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成都武侯區社保的繳費明細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成都市社保總局應該在成都市政府附近,全稱是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現在又有叫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的了。最早叫勞動局。
至於能不能在其他地方列印明細和繳費,建議您還是到經辦社保的部門去咨詢,才能得到准確權威的答案。因為中國太大了,各地的情況是有差異的。
僅供參考,祝您好運!
② 武侯區政務中心社保
你住在那個區域所在的街道辦事處的社保所就可以辦理報停。或者到武侯區政務中心社保局窗口辦理也可以到你每次交社保的服務窗口辦理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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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武侯區社保局坐公交幾路
武侯區社保局地址:
武侯區雙楠置信北街3號
電話:85056681
方案1:70A路上行[直達]全程約5.05公里,需要約10分鍾
從江漢路東出發,步行至萬和路坐70A路上行,在百花小區下車,步行至置信北街/雙楠路(路口)
方案2:70路上行[直達]全程約5.06公里,需要約10分鍾
從江漢路東出發,步行至萬和路坐70路上行,在百花小區下車,步行至置信北街/雙楠路(路口)
方案3:42路上行[直達]全程約7.77公里,需要約16分鍾
從江漢路東出發,步行至王爺廟坐42路上行,在雙楠路南下車,步行至置信北街/雙楠路(路口)
方案4:42路上行[直達]全程約7.42公里,需要約15分鍾
從江漢路東出發,步行至王爺廟坐42路上行,在雙楠路下車,步行至置信北街/雙楠路(路口)
方案5:93A路下行→343路上行[換乘1次]全程約6.49公里,需要約13分鍾
從江漢路東出發,步行至寧夏街坐93A路下行,在錦里中路下車,換乘343路上行,在少陵路西下車,步行至置信北街/雙楠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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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成都武侯區哪裡辦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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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區社保局具體地址地址:成都市置信北街3號電話:85056681或打政務中心咨詢電話:85058111第1種方案(約52站)在陽光城車站坐869路到十陵公交站換乘411路到二環路凈居寺路口換乘343路到置信路第2種方案(約54站)在陽光城車站坐869路到成都大學/十陵鎮政府/青龍村/來龍村換乘97路到二環路凈居寺路口換乘343路到置信路第3種方案(約55站)在陽光城車站坐885路/886路到龍泉汽車總站換乘332路到和平村/三聖鄉政府/幸福梅林/三環路嬌子立交橋東/川師大南大門/成龍路/成龍路沙河大橋換乘343路到置信路第4種方案(約55站)在陽光城車站坐885路/886路到龍泉汽車總站換乘218路/332路到凈居寺路換乘343路到置信路
⑤ 火車南站怎麼到成都武侯區社保局
公交線路:地鐵1號線 → 地鐵3號線 → 335路,全程約16.1公里
1、從成都南站步行約480米,到達火車南站
2、乘坐地鐵1號線,經過3站, 到達省體育館站
3、步行約40米,換乘地鐵3號線
4、乘坐地鐵3號線,經過3站, 到達紅牌樓站
5、步行約190米,到達地鐵紅牌樓站
6、乘坐335路,經過13站, 到達武興西五路武科西五路口站
7、步行約260米,到達成都市武侯區社保局
⑥ 從成都東站坐地鐵到武侯區社保局怎麼做地鐵
地鐵7號線外環 → 27路
49分鍾 | 15.85公里 | 票價4元
上車站:成都東客站
德克士(東客站餐版廳)
地鐵7號線外環權(崔家店--崔家店)
上車成都東客站 上車
10站
下車火車北站 出口 下車
步行368米,到達人民北路二段北 詳情
27路(火車北站公交站--火車北站公交站)
上車人民北路二段北 上車
6站
下車西門車站 下車
成都市社保定點門診部
⑦ 地鐵2號線到武侯區社保局嗎
地鐵7號線外環 → 27路
49分鍾 | 15.85公里 | 票價4元
上車站:成都東客站
德克士(東客站餐廳)
地鐵7號線外環(崔家店--崔家店)
上車成都東客站 上車
10站
下車火車北站 出口 下車
步行368米,到達人民北路二段北 詳情
27路(火車北站公交站--火車北站公交站)
上車人民北路二段北 上車
6站
下車西門車站 下車
成都市社保定點門診部
⑧ 武侯區社保局電話一直沒人接,
不必報停,直接進入新單位,由單位辦理增員手續直接繳費即可。
⑨ 成都武侯區社保局怎麼去
機構名稱:成都市武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辦公地址:武侯區武科西五路360號西部智谷B區2號樓3單元
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28—85058061(社保業務咨詢撥打12333)
傳真號碼:028—85062376
郵政編碼:610046
(9)武侯社保局擴展閱讀:
成都市武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金及資金的管理。
(三)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管理;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區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開展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政策、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創新實踐的研究。
(五)擬訂全區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創業促進就業制度、就業援助制度,貫徹職業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貫徹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六)貫徹市城鄉社會保險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統籌城鄉社會保險體系;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貫徹執行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全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全區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
(七)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貫徹實施公務員法;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八)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事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的管理政策,指導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推進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和服務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有關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擬定安置計劃;負責組織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維穩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擬訂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培訓政策、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面向城鄉的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指導和規范全區職業培訓機構、公務員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建設;指導全區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十二)牽頭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集體合同制度,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組織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就業資金、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區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五)負責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依法督(查)辦相關案件;監督用人單位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准化建設。
(十七)負責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來我區工作的外國專家的管理和服務;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