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之前的公司上班交社保辭職後未交社保但公司還用本人身份證做工資表我能舉報嗎對我以後續保有影響嗎
辭職後公司仍用你身份證造工資表,這種做法在公司賬面上是增加了公司支出,有專支出就有人領取屬,領取的人實際上是貪污了公司的錢,但公司不會有你工資表而去替你再去交社保的,這和冒名領工資是二'碼事,也不影響你今後續交社保的,去舉報僅是幫公司找出貪污人。
❷ 在公司上班半年了還沒有給我交社保,而且公司還騙我說給交了,我去查沒交怎麼辦
今年國家規定單位可以緩交社保,你們公司可能有他們的考慮,所以才沒有交,你可以找公司,讓公司交啊,
❸ 我在沒在公司上班怎麼買社保
可以找有的公司代理,也可以給自己做商業保險!
❹ 簡歷上工作經歷寫一年的工作時間(實際3個月試用期),但是從沒在上家單位辦過社保,新公司那邊怎麼解釋
已經面試通過了應該是公司對你已經認可,不妨直說原來公司不是很健全沒有上社保,其實按正常法規規定試用期就應該開始為員工繳納社保
❺ 如果員工社保關系在原單位但是沒有實際勞動,來我單位工作的話是不是就不用為他繳納社保了
這一點的話,需要看一下實際情況
如果這名員工是原國有,集體企業或一些事業單位下崗(註:下崗和失業是有本質區別的,下崗是沒有崗位,但是很可能依然保留原勞動關系,如一部分停產老國企,停產後大齡人員不辭退,轉入地方設立的託管中心,社保部分由託管中心繳納;而失業則是中止勞動關系)或留職停薪人員,國務院和原勞動部都有文件,這類人員雖然保留原勞動關系,但依然可以與新的公司建立勞動關系
由於社保繳費只能繳納一份,因此你們公司可以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社保關系依然保留在原單位,這也就是俗稱的「二重勞動關系」,目前這類合法的二重關系適合的人群越來越少,不過不代表沒有
而另一種,則是此人員已經建立勞動關系並有繳納社保,但因為各種原因,未解除關系並停保就到新公司工作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首先,一個人不能同時參加和繳納兩份社保,即便是因跨地區導致雙重繳費,最終也要合並計算並予以扣減,因此,只要他原本有單位參保並沒有中斷,那麼你們不給他繳納社保並不違法
但是,此人存在最大的風險並不是是否繳納社保,而是二重勞動關系
如果此人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停保就到新單位就業,除非是第一種情況(原國有,集體企業或事業單位下崗,留職停薪人員,他們二重關系是有文件規定的),否則新單位也牽扯到一個非法用工的問題。如果其直接關系單位發現此人行為並提出異議,那麼新公司可能要牽扯到一個對原單位賠償的問題
尤其是如果這個勞動者與原單位之間牽扯到較大利益關系,並因與你們公司的勞動關系導致對原單位構成重大損失,這個損失可能會由你們單位承擔,所以僱傭這樣的人員一定要慎之又慎,要了解清楚情況才可以
❻ 某人在A公司工作,但是A公司給其購買的社保是掛靠在B公司的,是否合法
你好。
是合法的。比如說,你們可以通過人力資源單位為你們交社保。
希望可以幫到你,謝謝
❼ 想咨詢下,公司如果為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代繳社保,存在什麼風險或會引起什麼糾紛嗎
一、代繳社保,社保是強制性的,一旦形成社保關系,同時就確定了事實勞動關系。國家認定你錄用他,可以享受國家的一切職工待遇,很容易引起勞動糾紛
二、用人單位名下繳納社保人員均視為本公司員工,意味著與企業存在著勞動關系法律事實,這些人員就「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工資,甚至還可以索取經濟補償金,尤其在參保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風險就更大了。
發生此類風險一般是非員工要求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員工通過提供社保繳納記錄或者社保繳費憑證等證據,從而證明勞動關系的事實存在。
(7)未在公司真實上班而通過公司買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代繳是社保代理服務的主要內容,指代理公司為企業或個人提供代辦或繳納社會保險的服務,是人事代理服務中眾多項目之一。
社保代繳作為一種中介服務,隨著各地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到位,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並已成為一種產業。
社保內容
根據最新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名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的說明,社會保險包括五大險種:
一、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為了保障公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二、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納,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三、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針對工傷而設定的一項社會保險。工傷保險通過社會統籌,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歸屬其保險范圍內的勞動者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或在規定的某些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職業病導致勞動者暫時或永久性喪失勞動能力時,
以及因上述兩種情況而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物資補償,以保證勞動者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以及為受工傷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助和康復服務。
四、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轉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五、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確定的,在勞動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對生育的職工婦女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國家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為生育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待遇,保障其身體健康,並為嬰兒的哺育和成長創造良好條件,因此生育保險對社會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護作用。
❽ 本人在公司工作三年多,公司未與我簽訂合同,未為我購買社保,公司要把我辭退,我該怎麼辦,謝謝!
像你這種情況來,是公源司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不用協商,直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仲裁請求:
1.未簽合同,第一年雙倍工資;第二年起為無期限合同。
2未繳納保險,要求補繳或經濟補償;
3沒有加班費,要求補發;
4 拖欠工資,要求一次結清;
5公司雙倍補償因為解除合同的損失(1年2個月,按照合同年限)
至於證據,能找多少是多少,有同事作證也行,你可以與公司領導談話,把你要說的內容和公司領導講明;然後錄音或錄像;就是證據。另外寫辭職報告,把你的工作年限和要求補償等內容寫上;讓公司簽字;留下來也是證據。
根據公司的情況,不是你一個人被解除合同,應該是一批人,聯合起來,一起去仲裁。贏面更大。!!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❾ 我是19年進公司上班的,沒要求公司買社保,以為公司會直接給我交社保,上班2月後,發現公司沒給我交保
勞動復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制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簽訂勞動合同就必須繳納社保。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