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不給社保代繳證明怎麼辦
公司解僱你了開具失業證明,不是要開繳費證明。
㈡ 未購買社保怎麼證明,是由勞動者提供證明還是公司提供證明,怎麼證明呢
都可以,但具體看提要求的部門
㈢ 公司給交社保是不是要給我個什麼證明啊
新公司,網上按照你的身份證號碼,一查,就可以查到有沒有給你上了
如果每上回社保,你去勞答動局直接投訴原企業
如果上了社保,新公司可以直接從系統中取過來,繼續給你上
如果原公司,不給你社保轉移,那最好了,原公司要繼續給你上交保險費用的
㈣ 新公司買社保需要離職證明嗎是必須要還是看公司決定
不是必須要離職證明,只要你的上一家公司幫你的社保退掉,你的下一家公司才可以正常給你交,一般都是上一家沒有及時退掉才會這樣。
㈤ 告公司不幫員工買社保需要准備什麼證據
你的情況符合社保法的規定,可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合同(證明你的單位的關系),
2)工資單或工資流水(證明應該給你繳納的社保基數),入職時間和離職時間(證明補繳社保的時間)。
你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保或者經濟補償,你也可以要求單位給你工齡補償(參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
勞動合同法規定,必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按照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單位必須為所有員工繳納社保。
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五險。如果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按照社保法的規定。有社保局對單位進行處罰,要求補繳社保並處以一定的罰款。
(5)公司沒給買社保要證明怎麼辦理嗎擴展閱讀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㈥ 公司沒給我交工傷保險,勞動局要未參保證明
這個不用你去開,抄應當由襲用人單位向勞動局出具,否則用人單位承擔不利後果。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㈦ 公司給員工買社保,需要帶什麼證件去買
需要攜帶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用人單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7)公司沒給買社保要證明怎麼辦理嗎擴展閱讀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七條,繳費單位必須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登記事項包括:單位名稱、住所、經營地點、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開戶銀行賬號以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事項。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㈧ 公司沒有給我發社保卡什麼的,怎麼證明公司給我買了保險呢
公司給我買了社保,沒有社保卡可以查詢如下:
1、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版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權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㈨ 沒有離職證明公司能夠幫我辦社保嗎
1、沒有離職證明公司也能夠辦理社保的。
2、辦理社保不需要離職證內明。不過辦理入職一容般都需要離職證明啊,避免求職者與上一家公司還有勞動關系,避免糾紛。
3、單位跟你要離職證明是為了和上家單位給你繳納的社保對接,這是正常手續。
4、離職了,單位有義務出具離職證明的,所以如果之前已經辦理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要求單位補充出具離職證明。如果之前當事人屬於自動離職,即不告而別,那麼當事人辦事存在過錯,可以去原單位協商,雙方盡量給予讓步,畢竟出具離職證明對單位沒有損失。如果協商不成,當事人也可以自己提出聲明,證明已經離職,目前無業。
㈩ 個人未繳納社保的證明怎麼開
可以找家人力資源公司代開證明。
證明的寫法格式如下:
證明
姓名:,性別:,戶口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經查實,至某年某月某日止,某某從未參加過社會保險。
特此證明。
某某機關(公章)
某年某月某日。
社保繳費證明各地根據當地政策都會有所不同,總的來說,大同小異。下面以南京市為例,給大家簡單介紹下社保繳費證明的規定。
目前,用人單位及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已成為各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認證的重要內容。為做好開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工作,加強對開具對象的跟蹤管理,現將有關規定明確如下:
一、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一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一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二、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一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對參保面不足、繳費明顯不實、有欠費的單位,稽核一科應要求其立即進行自查整改,對暫時無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對象,實行跟蹤管理。
三、對單位因參加企業年金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申報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根據《轉發部社保中心〈關於規范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通知〉》
(蘇社險管[2006]19號)規定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未按規定參保繳費的在表格中註明情況),經分管主任和主任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業務公章須專號對人,綜合科須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況登記以備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