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社保可否起訴
單位沒有足額支付員工社保費用,員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要求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Ⅱ 公司不足額繳社保我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么
不可以來。我國《勞動合同法》自第三十八條列舉的勞動者可以單方隨時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中,包括「(三)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但並不包括「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之情形。「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與「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具有同等性,您以公司未為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其解除行為不具有合法性與正當性。
Ⅲ 以不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申請仲裁的案例
1、社保證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繳費清單,詳細載明你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
2、社保證明是由社會電腦系統列印出來並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偽造。
3、參加社會保險是企業的義務,也是你的福利,是你退休後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可小視。特別是養老保險一定要參加。
4、企業不交,自己也要交。可以考慮和企業溝通,不行的話,可以去社保局監察投訴企業給你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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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社保可否起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Ⅳ 公司知法故意不足額繳納員工社保應受什麼處罰
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內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容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Ⅵ 公司未足額給我繳納社保,如何彌補損失
公司未足額給我繳納社保,如何彌補損失
嚴格來講,必須購買五險一金,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和公積金。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12%;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工資為6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6000*2%=120元,單位6000*8%=480元;
養老保險:6000*8%=480元,單位6000*12%=720元; 450
失業保險:6000*1%=60元,單位6000*2%=12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6000*1%=60元
公積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870元,單位總計為:165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你不用擔心,可以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單位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申請勞動仲裁或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並投訴,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證明跟單位有勞動關系,比如工資條,工牌等。
Ⅶ 如果公司未足額繳納社保怎麼計算賠償
這個可以要求單位補交或賠償,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也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