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單位申報社保還沒繳費就辭職了,同一個月內可以入職新公司參保嗎
如果是申報了還沒繳費就辭職了,同一個月又入職一個新單位,而且一切入職手續回已經辦理完畢,並簽定答了勞動合同,可以在新的單位繳費養老保險的。但同一個月可能是辦不成的,因為申報與繳費不是同時進行的,要有一個時間段的問題。
❷ 2月20號入職新公司,2∽3份社保可以同時交嗎
不可以,幸運的是企業可以延遲一些。就是看什麼時間增員的了。沒的話,等3月吧。已經晚了。
20號,也不能說是一個月,是吧
❸ 新員工進公司當月,公司應該給交保險嗎
一、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二、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20%,
個人8%(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工傷保險:單位0.2-2%,個人不繳納;
生育保險:單位0.6-1%,個人不繳納。
(3)新公司入職當月能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入職當日起,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費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因此,自用工之日起,勞動者即為企業的職工,企業必須員工繳納社保費,且在員工為企業職工時間內均應繳交社保。因此,不管員工是月末入職或月初離職,當月都應為員工繳納社保。
特殊情況:員工入職月自行或前單位已經繳納社保;員工離職月員工入職下家單位時間早於社保征繳時間,且員工要求必須攜帶解合書按時入職同時下家單位為其繳納當月保險(此情形必須商定一致且只能在離職日之後發起停保和次日發起解合,避免形成工傷後社保處於停保狀態)。
❹ 我在同一個月,在一個公司離職後又在新公司在入職,交納社保會有沖突不
你剛剛上了一個月,應該還沒有開始繳納社保,之後你到新單位,在新單位繳納社保,就是辦理社保卡和相關事務了。
❺ 新入職員工 多久公司才給繳納五險一金
新入職員工社會保險法明文規定的30日內,才給繳納五險一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拓展資料:
不管是新老員工入職,法定都是從入職之日起享受社保待遇。但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具體操作起來就存在一定法律漏洞或法律空間,即勞動合同中法定的試用期,在試用期間,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系。
因此,一般而言,用人單位一般都在試用期滿後才正式辦理「五險一金」。辦理參保時間從你入職之月起。自然,用人單位也會在你領的第一月工資中暫代扣「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如果入職時間己過15日,用人單位會從你入職的次月為你依法參保。
值得提醒的是:五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和權利,而「一金」即住房公積金則是用人單位給予你的福利。
❻ 公司減員晚了,新公司入職當月沒有增員,當月社保未繳,結果社保斷了,怎麼辦
可以由公司進行補繳,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社保是按月繳納的,斷繳對社保的累積性沒有影響,而對於社保連續性來說,斷一個月,幾個月都是同樣程度的影響,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由給付條件是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即可,多繳多得。
社保斷繳後,你可以選擇續繳和補繳兩種方式繳費。續繳:假如你1月份辭了工作,斷繳了社保,2月份又找到了工作,又重新開始繳社保,這就叫續繳。
補繳:如果你2月份不光續上了當月的社保,還將1月份沒繳的補上,這就叫補繳。續繳針對的是社保的累計性,對連續性而言,相當於你從頭開始繳,而補繳對社保的累計性和連續性都有幫助。
(6)新公司入職當月能交社保嗎擴展閱讀:
社保中斷時限計算方式規定:
醫療保險自停繳之日有3個緩沖期,超過期限要重新計算年限,一般可中斷三次,超過也要重新計算年限,中斷期間不享受醫療報銷等一切醫保待遇。
養老保險繳夠15年才享受終身,到了退休年齡不夠15年的話以北京為例,交夠10年辦理延期繳費,不夠10年回戶口所在地續交,養老保險斷了可以續交但領取的養老金會減少。
失業生育保險使用之前交夠一年就可以使用,工傷保險是即交即用,不用擔心斷繳。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社會保險
人民網—圖解社保中斷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