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辭職了公司為什麼不停社保
我個人辭職後,公司,一個多月了不給我停保險,跑了社保局無數次,個人根本斷不了,社保局說公司買的必須公司斷,現在新公司給我買不成,以前的公司不停地催促,又不買又不斷,怎麼辦?社保斷2個月我還可以自己出錢補交,問題醫保斷了2個月就只能從頭買,我已經買了12年保險了,公司怎麼能這樣?如果我不聽催促公司既不斷報銷又不買報銷造成我斷保的損失,通過那個單位?什麼手續?可以進行訴訟?
B. 辭職後原單位社保不停繳,新單位交不進去怎麼辦
像這種情況,你就可以去你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你之前的單位,因為你們只間單位,並不配合你轉移社保,所以它是違反了我們國家的勞動法的。你也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因為這樣效率會更高。
C. 原公司不停保,新公司不能交社保,我該怎麼辦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既然你已經向公司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在發出通知後30日就可以解除,你應當要求公司為你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如果對方不同意,你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
D. 辭職後,如何解決廠里不停社保
據我說知,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回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答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也就是現在企業給你是小辮子,不給你做社保減員操作,建議你先和企業取得聯系,告訴它情況,實在不行的話,那就只能去勞動局投訴原單位未按規定及時減員等違法、違規行為,並要求原單位對其進行各類勞動權益的賠償。
值得一說的是,如果單位不給你減員操作,可是也不給你真實繳費,就會顯示社保欠費狀態,建議還是早點解決!
E. 用人單位不停社保又不交該怎麼辦
1、若個人離職但單位拒絕辦理減員:由於用人單位和個人出現勞資或其回他糾紛,在個人離職後單位答拒絕辦理減員手續的,由個人持法院判決書或勞動部門的裁定書(判決書或裁定書上應有勞動關系解除條款),自行到社保櫃台辦理。應提供表單:
(1)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停保說明:個人應在身份證復印件上說明單位情況及個人自行停保意願,簽章確認;
(3)勞動關系解除憑證(針對單位拒絕辦理減員情況):法院判決書或勞動部門的裁定書(判決書或裁定書上應有勞動關系解除條款)原件及復印件;
2、如果該單位已注銷或者為非正常戶,個人辦理停保的,需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並在身份證復印件上說明單位情況及個人自行停保意願,並簽章確認,到所屬的社保辦稅服務廳辦理特殊減員手續。
F. 原單位不停社保造成我現在被辭退怎麼辦
你的問題表達有問題,很難理解。我只有推測解答你了,你在原單位沒有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勞動關系與原單位還續存著。在新單位與你簽不了合同,簽不了合同就投不了保,新單位是個守法單位,不想非法用工因此就把你辭退了。
如是,問題的解決辦法是:到原單位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拿到回工回執,憑回工回執到社保服務中心報到、登記,辦理失業手續,拿到失業證你可以到任何單位應聘了。
G. 原單位社保未辦停,新單位要續交怎麼辦
你可以去社保局監查大隊投訴,要求上一家公司去社保局辦理申報社保減員,這樣你就能在新單位繳納社保了。
辭職以後當月原單位就應該到社保終止你的社保關系。由於在系統里一個人只能有一份參保記錄,所以到新單位後,如果原單位沒有終止你的參保,新單位就不能為你繳納社保,所以盡快到原單位處理社保關系。
原單位應該在你離職的當月就做減員,新單位應該在你上班的當月做增員,比如你從原單位7月份離職,如果是月初離職,當月的保險就應該停了,需要馬上到新單位報道,辦理就職手續,單位應該馬上辦理社保增員,保險不會斷!如果月末離職,當月的保險還是原單位繳納,你只要在八月中旬之前到新單位辦理就職手續,新單位也應該馬上辦理增員,保險也不會斷!
如果你的保險關系還在原單位,沒有辦理減員,新單位是無法給你辦增員的,必須由原單位停掉保險,新單位才能辦轉入!這是合理的!不知道說清楚了沒有!
(7)社保原單位不停擴展閱讀
社保增員:
【報送材料】
《社會保險費明細申報表》原件。
重要提示:
1.5人以上(含5人)增減員還應提供電子導盤文件。
2.外國員工還應提供護照、外國人登記就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宗教人員還應提供宗教團體和區民族宗教局蓋章的《宗教教職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申請辦理→稅務機關受理→稅務機關辦理用人單位增員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社保增員
H. 社保問題,已經辭職了但社保顯示原單位仍然在交,對新單位交社保有影響嗎
參保信息顯示繳費不影響當事人將其轉入新單位繼續繳費。已經離職的,原公司就不會繼續為你交社保了,原單位會去社保局辦理減員手續,這樣你的社保就自動封停了。
當事人離職之後,原單位應依據規定及時辦理暫停繳費手續,否則會出現應繳未繳情況會對當事人、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糾紛。辦理暫停繳費手續後,當事人的社保關系處於暫停繳費狀態,該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重新就業後將其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即可,屆時前後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1、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3、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社會保險法對我國社會保險作出了基本規定,繳納辦法、申報辦法等條例及部門規章對詳細徵收及繳納作出了規定。
社會保險需要登記你的身份信息後才可以進行繳納,一般在同一統籌地區內,不可以重復繳納的。如不在同一統籌地區內,可能出現兩份社會保險的情況,這是各統籌地區信息不暢的結果,慢慢的會逐漸完善。
I. 辦了離職手續不停社保怎麼辦
辦了離職手續以後,
如果不想停社保,
可以找一個新的單位,
把社保轉過去就可以了!
J. 原單位不停社保
如果你寫的辭職到期時間是在11月份裡面的,你只需要出你個人的那部分就好了。公司回的部分是不答用你補出的。你手上還有沒有保留你辭職書之類的,證明你的辭職時間是在11月份。如果原公司這樣做的話,你可以找勞動部門幫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