單位蓋下章證明就下OK,正常他們也是會給你蓋的。
2. 社保和工資不在一個單位可以嗎
不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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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個人賬戶基金按照下列規定按月劃入參保人員的醫保個人賬戶中;其中,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按月劃入本人領取養老金的銀行賬戶。
用人單位和職工參保的,職工個人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可以分年齡段按照不同比例按月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
第十八條 可以提取用於建立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在普通門診統籌制度未建立前,用人單位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規定按月劃入職工醫保個人賬戶。
3. 個稅申報工資與社保申報基數不一致,會給公司帶來什麼後果
社保的計費工資一般一年一變動,確定一個基數,一年之內都不改變,但一年的總額應該和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工資一致。但實際工作中往往不一致,這是社保這一塊的工資基數管理監督還不到位,很多單位總是以最低基數繳納社保,而勞動部門大多也不查
計算社保費用的工資基數與用人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數額在實踐中往往不一致,其也是為了少繳納社保費用與企業所得稅。但社會保險法從今年七月一日起實施後,這種現象應當有所改變,至少在重慶會有改變的。因為幾個行政部門會聯合執法了,若發現有問題可能會對企業年檢造成影響的。
4. 實際工作單位和社保繳納開工資單位不一致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辦
您是問社保如何辦?還是其他的問題?
1工作繼續找
2新公司可以繼續繳納社保。
建議最好一致。以後出現問題好解決。
5. 工資與社保不一致
相同的是兩者都是一個最低的標准,每年都有更新,各個地方也各不相同。不同的是最低內工資標准容是政府公布的統計數據,與各個地區上一年度的發展程度相關,同時這個標準是底線,是保障最低的生活標準的一個體現值。社保最低繳納基數是社保中心繳納保險的最低值,是為了保障職工的利益,社保繳納基數的調整是為了防止職工的保險權益受到侵害。
6. 工資總額和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可以嗎
一般情況不會的,因為企業只要達到最低基數就行。
當然如果有什麼情況需要社保索賠時,可以讓公司補賠未依工資基數交的那部分。
7. 公司社保繳費基數與員工實際工資不一致 社保局會查嗎
會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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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社保繳納的相關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
2、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8. 我的社保繳費與同單位的員工為什麼不一樣;但工資是一樣的
如果同樣都是在用人單位賬戶裡面的員工身份繳納,社保繳費的多少是依據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的具體繳費基數確定的,你的問題應當是用人單位為你和相對比的那位員工申報的繳費基數不一樣,產生的數額就不一樣,去用人單位專門辦理繳納社會保險的那個人那裡問問,或者去社保經辦機構咨詢一下就知道了。
9. 同一單位相同工資社保交費會不一樣嗎
會不一樣。
社保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
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同一家單位繳費比例是相同的。
因此,公司可以根據員工個人上年度的工資情況,確定不同的繳費基數,即使當前工資一樣,但新入職的員工和老員工繳費基數也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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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查詢方法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