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沒簽合同沒買社保,可以立馬走人嗎
你有工資條和三次銀行發放工資的簡訊提示就足以能夠證明你是公司的員工,必要時可專以到銀行櫃台去打屬印詳細的信息。只要事實勞動關系存在,就可以向勞動仲裁申訴,請求單位支付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及未與你繳納社保的經濟補償。勞動仲裁是有時效的,規定是發生勞動爭議起計算,在一年內申請仲裁都是有效的。建議你以未簽訂勞動合同和未繳納社保為由給單位寄一份辭職報告。再按勞動仲裁程序申訴。
㈡ 我是企業法人,公司不做了,社保賬戶里只有我一個人,無法減員,該怎麼辦
那麼需要注銷公司,之後可以將本人社保退出來。因為公司還存在,那麼就需要存在員工繳納社保。
㈢ 這里絕大部分企業不交社保,根本無人可管,老闆說不交社保只有好處沒有壞處,降低成本。是嗎
根據國家來規定,單位自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那天起,必須給員工上社保,不上社保的,我們大可以去社保局告他,這樣單位要以雙倍的錢來賠償你。不上社保對我們個人有壞處,對單位有好處,因為他不用承擔這個社保費用了
㈣ 在公司工作兩年,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購買了一年的社保,我這樣可以立馬離職走人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內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容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與用人單位之間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是離職的話,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但是若與單位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走人。但若協商不一致,還是按照規定來辦理辭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