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寧波本地社保轉移需要先停止交保費嗎
不需要停止交保費。
社保轉移相關規定如下,辦理方式及應備文件:
本人櫃面回辦理應備文件:
社保合同變更申答請書(客戶信息變更類);
投保人身份證件。
委託業務員前往客服中心辦理應備文件:
保險合同變更申請書(客戶信息變更類);
授權委託書;
投保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代辦人身份證件。
注意事項:
申請資格人:投保人;
受理時間:保單效力終止前;
申請限制條件:如果保單之前存在未清償款項,需先清償後方可申請辦理。
Ⅱ 社保轉移時一定先要有接受地才可以轉嗎如果我暫時沒有找到新工作社保該怎麼辦
社保轉移時一般是先要有接受地才可以轉,如果暫時沒有找到新工作社保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繼續繳納。
同城轉移社保流程:
社保現在不用轉移,只要原來的單位,把社保做停,不用辦手續,現在的單位憑身份證號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異地轉移社保的流程: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為切實保障靈活就業人員這一特殊勞動群體的社會保障權益,國家針對不同類別的靈活就業人員推出不同的社保優惠政策。
社保轉移四個環節
1、發憑證。
當你要離開這個城市,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你的參保憑證。憑證主要記錄三項關鍵的信息:一是你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二是你實際繳費的月數;三是你在本地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全部存儲額是多少。
2、打電話。
有關部門在網上公布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系方式,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電話咨詢。
3、辦手續。
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其他事情就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來辦理就可以了。
4、轉移資金。
除了轉關系之外,要把前面講到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這樣整個轉移流程就完成了。
Ⅲ 深戶社保 個人繳納轉單位繳納 需要先去停繳嗎
由於個人自繳費,是由抄個人銀行帳戶代扣找繳的,所以需要自己拿身份證、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暫停繳費,這樣社保局才不會扣劃你個人銀行帳戶代繳費,單位才可以在2月為你續繳社保。
你也登入深圳社保局網站個人社保服務網頁,可以在網上操作暫停個人繳費。
Ⅳ 社保減員和停繳手續具體操作流程
1、增員。在社保局填寫《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表》一式兩份、參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公司社保登記證到參保社保局辦理。
2、減員。在社保局填寫《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增減表》一式兩份、填寫《單位減員申請表》一式兩份、 公司社保登記證到參保社保辦理。
總結:寫減員表、蓋公章,報U盤,然後每月五號以後到社保去辦,要早點的得先在網上預約。
個人繳費人員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參保所屬社保經辦機構個人繳費窗口辦理停止繳費手續。單位為職工辦理停交且單位到社保局前台辦理的,需提交離職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辦理時注意事項:
1、原單位將《個人和單位勞動合同解除證書》、《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險中心減少您的個人帳戶,即從公司的社會保障帳戶中減去您的。裁員後,單位將退還您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值表》等相關手續給您。
2、辦理調動手續時,勞動合同的終止與勞動合同的終止之間必須有一定的間隔。在此期間,所欠費用必須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轄下的社會保障中心窗口支付。
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值表》等有關手續,以自營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只有這樣你才能辦理轉賬手續。
3、在進行轉賬手續前,必須提供轉賬所需人力資源、社保局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名稱、銀行賬戶號碼等有關手續,自營職業支付服務中心,使他們能夠准確地存入您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金額和期息。然後轉移到必要的社會保障中心。然後你的保險關系會更加清晰。
網路-社會保險
Ⅳ 公司停繳社保,自己的社保無法轉出
1、首先,您公司不是停繳,是欠費狀態。因為公司欠費,造成社保無法操作,所以無法減員回。但是欠費的這段時答間您的社保,沒有斷繳,只是欠費。公司是要負責繳費的。
2、公司還清欠款,社保才能減員。或者您去社保寫個個人申請,看看能不能減員。您可以先打12333咨詢一下。
Ⅵ 個人停交社保 單位如何續交
企業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不需要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這一過程。社保轉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6)社保轉移需要公司先申報停繳嗎擴展閱讀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的區別
一、繳費險種不同
以個人身份繳納的社會保險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種。按照規定,靈活就業的人員,以個人名義自願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不納入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參加人群范圍。
而且,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帶有強制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繳費比例不同
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是由個人和企業分別繳納的,一般企業佔大頭(全國各地繳費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繳費比例為: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 ,個人繳納0.2%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 ,個人繳納2%
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不需要個人繳納的,全部由企業繳納。而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則需要全部由個人負擔了。
Ⅶ 單位停止員工社保繳納單位如何辦手續
單位需要先填寫減員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將離職員工信息從系統移除。此外,還要專帶齊與員工簽訂的解屬除勞動合同、員工的社保手冊以及員工身份證復印件,一起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員工社保停繳手續。
企業如何為員工辦理社保
(1)社保開戶
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辦理社保開戶。社保開戶後會拿到《社保登記證》。
(2)增減員
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社保賬戶中,並把已經離職的員工從賬戶中刪除。社保賬戶是一個獨立的賬戶,增減員工的操作必須要在賬戶中進行。
(3)確認繳費基數
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社保繳費基數,以確保社保的正常繳納。社保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准。
(4)社保繳費
如果企業、銀行、社保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社保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現場繳費。
網路-社會保險
Ⅷ 辦理社保轉移手續,是不是一定要先停保了,才可以辦轉移手續
你離職後企業就來會給你社保辦停,源但不影響你轉出,按規定,外來員工離開本市時,外來員工本人應持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認並加蓋繳費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繳費對賬單」原件(2000年7月後應由計算機統一列印,不得手工填寫)、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領取或辦理隨同轉移手續。
如果你現在單位可以辦社保的話,可以將你所在單位名稱、地址郵編、還有你所在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的開戶行、賬號告知深圳的單位,由他們將那邊的轉移過來,只可以轉移個人部分。
Ⅸ 公司買的社保,自己可以去社保局報停嗎
作為員工,公司幫員工買了社保,員工自己是不可以自己去報停的。
按照社保規定,企業和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就應該簽合同上保險,繳納社會保險是強制性規定,不存在自願選擇的問題。此外,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如果企業不按時按標准繳納社會保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接到有關用人單位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舉報投訴的,可能遭到一定的處罰,所以企業還是要及時為職工繳納社保,並對職工進行普法。
(9)社保轉移需要公司先申報停繳嗎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