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5號交的辭職報告,想月底離職,公司當月交上個月的社保,那當月社保要個人承擔嗎
勞動者25號提出辭職,那麼當月社保,由公司承擔。
但勞動者月底辭職行為,會導致下個月無法終止社保,公司會讓勞動者承擔下個月社保費用。
㈡ 走正常手續離職可是公司以本月25號繳納社保要求於本月25號強制離職這違法嗎
這就看你什麼時候提交的離職手續了,基本上是提前一個月開始申請,然後一定要申請的日期為准,如果要求25號強制離職,這是違反勞動法的。
㈢ 2月25號入職當月可以繳納社保嗎
不可以,一般是當月上報,下月開始繳納社保。但是你可以下個月補上這個月的。
㈣ 社保是每個月25號之前交,請問25可以交么
1、大連的社保繳費時間是每個月的25日之前。
2、社保分單位繳納部分和個版人繳納部分。具體權社保費繳費比例分別為: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
(4)25號繳納公司社保可以嗎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申報的材料:
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代辦人須同時持代辦人身份證)。
1、外地城鎮戶籍人員須本人親自辦理,並同時提供我市居住地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只允許夫妻之間代辦,代辦時需另外提供結婚證、代辦人身份證;
2、自主擇業軍轉幹部應同時提供《大連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手冊》;自謀職業軍轉幹部同時持《退役證》;
3、經民政部門審批的退役軍人應同時提供《大連市復員幹部參加社會保險審批表》。
㈤ 法律上有規定說員工要在公司工作到15號或25號才能幫買社保的嗎
這個不合法但合理,各地辦理社保人員增減時,都有規定的時間段,超過就只能隔月在辦
㈥ 25號還能辦理社保嗎
你指的是否是辦理抄社保襲開戶?下面提供社保開戶材料及流程:
需要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上註明開戶銀行的6位清算行行號)。地稅登記證副本。法人身份證。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復印件上並加蓋公章,復印件必須字跡清楚。並且攜帶公章,法人章。
具體步驟:
1.每月26日至次月8日,可以辦理公司社保業務,在辦理登記時,需要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此表格可以在開戶時,進行領取,填寫。
2.以上材料表格准備好後,即可辦理。
㈦ 請問月底25號辭職 26號不上班 社保是否必須又原單位繳納
原單位只能給你繳納到四月份,辭職以後就不繳納了。
㈧ 社保是每個月25號之前交,請問25可以交么
現在的社保增減員非新參統人員已經可以延長到月底進行操作了
如果您所謂的交社回保是指繳答費的話,這個根據企業的繳費方式不同,時間也不同,如果是托收,一般在次月的5日-8日,如果交支票或者電匯,那就取決於企業繳納時間了
如果您的意思是增員繳納社保的話,北京已經延長到了月末最後一天都可以操作非新參保人員的社保增減員了。
㈨ 公司社保每月幾號之前交
社保局上班時間每月5-25號,理論上這個時間都可以辦的,沒有固定期限。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並核定當月的徵收數據。
每月11日至當月最後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
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後,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
(9)25號繳納公司社保可以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㈩ 25號截止26號自離、30號發工資、請問當月企業會給我交社保公積金嗎
當月企業會交社保,因為工資已經結算,並提交,最好還是去咨詢一下公司的財務或者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