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給我開了一張發票,明細是代繳社保和服務費,我要怎麼做賬
你好!借其他應付款-勞務派遣公司 貸銀行存款 ,收到發票: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勞務派遣公司
② 勞務派遣公司開具發票代發工資代繳社保管理費用工單位全額支付給我們我們代發代繳怎麼做會計分錄
既是主營業務收入,後面怎麼能寫著管理費用?其他的基本是對地,扣交稅款,之前那月應該要計提的吧
③ 我們公司是勞務派遣公司,開了管理費用/社保/工資的發票,請問開發票時如何做賬收到錢以到錢後又如何做賬
開出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勞務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勞務 (收取的勞務管理版費)
應付權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收到錢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勞務費
補充問題:如果工資社保記入成本,分錄:
開出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勞務費
貸:主營業務收入—勞務收入
計提工資和社保
借:主營業務成本—勞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結轉收入和成本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勞務成本
借:主營業務收入—勞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計提營業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同時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如果社保企業繳納部分也需要做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結轉同上,將主營業務成本轉本年利潤借方。
④ 我們是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員工的工資等(工資、保險由他們代發代繳),用工單位如何做賬
用工單位根據勞務派復遣公司開具的制正式發票,按照派遣人員從事的業務進行實際的會計處理,收到的發票,需包括工資、社保、管理費等。具體財務處理如下:
1、銷售人員的工資、社保:
借:銷售費用-勞務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管理人員的工資、社保: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實際的管理費:
借:管理費用-派遣人員管理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4)支付給派遣公司社保費擴展閱讀
勞務派遣機制,可以簡化管理程序,減少勞動爭議,具有分擔風險和責任的特點,對於降低企業用工成本,自主靈活用工,規范用工等方面具有顯著的作用。在經濟全球化、市場化的今天,工人需要流動,「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已經是大勢所趨。
勞動派遣單位將合適的工人派遣至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負責對勞動者的使用,勞務派遣單位依照勞務派遣協議收取服務費,負責勞動者的人事關系,從而減少了用工單位因人事管理而產生的糾紛與麻煩,同時也有利於勞動者的集中培訓以及人盡其才的用工模式。
⑤ 勞務派遣公司,代發工資,對方打來包括工資,個稅,社保,管理費用,整個會計流程的分錄怎麼處理
勞務派遣公司主要賬務處理:
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交納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交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可以扣減3500和個人社保)
4、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貸:銀行存款
5、計提營業稅和附加稅費(按差額計提,即勞務收入減去支付的勞務成本和社保)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營業稅計稅基數為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款項減除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社保後的余額。
6、支付本企業人員工資和費用
借:管理費用—工資/ 辦公費 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或 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7、期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5)支付給派遣公司社保費擴展閱讀: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
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⑥ 勞務派遣公司賬務怎麼處理
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交納部分);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交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庫存現金;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可以扣減3500和個人社保)。
4、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等;貸:銀行存款。
資料拓展:
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起源於20世紀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後傳至法國、德國、日本等國。
90年代在我國國有企業勞動制度改革中,出現了為安置下崗職工而產生的勞務派遣,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年薪通常為2-3萬。派遣工一般從事的多為低技術含量工作,如保潔員、保安員、營業員等工作,勞動者一旦年老體弱,勞動能力下降,派遣單位就會在勞動合同到期後拒絕與其續簽。
⑦ 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會計分錄
勞務派遣公司主要賬務處理:
1、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版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權及企業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
(企業交納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交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可以扣減3500和個人社保)
4、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等
貸:銀行存款
5、計提營業稅和附加稅費(按差額計提,即勞務收入減去支付的勞務成本和社保)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營業稅計稅基數為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款項減除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社保後的余額。
6、支付本企業人員工資和費用
借:管理費用—工資/
辦公費
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或
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7、期末結轉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管理費用
營業稅金及附加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⑧ 社保有用工單位直接打到派遣公司提供的社保帳戶上合適嗎
用工單位把社保打到派遣公司提供的社保賬號的,那估計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代繳協議,或者單位用工屬於勞務派遣公司人員。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⑨ 勞務派遣公司幫一個人代繳社保會計分錄
dr:
應付職工薪酬
5000
管理費用-公積金
600
其他應收款-公積金
600
管理費用-社保
1100
其他應收款-400
管理費用-其他服務費
300
cr:
應付賬款-a公司
dr:
應付賬款-a公司
cr:
銀行存款
⑩ 勞務派遣公司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勞務派遣公司,主要是中介服務,日常會計主要是核算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支出)、管理費用。
用到的科目主要有:
1、與資產負債表有關的主要有: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應付工資(或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實收資本、未分配利潤。還有可能用到材料、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2 、與利潤表有關的主要有: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本年利潤。還有可能用到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營業稅金及附加等科目。
主要賬務處理:
1、收到用工單位轉來的工資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
2、代發工資支付
借:其他應收款(其他應付款)
貸:現金(銀行存款)
3、收到勞務費,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4、計提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及企業承擔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薪金、社保、住房公積金)
5、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薪金)
貸:庫存現金
6、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應交稅費、繳納社保和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住房公積金、 其他應付款——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7、計提營業稅和附加稅費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10)支付給派遣公司社保費擴展閱讀: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工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系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一般經省市勞動人事部門廳批准可成立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公司,主營業務有人力資源外包,人力資源派遣以及通過招聘網為 企業提供人才的供應信息,為個人提供求職登記,推薦工作;同時也為企業提供代理招聘會的舉辦,法律法規的咨詢等工作。
勞務派遣公司經營服務四大基本原則:
1、雇員租賃
勞務派遣的本質是雇員租賃,「派遣」一詞並不適用於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律關系和業務特徵。「租賃」一詞卻能概括勞務派遣所有業務特徵,並合理解讀勞務派遣復雜的三方法律關系。
租賃與僱傭一樣更適用於解釋勞動力與工作單位之間的法律關系。
以生產線承包為特徵的勞務外包合作,因為不存在租賃關系而並非勞務派遣,也不適宜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現行法律制度規定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應當實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確表示,雖然勞務派遣職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
同工同酬可以簡單地理解為,相同崗位、相同等級的員工,應該執行同等工資待遇標准。但這樣就容易被異化為,用工單位應對同工同酬的一種對策。
3、拒絕墊付
現行法律制度明確了勞務派遣三方法律關系中,用工單位應當實際承擔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這就是勞務派遣公司不墊付原則的法律基礎,也就是說派遣公司不為用工單位墊付派遣員工工資和社保費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堅持原則,為用工單位墊付上述費用,也就意味著無形中極大地增加自身的經營風險。
4、受益歸責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誰用工,誰受益」是一種普通常識,「誰受益,誰擔責」則是利益義務對等的基本原則。
派遣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事故,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不足部分則應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單位負責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