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別人掛在我公司交社保會計分錄怎麼做
原則上你公司是沒有資格代辦社保業務的,這應該是人事代理的業務范疇。所以你只能把這個人作為你公司的職工(雖然他不上班),繳費一起記賬。
B. 公司交納社會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專費(個人部分)屬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補提的分錄跟上述分錄一樣,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說明即可。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C. 我公司代別人繳社保如何做賬
根據工資匯總表中職工所在部門崗位計提工資和公司繳費的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製造費用。
生產成本。
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社會保險。
代扣由個人繳費的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
發工資時根據扣除社保等的凈值。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現金 。
上交社會保險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
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
貸:銀行存款 /現金。
D. 關於公司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
第一個分錄是不正確的,應修改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
貸:銀行存款 18000
結轉費用:
借:管理費用 62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1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47000
代扣個人所得稅,支付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470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 3000
貸:庫存現金 43000
繳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1000
貸:庫存現金 1000
(4)個人借用公司帳戶交社保分錄擴展閱讀
變化盤點
1,「現金」科目變為「庫存現金」科目。
2.新准則取消了「短期投資」、「短期投資跌價准備」科目,設置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並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下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兩個二級科目。
3.新准則取消了「應收補貼款」科目,並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
4.「物資采購」科目變為「材料采購」科目。
5.「包裝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並為「周轉材料」科目。
6.新准則取消了「長期債權投資」科目,而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
7.新准則增設了「投資性房地產」科目,核算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8.新准則設置了「長期應收款」和「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企業採用遞延方式分期收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經營活動,已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應按應收合同或協議餘款借記「長期應收款」科目,按其公允價值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9.新准則設置了「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但其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與原制度相比有所變化。
10.新准則增設了「累計攤銷」科目。用來核算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E. 從私人借的現金存入銀行交員工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老闆私人轉入賬戶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老闆
付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負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員工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F. 公司幫別人代買社保,該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計提時:
借:其他應收款——個人——代墊社保費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統籌
繳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統籌
貸:銀行存款
收到別人交回代墊款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個人——代墊社保費
G. 公司繳納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實發數)
補提的分錄跟上述分錄一樣,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說明即可。
第一: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H. 員工自己交的社保公司報銷如何做會計分錄
社保報銷會計分錄:
XX月份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XXX(單位負擔部分)。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 XXX(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XXX。
2.XX月份支付工資時代扣個人社保時。
借:應付工資XXX。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費 XXX個人負擔部分)。
貸:現金 XXX(工資-社保費) 。
單位負擔的社保費可以不提取,繳納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科目。個人負擔部分,在實際支付工資時代扣就行了。
(8)個人借用公司帳戶交社保分錄擴展閱讀:
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徵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因此,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是法定的憑證。稅務機關直接向納稅人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是稅務機關優化納稅服務,保護納稅人權益的具體措施。凡扣繳義務人實行了代扣代繳明細申報的,納稅人可以到地稅局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試行稅務機關向扣繳義務人實行明細申報後的納稅人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通知》(國稅發〔2005〕8號)第二條第二款規定。
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提出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須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和有關已扣(繳)稅款的憑證,經稅務機關核實後,開具其相應期間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款完稅證明。
I. 社保代扣代繳會計分錄如何做
繳納時:
借來:應付職工薪酬自--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9)個人借用公司帳戶交社保分錄擴展閱讀:
格式
第一: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