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生育後上班,單位要我歸還產假期間由單位墊付的個人社保繳納的錢,這合法嗎
前面回答的全部是傻逼+蠢貨,單位為員工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所產生的產假版工資由權生育基金支付(即社保局生育科),該筆生育津貼分兩種情況發放:一次性發放或按月發放。
期間單位可預先代替生育科發放產假工資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所需,待生育津貼由生育基金發放至公司或個人後,公司再進行扣除墊付的產假工資,至於個人社保依舊需要員工自行繳納,單位社保是公司繳納的,所以傻逼們不要誤人子弟惹,NMSL。
B. 離職後被要求繳納公司墊付的社保等費用,不知道是否合理
因為她10月份已經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公司就沒有義務再為她繳納保險,15日辦理下內個月的保險是社保機構的慣例容,公司沒有辦法解決,所以公司把為她繳納的10月份的保險作為墊繳處理,但其中工傷保險不應該個人繳納。這種問題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如果你離職之後沒有新的接收單位,多交一個月也沒有多大損失,因為如果你自己繳保險也需要繳納單位所交部分,只是失業保險可以不交,但數額很少。
C. 用人單位如何追討為員工墊付的社會保險費
您好如果單位給個人墊付了社保,可以去仲裁申請,這個事情大多發生在離職的時候,由於各地辦事流程的差別,一般都是本月做次月的增減,過了增減期限,本月辭職,次月的社保無法暫停,單位墊付了次月的社保,可以要求員工繳納。
D. 由公司墊付葯費給工傷人員,社保局報銷須要工司出證明怎麼寫
報銷誰去都一樣,但是單位墊付的要還給單位。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回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答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 如何對公司代職工墊付社保出分錄
1、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職工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2、補繳的部分一次性進費用就可以了
F. 員工自己交的社保先有公司墊付,之後還給公司如何做賬
墊付時
借:其他應收款-員工姓名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負擔部分)
墊付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費(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收取墊付社保費款項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員工姓名
G. 請問公司為我墊付社保公積金
1你的勞動關系在A公司,到B公司工作應是勞務派遣;
2你打算到C公司,無須償還,A公司交納四金旬他的義務。
不用償還。
不用償還。
H. 員工的社保,是公司先墊付所有的金額,然後從員工工資里扣除員工承擔的部分嗎
不是的。而是從員工工資里扣除員工承擔的部分,同時加上公司承擔的部分上繳的。這是社保相關的條例所規定的。
I. 請教我公司墊付的社保如何處理
公司繳存的社保是不可以自己取出來的,只能報銷的時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