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給職工交社保(公司出一部分 、個人出一部分)賬務怎麼處理
1、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繳納的一部分社保)
借: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個人繳納的專另一部分屬社保)
貸:銀行存款
支付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公司出)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貸 :銀行存款/現金
2、發放工資扣除個人應繳部分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出)
個人交靈活就業不但要繳納個人賬戶的費用,也要有一部分的錢進入統籌賬戶。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⑵ 營業執照借給別人辦社保有什麼危險
但從情理來講的話,倒也可以借給他的。
簽訂協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專題都與你無關。屬
不過最好還是不要借,借了的話你就有承擔法律責任的風險。
第一: 公司營業執照是登記你的名字, 借用他人就已經不正確的使用, 如果公司營業執照可以輕易互相借用, 那你之前何必要花錢花時間去辦理呢? 千萬不要借!
第二: 公司營業執照借用之後患無窮, 你能保證借用之人一定不會用於非法之處嗎?執照的名字是登記你的, 萬一出了問題政府一定會先撤你的照, 如有違法事實, 另外依法再行追究。 得不償失呀!
所以千萬不要任意借用你的合法執照供人使用!
⑶ 別人掛靠在公司的社保如何記賬啊
借:其他應收款——代XX付社保
貸:銀行存款
收到錢後,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⑷ 公司可以幫公司外的人交社保的嗎
按照相關規定,這名員工不屬於你公司的人,公司不能幫她代繳。 實際工作中,這種回情況有很多。如答果你單位同意代收代付的話,可以將這名員工的檔案存入你單位,視同停薪留職人員管理,為他代收代付社會保險,退休時,再幫助他辦理相關的退休手續。 會計帳處理1、支付勞動保險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借:其他應收款--代繳社保費 貸:銀行存款 按規定不可以,但是公司領導同意了,會計只能照辦。
⑸ 借調人員的社會保險該由誰繳納
對於借用職工的問題抄,兩個單位襲應該在借用協議中對職工借用期間的工資、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等都進行明確約定。如果約定不明的話,應該由保持勞動關系的單位負責。按照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企業富餘職工、請長假人員、請長病假人員、外借人員和帶薪上學人員,其社會保險費仍按規定由原單位和個人繼續繳納」的規定,原用人單位負有為借調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被借調人員與原單位簽訂有勞動合同的,與原單位勞動關系存續,原單位負責繼續繳納; 被借調人員與原單位沒有簽訂過勞動合同及兩單位間沒有簽訂過借用協議,則進入借用單位後,與借用單位建立勞動用工關系,那麼,這時,哪單位負責繳納呢?
⑹ 請問下單位社保賬戶能外借嗎
單位社保賬戶外借是否可以理解為幫忙為別人繳納社保,如果是這樣,不建議這樣做,因為一旦參保成功社保局會默認參保人為公司員工,而參保人若是出現什麼意外如受傷之類的,單位是需要有相關補助或補償的,具體詳情建議咨詢當地社保局!
⑺ 勞動法中員工借調的社保應如何繳納
勞動法中員工借調的社保繳納方式是:
一、是由單位代交。即單位與個人共同回繳費,這樣,單位繳納一部答分,個人交納一部分,按照個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二、是個人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交納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數百至數千,當地各有規定),按一定比例交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
我國的社會保險目前尚處於地區統籌階段,地區不同,基數和比例都有差別。
⑻ 別人想借我公司抬頭買社保,有什麼不好的嗎
對方如果欠費,你公司要照常交,否則造成的欠費就屬於公司的,社保局收滯納金、罰款都針對公司
⑼ 職工外借到別的單位,社保和年金由哪個單位繳納
職工外借到別的單位,社保和年金有新單位繳納。謝謝謝謝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