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不按實際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合法嗎 怎麼辦
不合法,可以到社保局進行仲裁。
公司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1、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B. 公司不按照自己的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合法嗎如果一次為理由辭職,可以向公司索要賠償嗎
公司不按自己的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肯定不合法,違反了中國中回國的勞動法,你可以去當地的答社保局去投訴你們公司的。當然啦,你如果以此為理由去辭職的話,那麼一依據勞動法,公司將會對你進行合理合法的賠償,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的仲裁科投訴公司就可以了。
C. 公司未按照實際工資給我交社保
1,工傷賠償按社保交費工資,不是按實際工資條。
2,社保交費工資是去年月平均工資。若單位沒有按實際平均工資交納社保,可要求單位補交。
並要求單位補足工傷賠償社保交費不足部分。
供參考
D. 公司未按照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有何處理方法
社保可以到社保局申訴,公積金可以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訴。
有關於住房公積金的懲罰: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 公司未按照我的實發工資為我繳納社保,只是按照社保的最低基數為我繳納的醫保,社保。
社保繳費有一個范圍。最低和最高都不是按照實發工資計算的,你一定要清楚這個政策。即使是按照實發工資,也確定了是工資的那幾塊的總和。有些工資是不算在繳費的基數中的
F. 公司沒有按實際工資購買社保屬於違法嗎
屬於抄違法,社會保險屬於國家襲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作了明確規定。
由於《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公司未按規定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做法是違法的,應予補繳。
不依法繳社會保險屬於勞動爭議,既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請求干預並查處,也可以通過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的方式予以解決。
不為你依法繳納住房公積金,不屬勞動爭議,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舉報,請求干預並查處,以期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G. 公司繳納社保沒有按照實際工資繳納,可以要求補交嗎
公司繳納社保沒有按照實際工資繳納,這是正常的,是去年度平均工資。
你可以對照一下。
要是低,可以要求足額補交。
H. 公司沒有按照實際工資繳納社保,我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賠償金怎麼算
1、我的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交通補助+午餐補助,這其中只有績效工資是浮動的。合同中規定的數額只有基本和崗位工資,其餘的沒有規定,如果仲裁,我的產假工資應該怎麼計算?答:產假工資以你分娩當月的生育繳納基數為基數,乘以產假天數即可,若繳納基數低於本人月工資那應該補其差額(由單位來補差);2、另外公司是按照北京最低的社保基數繳納各種保險和個稅,公積金也同樣如此。我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這個賠償金怎麼計算? 如果上一年度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社平工資是否可以要求按社平工資賠償?答:若單位未以你上年的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繳納社保,那麼你以此為由就可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付你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補償標准以你入職到現在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一月工資的補償(其中的月工資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准);對於公積金而言,要求就沒有社保那麼嚴格了,有好多單位都是以員工的基本工資為基數進行繳納的,當然你可以要求為你補繳前2年的公積金,至於公積金賠償一事好像還未有標准。建議你生完孩子後再做這些和單位解除的決定,畢竟身體要緊,由於你現在是處於三期保護對象,單位是沒有辦法和你解除的,當然你也不要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免受到處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