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買了社保,中途不買,交的錢可以退嗎
您好!社保是不可以來退保的。若是工作源變更或者其他個人情況,您是可以通過辦理社保轉移、停繳等手續來保障社保繼續有效的。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一般情況下,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
另外,慧擇網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對於個人而言,光有社保是不足的,我們還有必要選擇適當的商業保險作為社保的補充,給自身構建全面的保障體系。
⑵ 社保不交了可以退錢嗎
不買了一般是不能退抄錢的,退保的話就能退錢。
然而,退保是有條件要求的。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所以社保是不可以退保的,只會隨著工作地點進行轉移、合並等。但如果你中途斷繳,社保局也會保留你的賬戶余額,待你退休時,拿著社保卡或身份證到當地社保窗口申領賬戶余額即可。但如果是到了退休年齡還未辦理退養手續,那就可以申請退領「個人賬戶」余額加利息,所以你就算繳納了幾年的社保,不想交了也不可退保。
除非你是以下幾種特殊情況才會將你自己繳納的費用退還給你。
1、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已身故,且戶口已在公安機關注銷的;
2、辦理出國定居手續,且戶口已在我國公安機關注銷的;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而未繳滿15年;
4、重復參保且結束勞動關系的可退保。
⑶ 養老保險不交了可以退已經交的錢嗎
不可以退。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養老保險現行允許退保情況只有以下幾種:
1、出國定居
2、死亡
3、同一時段重復參加保險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轉入農保或者城保,並有書面申請。
基本上就這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保手續。其中第4種情況需要在退休前才能辦理。
其它情況都不允許退保,只能辦理轉移或者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3)社保不交了單位的錢能退嗎擴展閱讀: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
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
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 包下來" 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4.商業養老保險
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
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網路
⑷ 社保不交了可以退錢嗎
社保不交也不可以退錢,希望還是繼續交,要不然就太虧了。
⑸ 社會養老保險半途不交了,裡面的錢能全額退出來嗎
一般情況下,社保不能退。《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也就是說,法律不允許退保。但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當有特殊情況發生時,是可以退保的,具體情況如下:
一、重復繳納
由於目前的社保還沒有全國聯網,員工在兩個不同省份同時繳納社保是存在可能性的。只不過重復時間段繳納的社保不計入年限累計,員工重復繳納的社保部分很可能會白交。此時,有關部門會根據歸集養老保險關系時的「先轉後清」原則,把不能轉移合並的個人繳納本息退還給本人。簡單來說,若你不小心同時在兩個城市繳納社保的話,是可以退還給你一個城市的繳納金額。
二、退休時未交夠15年
社保繳納滿15年且到退休年齡才可以領取養老金。但是有些人因為社保交的晚,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尚未累計繳納滿15年,而本人又不願意一次性補足差額的時候,也是可以拿回自己繳納的社保。換言之,你的社保沒有繳納15年,雖然國家不會按月為你發放養老金,但是不會把你已經繳納的錢「吃掉」。
三、未到退休年齡不幸身故
若參保人沒有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那麼死者的直系親屬可以申請把社保帳號里的錢都退出來,歸家屬所有,這是國家規定。其實,社保就是為了讓我們更好的活著,您活一天就給一天的錢,只要人還在,治一次病醫療就報一次,這也是它和商保的區別之一。
四、移民定居
如果參保人員在沒有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到境外或港澳台定居,就可以一次性領取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若參保人員退休後到境外定居的,基本養老金可由其指定的代領人代領,也可以存放在經辦機構;此外,也可以提出一次性申領,將其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余額一次性支付。
注意:退的錢也僅僅是個人賬戶中自己繳納的部分,社會統籌賬戶中企業繳納的部分是不能退的。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5)社保不交了單位的錢能退嗎擴展閱讀:
社保如果按照保障和儲蓄的性質進行劃分,其實可以分為兩大類,保障性質的包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這四項保險是在繳費過程中便不斷使用的,屬於保障性質的,因此是無法取現的;而具備儲蓄性質的則是養老保險,它是為未來養老准備的,在某種意義上也具備養老保險的性質,所以是可以取現的。
然而,並非養老保險里的全部資金都可以取現。社保卡里養老保險其實包括兩個賬戶,一個是統籌基金賬戶,另一個則是個人賬戶,統籌基金賬戶是屬於單位繳納部分,大概是個人賬戶的兩倍左右,這部分錢個人是無法動用的,而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則是可以取現的。
個人社保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參考資料:網路-社保
⑹ 如果沒交滿15年的社保現在不交了,以前個人交的錢可以退回嗎
只能退還個人賬戶里的資金。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當職工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滿15年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費,其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一次性返還個人賬戶資金的前提是:不滿15年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6)社保不交了單位的錢能退嗎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不得提前支取。
《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⑺ 個人繳納社保5年想不交了能退回來錢嗎能退多少
問:個人繳納社保5年想不交了能退回來錢嗎?能退多少?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專您解答
試用屬期內用人單位是否應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里所說的社會保險指的就是我們常說的「五險一金」。該規定明確指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必須指出的是,這里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是狹義上,特指已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另一方面也是說,只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該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毫無疑問,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在「用工」,此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也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因此,只要用人單位僱傭勞動者開始用工,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無論是否在試用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