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在公司上班四年多,前三年都沒有交社保。現在應該怎樣叫公司補交。
您好,繳納社會保險費用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可先行跟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L
『貳』 2019年進入公司至今四年多了,公司一直未與我簽勞動合同,未給我交社保,怎麼樣獲得賠償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是強制性買的,從進入該公司起就會開始買的,這是國家規定的強制性購買社保。如果你不是合同工當然不會給你不買的。
『叄』 單位未給我交4年的五險一金,請問能夠補償多少
一般的情況下是來要求用源人單位補交相關的保險,只有在無法補交的情況下才能要求賠償損失,這里的損失要由你自己舉證,沒有統一的標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肆』 我在公司工作四年半,未簽勞動合同,現在離職會怎樣補償同時也沒有交社保。共計會補償多少謝謝!
沒社保可以隨時通知單位辭職,按工作年限補償5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准,同時可以要求補交社保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伍』 員工工作四年前三年公司沒給員工繳社保可訴求賠償嗎
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補繳社保時,個人要繳交的哪部份費用還是要由個人來支付
同時,會產生一個滯納金,這個費用則是由公司去繳交,不用個人支付的
『陸』 公司四年多了沒給員工交社保,後來被辭退了,員工可申請仲裁讓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應得的失業金嗎
可以主張
根據我國勞動法及社會保險法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回應當依法足額為勞動答者繳納五險一金,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
1、結清工資
2、法定社保五險一金
3、辦理人事檔案移轉
4、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5、辦理領取失業金手續
6、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
7、對於服務期及保密協議做出處理
根據你的情況,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及賠償失業金損失,一般都可以得到當地人社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
『柒』 我在公司工作了6年多,有4年的社保沒交,可以要回嗎
合理是明顯不合理的
只要存在勞動關系公司是應該幫買社保的
但是要回的話要看各地勞動部門對這個的支持力度了
有的地方明確表示不支持追索的
還是咨詢一下勞動部門的好
『捌』 在公司工作十四年,前七年沒買社保,怎麼補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找到前7年的工作的證據比如說第一年參加工作發工資時的轉賬記錄等要求雙倍賠償
『玖』 工作四年,公司未買社保,現已辭職兩年,還能解決補償嗎
不能了,因為公司可以說你不要求上保險,
『拾』 在公司幹了4年社保交了1年多.現在自願離職有沒有補貼
自己離職的沒有補貼的。要企業辭退你,才能得工資補償金,幹了4年,你可以要到回4個月的工資補償金,滿答一年得1個月工資補償金 ,工作時間零頭不滿1年的,得半個月工資補償金。你不要自己離職,只有企業主動辭退你,你才得辭退賠償金,否則你主動離職的,是得不了賠償的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