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員工在另一家單位上社保,來我公司後不上社保是否合法
不合法,以後很多待遇享受不到。比如工傷、失業、生育等。
可以掛在別的公司名下辦理社保,不過對公司來說風險比較大,因為掛在別的公司的名下辦理社保的話,這些掛的人要跟這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當然這些勞動合同書在社保局那邊是有備案的,如這些被掛的人出了工傷保險的話,這個公司還是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賠償一定金額賠償金的。
因為與這個公司有勞動關系,部分人可能會因為這個偽勞動關系而要求公司支付工資等,為公司帶來不少的麻煩。掛別的公司名下辦社保對個人來說是沒有什麼風險的,可能辦事的時候不太方便,不過只要公司同意就可以。
(1)公司社保繳納不上擴展閱讀
其他人掛靠公司交社保的會計處理
假如員工社保為200元
公司繳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養老等社保明細 5000(公司承擔)
其他應收款—社保 5000(個人承擔)
貸:銀行存款 10000
扣員工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發工資 300000
貸:其他應收款 —社保 4800(個人承擔)
銀行存款 295200
收到非本公司員工社保200元現金時:
借:庫存現金200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200
2. 原公司社保未減員,新公司交不上,怎麼辦
建議你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終止與原公司的勞動合同,然後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由新公司為你繳納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
3. 公司不給繳納社保,離職還是在職維權
對於不交社保的公司,要麼要求公司補繳,要麼就離職申訴經濟補償金。公司就有義務為每一個員工繳納社保。面對不交社保的公司,最好的辦法就是選擇維權,這三點可以作為勞動者維權的途徑。
這點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有明確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辦理社保,且已經錯過補繳,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社保待遇,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情況,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比如沒有繳納養老保險,導致不能退休享受待遇的。沒有繳納醫保,導致不能報銷醫療費的,都屬於這種情況,勞動者都可以申訴個人權利。
作為勞動者,如果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保,通過以上三種途徑可以維權,我們要時刻關注自己的福利,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4. 個人繳納社保,單位交不上,離職後告公司怎麼處理
首先要確認員工在入職到離職這段期間是否正常繳納了社保,如果已繳納,那未上保險的責任就不是單位,應由個人全權責任,但單位應盡到告知義務,也就是需企業正式下一個通知(內容應註明因個人社保原繳費單位未辦理減員手續,造成現單位無法為員工繳納社保,應在企業規定期間內辦理完減少手續,否則責任自付),這樣就沒有企業的責任了,社保也不會支持個人的索賠但員工這在段期間未繳納社保的話,那沒有辦法,企業應負擔補繳義務,為員工辦理補繳手續。
5.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是不是強制的
是的,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強制義務,由公司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社保費用,公司佔大頭,個人佔小頭。
社保包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險,有些地區非本地戶籍單位不用給員工上生育保險。
你得讓公司為你繳納社保,這是你應該享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