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入職三個月,公司一直沒有購買社保怎麼辦
我國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已明確規定。
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員工自進用工單位起一個月內,用工方必需完成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手續,並辦理各項社保上報,超過一個月用工單位仍未能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非法用工,勞動者可以通過向勞動監督部門申訴。
還可以得到應有的賠償,其賠償標准以你所發工資為標准。
如已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仍未為你繳納社保的,你可以憑勞動合同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以保障自已的合法利益。
⑵ 員工入職後多長時間公司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請回答的時候提供法律依據,謝謝!
1、員工入職後,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公司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2、公司試用期或者一個月內不買保險,這樣做是違法的;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如下:
1、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2)入職三四天內公司未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1、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2、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麼企業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麼在他入職後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
3、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⑶ 員工入職多少天,單位必須繳社保
簽訂合同30日之內辦理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回日起三十答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⑷ 員工入職三十日內單位不給買社保有什麼影響
《社會保險法》第復五十制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試用期也不例外,在試用期內也應該有享受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思或自願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如果沒交可以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⑸ 原公司沒買社保,入職新公司的問題。
一般來說,新單位不會追查每個員工以前在什麼單位工作、有沒有交社保。也內不會影響你容在新單位入職和繳納社保。
但想提醒你的是:如果你有與原單位存在勞務關系的證據,如原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卡或記錄、證人證言等,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12333投訴,要求原單位補繳社保,但個人應繳納的部分也須繳納。
⑹ 個人繳納社保未及時退出,入職公司後公司能補嗎
個人繳納社保未及時退出,
入職公司後公司
可以補
⑺ 試用期3個月,單位沒有給我交社保,我該如何要求賠償
賠償員工雙倍工資,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
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試用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樣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享受包括社會保險權在內的所有勞動權利,不能因為勞動者的試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與其他勞動者區別對待。
此外,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不管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私下約定免繳社會保險,還是用人單位以商業保險取代社會保險,都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
(7)入職三四天內公司未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單位應當給員工繳納社保,這是法律強制性規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試用期單位應繳納社會保險。
繳納的金額按如下方法計算:
1、養老保險:個人承擔部分=月工資×8% ,用人單位則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繳費比例繳納。
2、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按本單位職工上年度工資總額的7%、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的2%繳納。
3、失業保險:城鎮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
4、工傷保險: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⑻ 新員工進入公司三個月內不交保險
不必擔心,本人可以申請提出離職,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內不需要等待1個月的,這只是單位的「霸王條款」,沒有任何制約效力。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⑼ 入職兩年多,公司未繳納社保,違法嗎
肯定違法。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離職時註明因公司未繳納社會保險),並申請勞動仲裁;向社保局投訴。具體法規有:
1、勞動者有權隨時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38條
2、
賠償損失。未依法繳納社保,且社保機構無法補辦致使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員工有權要求企業賠償損失。——《最高院司法解釋(三)》第1條
3、面臨直接劃撥、扣押、查封、拍賣等強制徵收法律風險。相關法律條文:《社會保險法》第63條;《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16、21、23、25條;《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徵收社會保險費欠費管理暫行辦法》第7、9、10條。
4、
直接追繳、罰款等法律風險
。罰款金額:滯納金+罰款。深圳市滯納金繳納標准為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逾期仍不繳納的,強制征繳,並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案例:勞動者應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尋求解決。如關於深圳市深可意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社會保險費限期繳納(補足)指令書的送達公告。鏈接:http://www.szsi.gov.cn/sbjxxgk/tzgg/simtgg/201509/t20150929_32441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