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分公司是非獨立核算企業(總公司和分公司是異地),只有人員費用(在當地繳納個稅及社保)沒有收入,可以嗎
不是特別明白樓主想問什麼:
一般來說,分公司如果是取得了當地的法人營業執內照的企業(這種執照是沒容有法人,只有負責人的),那就是要獨立核算了,當然可以由總公司的財務人員來做這些事情的,但當地的稅務部門肯定會要求分公司的在當地申報每月的申報表的(包括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個稅....),就算是沒有收入只有費用也是如此.沒有收入那就零申報.
而且,看樓主的問題說個稅與社保是在當地交,那應該是有執照的分公司,所以賬肯定是要獨立核算的,如果在當地沒有取得營業執照也是無法在當地繳個稅及社保的.
Ⅱ 駐外地分公司怎辦理員工社保 分公司如何操作社保
外地駐深圳、廣州、中山、佛山等分公司(代表處)、辦事處、外資公司(港澳台)公司,又或者貴司全國各地有辦事處、代表處(分公司)。
面臨問題:不能注冊社保賬戶為員工購買社保?無法為駐異地員工辦理統一的參保
解決方案:通過我司覆蓋全國的服務網點,在企業合理合法用工的前提下,專業為貴司解決員工社保公積金問題。將駐異地分公司員工參保地統籌辦理,更高效管理員工社保公積金。
企業當地社保繳費成本高,或駐外地分公司(代表處)、辦事處當地社保成本高。
解決方案:通過我司代理社保,可以選擇購買社保的參保地、參保基數和險種,譬如可以為駐異地的員工買深圳社保、單買廣州工傷保險及購買深圳、中山等繳費較低的地方社保:
對於企業及辦事機構來說,社保賬戶的開設及社保的繳納是十分繁瑣耗時的工作,因為社保政策的頻繁變更社保繳納流程的復雜瑣碎(辦理招用工備案、社保局辦理人員名單的申報、地稅局每月申報需繳納的社保費,社保每月的增減員情況)
解決方案:我司有客戶服務專員專人對應,客戶只要對應我們的客服專員,一切勞動人事事務由客服專員負責跟進,給客戶提供直接有效的服務渠道,利用低成本達到「省錢、省時、省力」等共贏合作。
社保代理(服務內容)
企業公司社會保險登記開戶手續;
社會保險五險繳費、建帳和月報手續;
參保人員的增加、減少和異地轉移手續;
企業社會保險補繳手續及繳費測算;
參保人員醫療費報銷和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工傷認定、費用支付相關手續等;
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致力於打造中國最大、最專業的人事外包、社保代理、勞務派遣、勞動事務外包、公積金代理企業,擁有龐大的服務網點,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高覆蓋、高效率的服務獲得多家公司和機構的認可。駿伯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將以最專業的精神為您提供安全、經濟、專業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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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分公司可以交社保嗎
只要有辦理營業執照的公司都可以去繳納社保。如果營業執照是個體戶,只能夠繳納8個人的社保。
Ⅳ 分公司與辦事處的區別,辦事處是否可以獨立的為辦事處員工繳納社保
1、辦事處是非獨立核算的非法人機構。所以,辦事處是不可以有購銷行為版的,也就不用報稅權/交稅。辦事處是沒有公司性質的,所有的一切都得從總公司走,包括開票、收款。因此,辦事處只是協調角色。
分支機構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為分公司;一種為辦事處。分公司可以從事經營活動,而辦事處一般只能從事總公司營業范圍內的業務聯絡活動且不能申請領取營業執照的,是不具有經營資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商業貿易合同進行營利性的貿易、投資活動,否則其簽訂的營利性協議是無效的,其職責僅僅是聯絡、了解分析市場行情、參與商務談判。分公司、辦事處稅收會因地域或總公司的不同而待遇不同,主要體現在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上。
2、由於辦事處並不具備法人資格,因此沒有辦法為其員工在其辦公所在地參加社保,而應由其母公司在母公司所在地辦理社保五險的參保繳費手續。
Ⅳ 我公司是分公司,總公司的部分員工是掛名在我們分公司的,工資由總公司發放,社保是我們分公司繳納。
員工是分公司的,在分公司發工資,可能分公司沒有辦理社保登記,也不想在分公司有稅收業務發生,就在總公司給他交個稅和保險,理論上工資,個稅和保險要一地統一,總公司要給做工資。
1、扣繳義務人的確定。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之規定。
另,據國稅函1996602號規定第三條,對扣繳義務人按以下標准認定:
關於扣繳義務人的認定
扣繳義務人的認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由於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與取得所得的人之間有多重支付的現象,有時難以確定扣繳義務人。為保證全國執行的統一,現將認定標准規定為:凡稅務機關認定對所得的支付對象和支付數額有決定權的單位和個人,即為扣繳義務人。
2、納稅地點的確定。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
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領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據此,扣繳義務人應當在其所在地繳納代扣之稅款。
3、結論:應在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繳納。而扣繳義務人的確定,還需要稅務機關的認定。因此,是總公司還是分公司為扣繳義務人,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是相對於總公司而言的,它是總公司的組成部分。分公司不論是在經濟上還是在法律上,都不具有獨立性。分公司的非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其一切行為的後果及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二是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及章程,其對外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以總公司的名義,遵守總公司的章程;
三是分公司在人事、經營上沒有自主權,其主要業務活動及主要管理人員由總公司決定並委任,並根據總公司的委託或授權進行業務活動;
四是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其所有資產屬於總公司,並作為總公司的資產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基於上述特性,《公司法》第14條明確規定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部門登記,分公司在登記後應當領取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Ⅵ 分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
1、可以獨立之外辦社保。2、是分公司德州的社保。上海的社保可以保留,以後看情況,轉移到德州或上海。3、可以由總公司一起辦理社保。
Ⅶ 分公司財務獨立人員社保出現糾紛和總公司有關系嗎
分公司財務獨立人員社保出現糾紛和總公司一般應該有關系。
Ⅷ 關於總公司支付分公司員工工資和社保的證明
證明:
XX稅務局:
本公司按照貴所章程規定,本公司的員工工資全部由總公司發放;包括在貴城市的分公司。附表是我公司給分公司員工的工資發放表和這些員工在總公司所在城市稅務局的納稅證明;請查收。
特此證明。
某某公司
某年某月革日
社保繳費證明各地根據當地政策都會有所不同,總的來說,大同小異。下面以南京市為例,簡單介紹下社保繳費證明的規定。
目前,用人單位及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已成為各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認證的重要內容。為做好開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工作,加強對開具對象的跟蹤管理,現將有關規定明確如下:
一、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一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一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二、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一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對參保面不足、繳費明顯不實、有欠費的單位,稽核一科應要求其立即進行自查整改,對暫時無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對象,實行跟蹤管理。
三、對單位因參加企業年金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申報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
根據《轉發部社保中心〈關於規范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通知〉》(蘇社險管[2006]19號)規定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未按規定參保繳費的在表格中註明情況),經分管主任和主任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業務公章須專號對人,綜合科須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況登記以備核查。
(8)分公司人員的社保嗎擴展閱讀:
公司給員工買社保好處:
1、企業的利益需要高素質的員工來實現,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暫時省點錢,但是一旦被查處,還要被罰款;
2、高素質的員工也可能因為沒有社保而流失,影響企業的發展;
3、另外,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對於小企業尤其實惠,一旦有事,可以說花小錢辦大事。
企業不為員工繳納社保,處罰如下:
1、責令限期繳納。即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在一定期限內全部繳清費用;
2、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的數額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額的2%;
3、對欠繳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罰款。
Ⅸ 駐外地分公司怎辦理員工社保 分公司如何操作社保
駐外分公司社保可以通過兩種方法:
1、可以直接到當地社保局辦理;
2、通過人力資源(社保代理)公司辦理。
針對第一方法,需要注意一下幾點:
用人單位應在工商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住所地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所以駐異地工作辦事處可以在總公司所在地給駐異地工作的員工辦理保險。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應由用人單位辦理,只有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個人辦理社保關系。
以北京市為例,駐異地工作的員工辦理社保兩種方式:
一是按當地的工資標準的比例,折算成工資一並發給員工(需在勞動合同中明確且最好經當地勞動部門社保門同意),由員工在當地的個人流動窗口交納。
社保即是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等。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