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臨時工的社保繳費問題
你可以要求他給你補回來,但是你已經繳納了,所以他就不會補給你了
❷ 關於單位臨時工繳納社保的問題
申請勞動仲裁,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給你補償,然後符合當地社保規定的,必須由單位給你補交工作期間的社保
❸ 用人單位不給臨時工繳納社保嗎
你好,這個事來情是這樣:
1、法源律規定: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沒有臨時工的稱呼,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所謂臨時工應該說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
2、現實:很少有為零時工繳納的,甚至很多公司正式職工都沒有繳納社保。
3、結論:目前環境是可以不用繳納的,只要零時工或者其他員工不舉報。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用人單位需要為臨時用工購買社會保險嗎
用人單位需要為臨時用工購買社會保險,只要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4)公司用的都是臨時工怎麼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❺ 臨時工合同是否需要交納社保
臨時工合同是需要交納社保。
1. 存在實際僱傭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
2. 按月定期支付報酬。
企業需要按照「工資薪金」給臨時工發放報酬,同時需要幫臨時工代扣代繳社保以及個稅。
(5)公司用的都是臨時工怎麼交社保擴展閱讀:
勞務派遣工和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這其實在以前的《勞動合同法》就已作出了規定。但由於勞務派遣工、勞務公司和用人單位存在三方合同關系,由誰來實施,誰來負責就成了推諉扯皮的理由。
新《勞動合同法》再次強調了同工同酬的權利,並明確指出:「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同時,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也要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則。
❻ 臨時工需要交那些社保,應該有五險一金嗎
單位需要給臨時工買社保。
目前,法律中無臨時工這個概念,只要是全日制用工專,那麼用人單位就屬應該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比如每周工作不到24小時,每天不超過4小時的,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
新勞動法出台後,沒有臨時工和正式工之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用工之分,除非全日制工(也就是小時工)不用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以外,其它用工形單位依法都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並保證享受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它待遇
❼ 企業到底需不需要給「臨時工」繳納社保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沒有臨時工的稱呼,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您可以找代繳公司為這部分員工繳納社保,增減員在網上提交,由代繳公司去社保局為你操作,不需要因為員工流動性問題總跑社保局辦理。推薦你「易人事」,之前的公司就是和他們合作的!希望能幫到你
❽ 企業要給「臨時工」買社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